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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时期章太炎国家建构思想

2015-04-21余艳红

党政研究 2015年2期
关键词:政体章太炎辛亥革命

余艳红

〔摘要〕作为民国元勋,章太炎在辛亥革命前后提出了丰富的国家建构思想,这些思想内容涉及到国家的政体、国家结构、首都、国歌、国旗等各个方面,实际上构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国家建构方略。他关于国家建构的诸多思考,不仅直接对孙中山等人的建国方略产生影响,而且部分还进入到了中华民国政治设计的操作层面,影响显著,是近代中国政治思考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关键词〕辛亥革命;章太炎;国家建构;政体;五权分立

〔中图分类号〕D69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8048-(2015)02-0066-05

引论

国家建构问题是辛亥革命前后各种政治势力与政治派系争论的核心问题之一,作为《民报》的主编,光复会重建后的会长,章太炎在辛亥革命前后提出的丰富的国家建构思想,其内容涉及国家的政体、国家结构、首都、国歌、国旗等各个方面,构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国家建构方略。他关于国家建构的诸多思考,不仅直接对孙中山等人的建国方略产生影响,而且部分还进入到了中华民国政治设计的操作层面,影响显著。重新发掘与整理章太炎这些近乎“失踪的思想”,不仅有助于我们豁清历史与思想的真相,而且也有助于我们更好的明白,今天很多政治领域看似伟大人物的天才创造,实际上是在参考、借鉴与吸纳那个年代诸多精英的智慧而沉淀的果实。更重要的是,虽然当前中国国家建构的核心问题基本已经解决,但即使到今天,学术界围绕这些核心问题的争论并未停止,诸如当代中国的政体归类问题,台湾统一后的国家结构选择问题,以及近些年因首都人口爆炸而引发的迁都设想问题,实际上都涉及到了国家建构的基本问题,其中很多问题章太炎在民初都给予了细致的关注。因此,回顾与梳理章太炎对于这些问题的思考,同样有助于为当代中国的国家建构问题,提供智识参考。

一、关于政体建构

辛亥革命开启了近代中国走向共和的实践历程,然而,在当时的世界上,共和政体已经存在着英、美、法等多个版本,中国究竟是采取英国模式、美国模式还是法国模式,在组织政府时是采取内阁制还是采取总统制等,这对当时的中国人来说乃是一项重大的挑战。孙中山主张采取美国模式,建立总统制。在巴黎与记者谈话时,他明确表示:“中国革命之目的,系欲建立共和政府,效法美国,除此之外,无论何项政体皆不宜于中国。”〔1〕宋教仁一向主张在中国建立责任内阁制,他认为内阁制比总统制更加灵活,因为“内阁不善而可以更迭之,总统不善则无术变易之。如必欲更易之,必致摇动国本。”〔2〕而章太炎则认为,政体并非可以简单的照搬与模仿,“推舟于陆,行周于鲁,世知其不能也。政治法律,皆以习惯而成”“若横取他国已行之法,强施此土,斯非大愚不灵者弗为也。”也就是说,各国应该依据自己的国情、风俗与习惯建构自己的政体模式,而不能强行移植。否则,共和政体之下依旧会有“秕政”,甚至还不如专制政体。〔3〕他反对简单地学习西方,认为“法、美两制,皆不适于中区”〔4〕,而是要因地制宜,建构适合本国国情的第三种共和模式。革命后的民国,先是实行类似美国的总统制,此后因为限制袁世凯权力的缘故,又变成类似英国的责任内阁制,乃至最后退步至帝制,虽然共和再度复兴,但民初的政治与社会生态,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比满清专制帝国还糟糕。

章太炎主张的第三种共和政体,在实际操作方面主要体现为中央权力之间的五权分立,也即在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外再加上教育与纠察二权,这与孙中山的总体构想是一致的,不过,五权在具体的设想方面,章太炎又有很多极富个性与洞见的看法。

