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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思考

2015-04-29耿宝东刘栋

求知 2015年3期
关键词:红桥党员干部法院

耿宝东 刘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深刻指出:“我们党是一个拥有8600万党员、在一个13亿多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党,党的形象和威望、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仅直接关系党的命运,而且直接关系国家的命运、人民的命运、民族的命运。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历史使命越光荣、执政环境越复杂,就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越要做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法院处于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线,面临着诸多的压力和挑战。加强法院机关党建工作,是实现党对司法战线工作有力领导的组织保证,是进一步改进法院工作的必由之路。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法院党建工作的主要经验

一是坚持思想建党,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深刻指出,“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松一尺”。因而,思想教育工作马虎不得,放松不得。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红桥法院)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引导全院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找准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及着力点,把提升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作为推动公正司法的重要前提依据。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党建工作要点》,落实“三会一课”要求,将政治理论学习和组织生活会确定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局域网上开辟学习专栏,邀请专家学者讲党课,开展“党在我心中”征文、“建党90周年”红歌会、法官宣誓等活动,丰富了活动形式,增强了教育效果。此外,还定期组织开展各党支部的学习落实情况检查,并做好登记工作,为年底“双评”工作提供考评依据。

二是增强责任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组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不断增强党性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全院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市的贯彻落实办法,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策部署,并结合法院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确保班子成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在深入沟通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集体决策意见。严格遵守“五个严禁”规定,规范完善审判权力运行,对审委会、合议庭、承办人正在审理或研究讨论的案件,不随意对外发表个人意见,不泄露审委会、合议庭的讨论情况。实践表明,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了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的氛围,为带领全院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从严管理。积极创立构建党建目标管理体系,实行量化考核,推进党支部工作制度化建设的进程。紧紧抓住制度规范建设这个重点,不断提升党支部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制定并不断完善《党支部工作责任制》、《党支部考核实施细则》等制度和规范,就党支部工作档案管理、党员发展工作、党支部工作创新等内容制订了考核规范。将党建工作与业绩考核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切实将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化为推动法院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加强党建工作的调研力度,为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制度机制提供决策依据。2012年和2013年,红桥法院连续被区委组织部评为组织工作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把开展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作为巩固和拓展我院党建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利用院刊《红桥法苑》及《政工简报》平台宣传我院典型事迹,促进树立正确价值观、提倡艰苦奋斗精神、弘扬司法正气、营造集体荣誉感。为了弘扬新时期人民法院法官的典范,充分发挥先锋模范的示范、引导和辐射作用,选树出全国优秀法官周萍等同志,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追有目标。

四是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创新和发展我院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机关党委会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督促各党支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会及党支部支委会等,确保党内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及时做好党支部的换届改选工作,2012年底,红桥法院各党支部相继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改选。2014年10月,红桥法院机关党委按期进行改选,选举出了新一届的机关委员会。抓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条例》,坚持入党公示、谈话、考核制度,严把“入口关”,健全和完善“阳光型”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力度,两年来共发展7名新党员,预备期内转正党员7名。做好党员谈话与心理疏导工作,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塑造自尊自信、平和理性、健康向上的良好心态。创新党支部工作,将其作为党支部考核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经过统一部署,红桥法院除离退休党支部以外的14个党支部组织党员到居住社区报到,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管理和居民群众的监督,并积极投身于社区服务之中。开展慰问困难群众工作,与社区贫困户结对子,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了解人民群众的切实需求,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总要求。

二、法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从严治党上持续进行探索,把党建工作摆在了突出位置。虽然不断地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党建负责同志还是存在先抓审判执行业务和行政管理,再抓党建工作的情形,认为抓好了审判执行业务,工作出了成绩,锻炼了队伍,党建工作自然也能再上一个台阶,存在党建工作摆位不当的现象。比如,听取审判执行业务部门汇报工作的多,而找党务工作同志谈话的少,召集研究审判执行业务工作的会议多,参加布置党建工作的会议少。

二是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抓得还不够牢。虽然能够认真地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及时地贯彻布置教育学习活动安排,但是有时候却以为定了制度,按照章程办事就妥当了,推动工作中并没有充分领悟到思想政治工作是做“人”的工作,需要按一般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认真细致地、个别地开展工作。例如,对一般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不够了解、不够直接,更多地来自于中层领导干部的评价,不能够充分重视组织找党员谈话这一制度的重要性,不能做到一竿子插到底充分掌握全院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

