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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探罗素信仰观

2015-04-17陈立围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神学罗素信仰

陈立围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四川成都611731)



初探罗素信仰观

陈立围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四川成都611731)

摘要在西方文化理性和信仰二分的传统下,二十世纪伟大的思想家罗素运用严密的逻辑对于信的问题进行了根本而深入的探讨,并成功地将其运用到关于宗教信仰问题的驳斥上。然而在个人情感上的一隅,信的问题却在一定程度上困扰着罗素,相似的,社会的现实似乎也在诉求着同样的因素,表现为信仰同权力的结合,但罗素的逻辑分析和理性思想并没有停止,需要人们以正确的方式看待他在通俗信仰方面所表达的观点。

关键词二分法信逻辑宗教权力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上半叶算得上是西方社会最动荡、思想最活跃的时期之一,这个时期,积累了它之前许多世纪思想发展的成果。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之一伯特兰·罗素(1872-1970)就曾经在其《我的哲学的发展》一书中说到:“我简直无法把十七世纪的知识﹑十八世纪的信仰和十九世纪的狂热合成一个和谐的整体。”虽然罗素的父母在神学方面的观点颇为激进,但是在罗素幼年他们就相继过世了,罗素的教育主要是由怀有一神论信仰的祖母决定的。即便是在充满宗教氛围的家庭环境中,也有“达尔文主义被认为是当然的”看法,也就能理解为什么罗素十多岁的时候就开始在孤独中理性地思考神学的问题,试图摆脱神学的困扰。

1 用严密逻辑证实的信

不列颠百科全书中给出了“信(belief)”一词大体上的意思,即:“不具备充分的智识来确定其真实性就接受或赞成一项命题的心理态度”。罗素对信有着他的理解,在他最早讨论认识论的论著《心的分析》中,信的问题是最中心的问题,因为信“似乎是我们所做的最‘心理的’事情”,组成我们“全部智能的生活”。罗素在书中举了一个帮助理解的例子:“例如你听见一种声音,你对自己说‘电车’。这里的声音和‘电车’这句话两者是你的信念的成分;在它们中间也有一种关系,由‘是’字在‘那是电车’这一命题中表现出来。” 其实在进行这些分析之前罗素已经确定了信的三个元素:相信﹑被相信的东西和客体。可以说至此,进行逻辑分析前所需要做的定义和界定范围的准备工作就算完成了。接下来就是如何判断真和伪了。判断真伪的问题无非就是信的证实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罗素是倾向于不认为有绝对的标准,但是赞成“可以有相对的标准,去增进真理的可能”。罗素后来自信的认为自己的学说回答了许多过去的理论家不能回答的问题,即便他自己也不认为这些学说能够得到证实,但也是否证不了的。

罗素在力图摆脱神学的困扰的时候,他所使用的方法隐隐约约就是这种逻辑上的否证法。家庭里的宗教气氛似乎是最早植入他心底的东西,以致于在他最开始思考神学问题的时候,他是试图寻找自己相信上帝的理由以保持自己思想上的正统。而结果显示所谓的这些理由最终都走向了矛盾或否定。例如,关于上帝之存在的问题,教会有制定相关教条“规定上帝之存在可被单纯的﹑无须援助的理性证明”。这款教条无非是一个声称自明的信,应该至少是可以通过逻辑演绎出来的,然而在教会提供种种论据中,我们却看到了一个个不成立的逻辑。罗素主要选取了“第一原因”﹑“自然律”﹑设计和道德的论据来进行逻辑演绎。“第一原因”的逻辑悖论在于“假如每件事情都必须有原因,那么上帝也必须有原因”—而基督教是宣称所有的原因最终会归到上帝;“假如有的东西可以无需原因,那么世界也就可以象上帝一样无需原因”—那么也就不存在归到上帝的原因了。