关于立法权,他主张法律“不自政府定之,不自豪右定之,令明习法律者,与通达历史、周知民间利病之士,参伍定之。”〔5〕也就是说,立法者不再是政府官员与议员,而是那些法学专家、博学鸿儒与民间士绅等。民国以后,他的态度有所转变,在他的政制设计中已经有了民选的立法机关。不过他对议员的定位却又比较特殊,按照人民主权的理论,议员是选民的代表,应该代表选民的意见与意志。但是章太炎却反其道而行之,他认为,“议员者,其实非民之代表也,不受僦费于民,而受月俸于政府,此特民选之议郎耳,犹官吏属也。”〔6〕这意味着,议员并不是任何事情都要顺从选民的意见,而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做出决策,这在一定程度上恰恰对应了现代精英主义的民主理论。

关于行政权,章太炎主张应该由总统行使。至于总统的产生方式,认为总统应该由“全国人民胪言推举”产生。〔7〕民国以后,他虽然主张大总统应该由民选,但是,为了防止民主下的专制,他主张限制总统的权力,“行政部应对议院负完全责任,不宜如美之极端分权。”因此,总统主要行使的是行政权与国防权,而且纠察院还可以对总统进行弹劾。〔8〕章氏的这一制度设想体现了共和政体背后“分权与制衡”的理念,其能在民国初年就提出“民主之下的专制”这一判断也说明了章太炎作为一个思想家的敏锐。他认为,“司法不为元首陪属”“虽总统有罪,得逮治罢黜”“总统与百官行政有过、及溺职受球诸罪,人人得诉于法吏。”〔9〕

教育权是章太炎五权分立思想中最具特色的部分,其特色之处在于主张教育权独立。章太炎之所以将教育权独立,乃是因为“教育与他之行政,关系甚少,且教育宗旨定后,不宜常变,而任教授者,又须专门学识,故不应随内阁为进退”。〔10〕章氏将教育权独立,就是尽量减少各种行政权力对学校与教育的干扰,为学术的发展创造一个相对宽松的政治环境,在他看来,“学术文史,在草野则理,在官府则衰”〔11〕,只有教育权独立了,学校才能有独立发展的空间,民智才能进一步获得提升。

章太炎设立纠察权的目的,主要在于弹劾各级官员,“监督行政、立法二部”,〔12〕而对于普通百姓的纠纷,则应交由司法机关去处理,因此,纠察权在此与司法权既有一定程度的重合,但也有明显的分工与差异。

章太炎所设想的第三种政体模式之下不仅具有“总统”这一总统制之下的官职,而且还有“总理”这一内阁制之下的官职,他主张“内官拟设总理”“各部总长、次长以下,设参事厅,主讨论;设佥事厅,主执行。”〔13〕这意味着,在章氏的政体建构中,总统之下还有总理,由总理领导内阁。因此,其建构的政体兼有总统制和共和制的特点,而内阁的具体建制,则又吸收了中国古代官职的某些特色。

总体上看,章太炎所设想的第三种共和模式,既继承了西方英美国家的政体设计理念,也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传统中国的政治智慧。此后民国的中央政府制度,确实也体现了这两面的混合。

二、关于国家结构

章氏民初的政制设计不仅涉及到中央各种性质的权力配置及其关系问题,还涉及到了国家结构,即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在当时,无论是思想界还是政治界,都有很多人主张革命后的民国应该采用联邦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比如山东宣布独立时,山东咨议局向清廷提出的8条建议中,其中有一条就是:宪法须注明中国为联邦政体〔14〕;黎元洪在担任中华民国武昌都督府都督后,也一度提出“建立联邦国家,作为对外交涉”的主张〔15〕。