三是贯彻党建工作责任制还不彻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红桥法院两级党组织已建立相应的党建工作责任制,但一方面考核的举措还不够具体,另一方面在抓贯彻执行方面还有差距。比如,在党建工作方面,虽然能够做到与审判执行业务同布置,但是在考核责任落实项目上缺乏细化的标准,可操作性上仍有欠缺。再有,对于党支部是否把党建工作摆在工作当中的重要位置,缺乏必要的监督管理机制,事后的考察监督常流于形式。此外,党建工作仍然存在着一定的薄弱环节。比如,党支部书记及委员出现空缺时,不能及时地进行补充,有的党支部因工作调动关系,党支部班子配备不齐。在经费保障方面,虽然办公经费、党员活动经费已设立专项,但党费的管理使用缺乏计划性,结余较多,用于培训党员等方面的列支比例偏低。

四是落实从严管理党员干部还不够到位。在党员干部管理方面,红桥法院往往依赖于司法政务体系管理干警,干警考核管理布置得多,党员干部考核管理关注得少。例如,为了加强法院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我院每年年初都会制定该年度的部门及干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并安排专人负责考核管理,而相应的党支部及党员干部考核管理显得薄弱。在培养考察干部的过程中,党组织的作用有所弱化,对干部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的培养考察有所弱化,未能平衡与业务素质、工作业绩考察二者之间的关系。

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升。认为审判执行业务是主业,上级对相关工作有很严格的考核要求,因而在工作精力分配上,对业务工作抓得比较多,相应的党建工作抓得比较少,与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二是抓党建的标准要求有待提高。当前,红桥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审判工作压力大,因而对于抓党建工作存有标准过低的现象。所谓“闸低则水浅”,标准不高导致党建工作出现了上述问题。三是党建工作推动得不够深入。虽然能够做到每次都强调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但是向下级分配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得不够彻底,层层传递压力不到位,因而导致有些党建工作虽然布置了,但是执行的效果不是很好。四是创新意识有待增强。虽然能够认真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完成各项党建工作要求,但是对于如何结合法院自身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党建工作,思考得不够多,缺乏足够的创新意识,因而导致党建工作的针对性以及时效性有所欠缺。

三、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要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不断变化,影响从严治党的因素更加复杂,提出了很多新课题。”对此,我们决不能停步不前,更不能固步自封,而是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实际、深入一线,结合审判执行业务的工作实际,通过横向和纵向的比较,去伪存真,发现事物的本质及其内在的机理,从而提高自身对于把握从严治党和加强党建这一历史命题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和时效性,并使之建立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的基础之上。重点在于提升领导班子的党建责任人意识,带领全院党员干部聚精会神抓党建,继续深入地打好党风建设这场硬仗。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要继续充实、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度,以身作则,带头抓好党建工作,一方面重点抓好党支部班子及党支部书记的责任检查落实情况,要使党支部班子成为从严治党的班子,要使党支部书记成为认真抓党建的书记。另一方面要抓好党组班子及机关党委班子建设,督促党组成员认真履行分管领域的从严治党责任,要求机关党委委员切实按照党内分工开展好工作,尽职尽责为加强红桥法院党的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要完善党支部及党员的管理考核机制,在已有的制度成果的基础上,提高对党建考核的重视程度,修订管理考核办法,广泛动员,真正地把考核制度建设作为推动党建工作的核心动力机制。

三要贯彻“严”字当头,进一步严格党员管理。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加强党员管理,一切离不开一个“严”字。历史使命和现实需求告诉我们,只有严格管理党员干部,我们的事业才能迎来更为美好的明天,公正司法才具备更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此,要进一步严把入党关,要把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素养综合起来考察,要把培养新党员工作作为一项要务来抓,从而确保为党组织输送优秀高品质的人才。加强党员管理,关键在于加强其思想境界的提升和道德的养成,规范权力行使,培育优良作风。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正面教育、警示教育及宣传引导;要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以严格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

四要提升宗旨意识,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且由于基层党组织与群众接触最多、联系最为密切,因而加强红桥法院两级基层党组织建设尤其是党支部建设,是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化制度化成果、防止作风问题反弹的必然要求。要以服务群众为导向,加强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其特长和活力,推出法官服务群众岗(组),使其起到战斗堡垒的作用。建立群众评价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管理的制度体系,让群众通过立案接待、人民来访、工作评价等渠道反馈司法服务效果,将其作为加强红桥法院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从而以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推动力,促进服务群众和改进作风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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