2 通俗的信

罗素通过运用严密的逻辑反驳基督教,可以说是理性同信仰的交锋中,又一次理性占了上风。但是这对于罗素来说并不是件易事。虽然他本人认为十八岁是他同宗教神学划清关系﹑“抛掉了正统神学的最后残余”的时候,但是那距离他发表《心的分析》﹑《为什么我不是基督教徒》等著作则是三十多年以后了。尽管罗素研究种种逻辑悖论,尝试用逻辑分析的方法思考问题,但是正如安德鲁·布林克所说的,对于罗素一个值得讨论的重要悖论就是他自身“分裂的自我”,这在他早期的作品中是十分明显的。在他分裂的自我里面,一部分是理智的一部分是宗教的,当他否定并抛弃其中的一个部分的时候,不可避免的就有了一种缺失感的产生。

如果说罗素坚持用严密的逻辑分析法对信进行证实是出于一种哲学家的理性自觉,那么他对宗教信仰替代物的冀求则是出于一个普通个人的精神需求。这也从侧面让我们能考察到两分因素对西方人和社会的影响:在个人身上体现为理性同信仰的冲突和挣扎,在社会上则表现为各种思潮的涌现和对抗。在人们为罗素标上种种头衔中,社会活动家也是常常出现的一个,因为他并不是一个只生活在自己象牙塔中的哲学家,他积极的把自己认识到的真理用易懂的语言散播开来,是“一位积极入世的知识分子”。而罗素关于信的问题的哲学讨论应用到社会生活方面的一个体现就是《权力——个新的社会分析》一书。从书的内容上说,讨论的是可看作社会理论基本元素的权力,它同物理学上关于能量的概念是相同的。权力欲在人类各种欲望中居首位。提到欲望一词,我们可以联系到罗素在《心的分析》中有一讲进行专门的论述,在此不赘述,但要提出值得注意的是一种对信念的欲望。与对事实的欲望相对,对信念的欲望是大到人力所不及。宗教就是这样一种欲望。罗素在写《权力》一书的时候担心的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出现的新的宗教,因此在书中主张的如何正确界定社会主义国家中的自由,他给出的答案是需要采纳基于权力平等社会理论。(陈启伟:298)的确,从十八世纪启蒙运动开始就有思想家认为大众不是理性的,是受感情支配的,因此需要宗教,“‘人民需要一个宗教’,但‘哲学家’不需要”。但是罗素并不这样认为,关乎信仰和权力的现实似乎是合理的,却不是真理,反而是他极力在讽刺在批判的东西。

罗素完成了《权力》一书后,思想又转回了理论哲学,对于《心的分析》中的相关问题也有补充的想法。其实从上文的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到,对理论哲学的思考和运用在他的思想发展过程中并没有中断的迹象。不论是从自身行动还是著书论述,罗素都给身处在二分文化下的西方人提供了可借鉴的范式。也许正如罗素在狱中给他哥哥的信中所讲到的,人看到真理愈多,精神健康保有就愈少。他宁愿偕真理以疯狂,也不愿抱谎言而健康,这样的壮语对于我们这代人依然有着巨大的冲击力。

参考文献

[1] 伯特兰·罗素. 我的哲学的发展[M].温锡增,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85.

[2] 伯特兰·罗素. 一个自由人的崇拜[M]. 胡品清,译. 长春: 时代文艺出版社, 1988.

[3] 伯特兰·罗素.心的分析[M]. 李季,译,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63

[4] Brink, Andrew. Bertrand Russell, a Psychobiography of a Moralist. [M]. Atlantic Highlands: Humanities Press International, Inc., 1989.

[5] 冯崇义. 罗素与中国—西方思想在中国的一次经历[M]. 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

[6] 伯特兰·罗素. 权力论——一个新的社会分析[M]. 靳建国,译. 北京: 东方出版社, 1988.

[7] 伯特兰·罗素. 罗素自传( 第二卷)[M]. 陈启伟,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3.

[8] 罗兰·斯特龙伯格. 西方现代思想史[M]. 刘北成,赵新国,译. 北京: 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5.

作者:陈立围(1983-),女, 讲师, 研究方向:高校教学与研究。

中图分类号:B561.54

文献标志码:A

收稿日期:2014-09-01

文章编号:1008-5580(2015)02-0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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