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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依法治校 促进教育事业大发展

2015-04-14江西理工大学江西赣州341000

江西理工大学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治校规章制度依法

(江西理工大学,江西 赣州341000)

(江西理工大学,江西 赣州341000)

阐释了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的内涵与价值,从法治意识淡薄,规章制度不健全三方面谈了依法治校存在的问题。探讨了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的方向与现实实现路径,认为高校要实行依法治校,必须从以下七个方面着手:率先守法,依法用权是实行依法治校的前提;自觉遵守党和政府的规章制度,处理好与政府部门关系是依法治校的基础;打造好《大学章程》,体现现代大学制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依法治校的保障;程序公正,严格按学校设定的程度办事;尊重和敬畏办学规律和教育规律是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遵循公理正义是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和底线。

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大学章程;教育规律;公理正义;规章制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4/1029/c1001-25926893.html.。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②王香平.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http://theory.people.com.cn/n/2014/0331/c49150-24785171.html.。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③朱景文.法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二版),2012出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事关我们整个国家的前途命运,事关我们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事关我们每个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自觉有效地把依法治国的理念、思想、精神、要求,全面、扎实地贯彻到教育改革发展的方方面面,实现依法治校。

一、依法治校的内涵与价值

(一)依法治校的内涵

从语义上来说,“依”是指依据、根据和依靠;“法”指学校管理之法源,包括宪法,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其延伸——地方和学校制定的学校章程和校内一系列制度、规定。“治”是办学和管理的具体行为,包括管理和服务,开展依法育人、依法管理工作。“校”,是指我国境内的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是学校一种办学和管理的理念、指导思想、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依法治校,就是要在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上,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新格局。

(二)依法治校的价值

依法治校的价值取向、价值目标和评判标准的建立是确保依法治校、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1.建立和维护学校秩序的价值

通过依法治校,一方面是建立和维护学校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秩序,并保持相对的确定性和稳定性,走继承、发展、创新之路,而不是通过突变否定过去。另一方面是建立和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管理与教师行为的规则性、有序性,让管理者、教师与学生动有所规、静有其位、有章可循、有法可依[1]。

2.保障师生自由的价值

“法典是人民的圣经”①马克思.《关于出版自由和公布等级会议记录的辩论》,《莱茵报》一八四二年五月.。从一定意义上说,保障师生的自由,是依法治校的最高价值,也是教育的理想境界。其价值在于:一是保障师生做法规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这既给师生选择行为目标和行为模式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又减少了盲目性,增强了教育的预测性;二是使师生认识到法规不是自由的限制,而是通过对影响他人自由的限制使人获得自由,进而排除对法规的心理障碍、内心抗拒和行为阻力;三是引导师生把自由与责任联结在一起,增强师生的责任意识,保障每个人的平等自由。

3.促进和保障公正的价值

公正是人类的普遍追求和崇高理想。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古人还是今人,在人们心目中,法律都是公平、正义的象征。在依法治校中,一是确立了对每个教职员工的人格平等,对每个学生的人格尊重;二是建立和保障分配制度的公正;三是建立了师生的诉求制度,这是确立学校民主办学与科学管理的核心要素[2]。

二、当前高校依法治校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1.法治意识淡薄

我国长期以来的封建社会形成的以人治为主导的传统,对整体个民族和社会影响至深,在被视为“象牙塔”里的大学也不例外。部分管理者及教职员工习惯把权力视为权威,一些矛盾纠纷主体不信法、不学法、不用法,不依法表达诉求和化解矛盾纠纷。正是这种法治意识淡薄、法律权威缺失的传统,让高校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2.规章制度不健全

由于依法治校理念的缺失,导致规章制度不健全[3]。在一些高校,表面上看是实现了规范管理,在人事、财务、教学、学工、职称评定等方面都有章可循,可悲哀的却是在工作中却难以落到实处,沦为一种“摆设”,抑或是执行起来因人而异。

3.依法治校的正当程序被忽视

在传统的人治理论里,人们往往重实体正义而忽视程序公平,特别是在两者发生冲突时,更是如此。同样在高校,程序公平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还是过于重视实体正义而忽视程序公平,无法真正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高校做好依法治校的七个方面

(一)改变观念,率先守法,依法用权

相对而言,学校并不掌握公共权力,而且易受公共权力侵害,但是这并不能否定他们同样必须依法行为,同样是依法行为的主体。一切高校只能在其权限范围以内活动,遵守法定的权限,不能越权行事。不能滥用高校管理自由裁量权;要符合国家教育法律所规定的权限范围,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4]。

