我闻到乡土的味道
2015-05-21毛彦明
美文 2014年20期
关键词:习惯
毛彦明
曾经有朋友“奉劝”我最好远离乡土文学,不妨接触一些“高端大气”的东西.理由是现在写乡土的作品太多了,而且很杂,这样容易落入俗套。当然也有人喜欢乡土作品,因为它显得真实和厚重。
说实话,在这些看法面前,我是一个十足的白痴。我不认为写乡土就得考虑这么多,或者非得有什么鲜明的目的。写下一筐玉米,不代表就得表明丰收;写牛耕并不要表达春天。我之所以一开始把目光投向这些在很多人笔下出现过的、平凡的事物,只是因为我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这里,我深爱着它们。仅此而已。
但是这种爱却有着它的缘由。
很多年前就有一个梦想——哪天可以走出这圈养了我二十年的大山,去一个繁华的城市用每一个日夜和汗水拼凑自己想要的生活,哪天也可以真正融入到快节奏的环境之中,抬头就可以看到街市车水马龙。后来终于上了大学,而且跑得很远——我一直天真的认为,我很多年的梦终于实现了。可是后来我发现这并不是我想要的。
于是,我逐渐习惯了将半小时的公交的车程拉长到一小时,习惯了常常隔三差五地从城中心逃到郊区,习惯了每天晚上鼻孔里满是黑垢,习惯了看一字排开的车队每隔一两米便有黑烟小股冒出……我开始歇斯底里地朝自己发疯,这真的不是我所想象的现代化。从那时起,我便喜欢上了一个人回忆黄土高原上的一切事物,空阔的蓝天、暖人心田的阳光以及那些被霜花爱上的土坯房……我开始喜欢上了乡土文学,并且明白:那些生长在西北贫穷的事物——比如一把锄头,比如一朵白云一捆青草,再比如那些曾经熟悉的背影,原来可以让一个人真正对自己的家乡爱得如此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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