此时的章太炎则非常鲜明的反对在中国实行类似美国的联邦制,在他看来,中国各省“行政区划、统一已久”,革命所谓的独立,是对满清的统治而言,而不是要求地方脱离中央的管辖与统治〔16〕。也就是说,他主张实行的还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不过,其单一制的国家结构依旧具有某些特色,这就是要求减少行政层次,扩大行政幅度。具体主张是“废省存道,废府存县”,从而形成中央→道→县的行政层级。章氏之所以主张废省存道,主要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行省的权力过大,管辖范围过广,“大者百余县,小亦不损六七十县。”因此,“是名与联邦异,实与联邦同”,时间久了可能形成与中央对抗的力量,从长远看不利于国家的统一,另一考虑则是出于效率的原因,省管辖区域太大,“欲另一长官兼统其事,丛脞已甚”。此外,废省存道还有以下五大好处:“地皆连附,五犬牙相错之忧,民情易洽,一也;中央之政令,直行边远诸道,其民接于政令愈近,则政事知识愈开,而也;道有肥瘠,瘠道苦经费不足,其土民不得不倡行实业,愿加地税,名为中央集权,乃愈促地方进化,三也;愊悃之民集,而自治丁口易悉,生产易知,四也;中央对于边道,不至坐忘,号令直行,不得不力筹交通之便,五也。”〔17〕

在具体操作上,章太炎主张根据面积与管辖范围的大小将一个省分为数个道,直接隶属于中央,每一个道则管辖二三十个县,原来介于省与县之间的“府”取消,这样一来,总体上是减少了一级政府,将会大大的缩减了行政机构与人员以及经费。从世界各国行政区划的改革趋势来看,章太炎的这一设想确实具有相当的瞻前性,减少行政层级,扩大行政幅度,乃是当今世界行政区划改革的重要趋势之一,当代中国试点“省直管县”的行政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也与章太炎的设想相当的吻合。

此外,在章太炎的国家结构设想中还谈到了少数民族区域的治理问题,1912年1月,他在写给张謇的信中谈到,“鄙夷东三省、新疆等处,政体当与域内小殊。蒙古、西藏,惟有存其王号,因其神权,设总督以监理之”〔18〕。认为这些地区因为宗教与民族习惯等原因,在政治治理中应特殊对待。同年2月,他又致电袁世凯,主张“满洲、新疆、蒙古、青海、西藏,应有特别治法,俟交通便利,人民同化,再行改归一律”〔19〕,进一步表达了其对少数民族地区治理的看法,较早的阐述了少数民族地方实行特殊治理的理念。

三、关于定都

辛亥革命以后,围绕着定都的问题,各种政治力量进行了长时间的较量与争论。有主张定都武昌者,有主张定都北京者,也有主张定都南京者。

最早时章太炎、黎元洪等主张定都武昌,在1911年12月1日发表的《宣言》中,他提出应该“认武昌为中央政府”〔20〕,这不仅因为武昌是首义之区,而且还因为章太炎一向比较欣赏黎元洪,认为其“总师汉上,戎士不偷”“胡运方斩,轩辕下求”〔21〕。次日在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上,针对黄兴等人主张定都于南京的想法,章太炎又提出“以武昌为都城,以金陵为陪都”的建议〔22〕,仍主张将武昌作为首都。但基于当时革命形势的发展,章氏的这一建议并没有被采纳,南京成为临时政府所在地。翌年2月,清帝退位,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职务,袁世凯掌大权,此时国家即将统一,建都问题再次提上日程。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北方势力自然主张仍建都于北京。但孙中山、黄兴等人则力主建都南京,在孙中山看来,让袁世凯南下就职,既可以避免“承受清帝统全权之嫌”,也可以牵制袁世凯的权力〔23〕。黄兴也认为,建都北京“有民军投降之嫌,军队必大鼓噪”〔24〕。所以反对建都北京。章太炎致信当时的南京参议院,陈述建都北京的好处与建都南京的弊端。他认为,建都南京有五大害处:“威力必不能及长城以外,其害一也”;“安于燠地,苦寒之域,必无南土足音,是将北民化为蒙古,其害二也”“日、露已侵及东三省,而中原又失重镇,必有土崩瓦解之忧,其害三也”“使南北分立,神州幅裂,其害四也”“交民巷诸使馆,物力精研,所费巨万,若迫令迁徙,必以重资备偿,民穷财尽之时,而复糜此巨帑,其害五也。”〔25〕

