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开设《家庭暴力干预》课程的思考
2015-04-18王燕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王 燕
一、警察院校开设《家庭暴力干预》课程的意义
家庭暴力问题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在世界各国,家庭中虐待妇女儿童的现象十分普遍。据世界银行统计,20世纪全世界有25%-50%的妇女都曾受到过与其关系密切者的身体虐待。全国妇联的一项最新抽样调查表明,在被调查的公众中,16%的女性承认曾被配偶殴打过,14.4%的男性承认打过自己的配偶。每年约40 万解体家庭中,25%源于家庭暴力。特别在离异者中,暴力事件比例高达47.1%。家庭暴力问题已经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因为它不仅是一个广泛的社会问题,还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稳定及家庭安宁和妇女、儿童的健康安全问题。世界银行认为,暴力对女性来说就像癌症一样是育龄妇女死亡和丧失生存能力的重要原因。因此,在世界各国都应该建立更加健全的法律制度以消除对妇女的暴力。
(一)已有的法律制度对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授权
我国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始于1995年在北京召开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此次会议上通过了《实现内罗毕战略行动纲领》,其中家庭暴力问题列为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世界上,迄今为止,已经有美国等几十个国家对制止家庭暴力进行了立法。从1970年代开始,美国各州相继在各指定法中增设调整家庭暴力规定或者另行制定防治家庭暴力法干预家庭暴力。20世纪80年代,全美警察机关开始扬弃传统的不逮捕政策,改以强制逮捕政策或推定逮捕政策。在实施社区警务改革后,美国在干预家庭暴力方面,出现传统警务模式和社区警务模式两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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