可见,章氏之所以反对孙、黄而坚持定都北京,并非基于政党与派系的立场,而是站在一个更高的视角,从国家的统一、领土的完整、政府的财政、人民的负担、文化的发展、民族的团结等方面思考这一问题,章氏的这一主张也得到了包括宋教仁、张謇等在内的很多人的支持。1912年2月14日,南京参议院就建都问题进行投票表决,结果主张北京者二十票,主张南京者五票,主张武昌者两票,主张天津者一票,按照这一结果,南北统一后的首都当继续定于北京。但是,由于孙中山的强烈反对,于是在第二天开会时,“粤省议员倡言重议”,结果“投票者二十七,主南京者十九票,主北京者六票,主武昌者两票。”〔26〕参议会的这一决议自然也遭到了袁世凯等北方势力的反对。在这月月底,针对当时黄兴致电江苏都督庄蕴宽力主南京为首都的文章,章太炎又发表《驳黄兴主张南都电》,再一次驳斥了孙、黄等人主张首都定于南京的主张〔27〕。此后,南北双方以及各种政治势力围绕着定都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但总体上看,孙中山、黄兴等人“在这场争论中,极为孤立。”〔28〕而且,由于袁世凯的军事势力,因此孙、黄等人的设想最终失败。4月,民国首都迁往北京,章太炎的主张成为现实,但章太炎在这场争论中的“拥袁反孙”的立场也使得他与一些同盟会会员之间的思想裂痕进一步加剧。

四、关于国旗

中华民国成立伊始,孙中山等人倡导将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作为中华民国的国旗,黄兴主张井字旗,而武昌首义之区则认可十八星旗,章太炎则建议用五色旗,他认为五色意味着五族共和,是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象征,更是“共和主义”的象征。1912年1月10日,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通过决议,最终将五色旗定为中华民国国旗。1927年年底,国民党欲以青天白日旗取代五色旗,章太炎悲情的写道:“拔五色国旗,立青天白日旗,即是背叛中华民国。”翌年5月,他又致书李根源,认为“今之拔去五色旗,宣言以党治国者,皆背叛民国之贼也。”并表示如果五色旗被取代,那么他自己心目中的民国既已灭亡,因此,自己“当为幼安、渊明之徒”〔29〕。此后青天白日旗确实取代了五色旗。可见其对五色旗的感情之深厚。1936年章氏病逝于苏州,当局拟为其举行国葬,其妻汤国梨女士不畏触犯当局,拒绝章氏棺披青天白日旗,而是买了红、黄、蓝、白、黑五匹绸子,按五色旗的顺序排列在棺内,并谓“太炎先生一生为辛亥革命、为五色旗的诞生,出过力,坐过牢……因而用五色绸为他结彩,最为恰当。”〔30〕

五、关于国歌

中华民国成立后不久,当时的教育部就向社会发布了征集国歌的通告:“国歌所以代表国家之性质,发扬人民之精神,其关系甚大。今者,民国成立……本部现拟征集歌谱,俟取材较多,再敦请精于斯学者共同审定,颁行全国。”〔31〕国歌征集结束后,教育部共收到了300多篇稿件,但是审查的结果却是这些国歌没有一个能够“足以代表吾民国者”,于是教育部决定改变征集的方式,改“募集为请求”〔32〕, 向当时学术界名流发函,结果,章太炎拟定了自己设想的国歌歌词:“高高上苍,华岳挺中央,夏水千里,南流下汉阳。四千年文物,化被蛮荒,荡除帝制从民望。兵不血刃、楼船不震、青烟不扬,以复我土宇版章。吾知作乐,乐有法常。休矣五族,无有此界尔疆。万寿千岁,与天地久长。”〔33〕这首歌词具有缜密的逻辑,首句藏头“华”与“夏”,意味着中华民族,主要是从地理上定位“中华民国”;第二句涉及到文化与政治,“荡除帝制从民望”,意味着中国政治开启了走向共和的航程,是从文化与政治上定位“中国民国”;第三句是说从专制帝国走向共和的过程是以比较和平的方式过渡的,“楼船不震、青烟不扬”,是从过程上定位“中华民国”;最后谈及到“五族”,是从民族特征上定位“中华民国”,意味着中华民国是各族人民“共和”的国家。在这里,各民族平等的思想还较为浓厚。因此,章氏所拟定的国歌实际上文辞简约而不失典雅且内涵丰富,是一首相当不错的国歌歌词。

然而,章氏一向以古文深奥不逊闻名,对于他拟定的国歌,教育部也没有采纳,而是将当时众议院议员汪荣宝所拟定的《卿云歌》做为临时国歌。在章氏的民初建国方案中,除了涉及上述的政体建构、国家结构、首都、国歌、国旗等建国面临的基本问题之外,还涉及到诸如婚姻制度、宗教制度、选举制度以及财产制度等其他问题。在婚姻制度上,他主张中国的婚姻与家庭制度应该沿袭旧俗,但应禁止早婚与纳妾;在宗教问题上,他提出了宗教自由原则,反对定国教,认为“中国本无国教,不应认何教为国教”;关于选举制度,他主张“公民不依财产纳税多额”,而以识字为标准获得选举权;对于财产权这一不可回避的问题,他提出了“限制田产”“行累进税”“设立国家银行”以此统一货币等方案。〔34〕这些见解饱受争议,但也深富智慧,它们构成了章氏民初建国方略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六、思想的影响

或许因为鲁迅点评乃师的关系,章太炎在政治领域的形象一直是早年激进,晚年“渐入颓唐”〔35〕“在政治上停滞、落伍”〔36〕。因此,即使到现在,也很少有人关注章太炎辛亥革命后的政见。从章太炎的人生经历来看,在政治上他几乎是一天生的反对派,在晚清政府眼中,他是十足的元凶,六次遭通缉〔37〕;在孙黄的同盟会中,甚至以“疯子”作为拒绝他表达意见的理由〔38〕;至于袁世凯政府,更是对他进行了长达三年的监禁;直到晚年,还因为曾经发表不适言论而遭到国民政府上海支部的通缉。但所有这一切只能说明章太炎不懂权术,不适合以“政治为业”而已。而张梦九认为,章太炎在“政治上的主张,为数千年来古今中外未经人发现的原理原则不少”,表达了对章太炎政见极大的认同〔39〕。 后来成为中国青年党主席的曾琦先生甚至专门总结了章太炎对于民国的政见,同样表达了对章太炎极高的评价。〔40〕以章太炎对于自己政治见解的自负,如见张、曾二位的如此言论,想必引以为知己。二子虽有点言过其实,但也可证,对于章太炎的政见,并世之人,未尝没有欣赏者。

即使从实际的政治生态来看,章太炎在当时关于国家建构的政治见解也是具有相当的影响力的,他关于定都北京的优势的论述,赢得了包括宋教仁,张骞等在内很多人的赞成,以至于孙中山专门写信给章太炎,要求定都一事,“可俟将来国民会议之。”〔41〕作为光复会的领袖,他关于民国国旗应该采用五色旗的主张,不仅被临时参议院通过,长期成为中华民国国旗,而且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基本被国内外一直认可。辛亥革命后两年袁世凯对他进行长达三年的囚禁,只让他研究学问,不允许他发表政治意见,更可以印证章太炎当时政治见解的影响力。

观今察古,站在今天的政治视角来看,或许这位清末民初的疯子与狂人在国家建构方面能够给我们带来启示的,并非具体的政策建议与政治主张,他给予我们的智慧是,无论何时何地,思考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的任何政治问题,切不可“横取他国已行之法”,一定要本着历史与传统的原则,结合“地齐、政俗”,统筹考虑。此外,作为一个公共知识分子,一个言论家,以不惑之年,虽艰难困苦,却仍不畏权势,非汤武,薄周礼,其势也大,其情也真,这种真性情,真学问,真思想,真道德,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值得我们今天的知识分子加以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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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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