第一,增强法治思维,树立法律至上的思想观念。作为高校的一员,都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素质、修养,与其他的社会群体相比,更应该成为遵纪守法的表率、成为具有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的模范,为全社会起到示范和导向作用。要改变过去那种习惯于“个人说了算”,以言代法的做法。在当前形势下,如果还是习惯于传统的命令式管理,采用原来的老办法去简单应付是肯定行不通的,反而会使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扩大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遵循依法治校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和相关制度开展工作,相信绝大部分问题都能得到妥善处理。

第二,要加强高校法制工作机构建设。高校的法制机构可以对相关法律、政策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决策起到参谋助手作用,在推进高校依法治校,增强学校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据调查,“2/3的直属高校已设置了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室”②教育部直属高校依法治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纪要.http://web.mmc.edu.cn/law/new1/shownews.php?pic=&id=162&type=%D0%FB%B4% AB%CE%C4%D5%C2.,但也有一些高校对此作用还认识不够,至今未设立相关工作机构。

(二)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处理好与政府部门关系

规章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件。规章制度的使用范围极其广泛,大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行业、各系统,小至单位、部门、班组。它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因此,规章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高校在依法治校过程中,应自觉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处理好与政府部门的关系。政府管理教育、发展教育的职责和功能体现在制定教育规章、编制教育计划和教育发展(改革)规划、审核教育经费、任用教育行政人员、视导和检查所属单位的工作,通过“许可”、“评价”、“规范”、“鼓励”等手段加以调控、管理。

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现在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主要有:1.招生自主权。2.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的自主权。3.教学自主权等七项①《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出版.。但在办学实践中高校却有束手束脚之感,如新增专业,要经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要使用国家统编教材,行政管理与高校自主办学两者间一定程度上存在冲突。

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并不是绝对的,更何况“有权不可任性”。对于私权利而言,法不禁止即自由;但对于公权力而言,法无规定即禁止,高校只能秉承政府规章制度而实施办学行为,虽然其可能并不十全十美,但也不应该成为高校进行权力扩张和滥用的借口,高校应自觉遵守党和政府的规章制度,处理好与国家行政部门的关系[5]。

(三)打造好《大学章程》,体现现代大学制度

“办事要有章法,高校要有章程”,大学章程是法的治理模式、法的精神和法律条规在大学的延伸和具体化。章程形容为大学的“宪法”,是“政校分开、管办分离、依法办学、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制度的集中体现,也是规范高校办学自主权的“笼子”。

教育部颁布的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就高校制定章程的原则、具体内容、程序、核准与监督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了相关事项的基本原则、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讲依法治校,大学的运作与管理要依据章程来进行,必须处理好大学内部的关系,要明确大学的基本权力架构以及内部各个组织机构的权属范围,建立规范大学内部权力运行的机制;同时还必须建立大学各权力主体的自我约束机制,优化大学学术自由的环境。在长期缺乏办学自主权的语境下,大学内部管理制度往往趋向于与政府管理体制的同质同构,而学术权力很难与行政权力形成一种相互补充、抗衡、监督与制约的关系。因此,要真正落实学术权力,真正把学术事务交由教授或教授代表来审议与决策。如此,我们才能真正设立学术与行政的两条通道,而不至于回到“行政通吃”的老路上去[6]。

大学章程在现实中有两种走向,一种是停留在纸面上成为摆设,另一种则是切实推进学校行政权、教育权和学术权的分离,推进学校建立现代治理结构。大学章程从无到有,这是一个有限的进步;从制定大学章程到真正实现依法治校,“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要以《江西理工大学章程》制定为契机,逐步完善具有我校特质的现代大学制度,强化多元治理主体建设,形成“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引导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②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出版.。具体对高校来说,校规校纪是师生员工行为的准则,是依法治校的依据,是规范教育管理的前提。通过建章立制,高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秩序化,可以极大地减少管理过程中的人为因素、主观因素,减少任意性、随意性。

为此,首先高校要切实制定和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在当前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要以全新视角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一些校规校纪可能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因此不能抱残守缺,而是要随之而变。另外,个别高校则明目张胆地制订一些与国家相关法律相抵触的“土政策”,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应根据形势变化对与现行法律、法规有矛盾冲突的规定予以废止和修正[7]。在学校的规章制度制订完善之后,要着力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强化依规办事的意识,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

其次,要健全校内民主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加强议事协商,完善基层民主制度,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会等组织,进一步加大师生有序参与校院两级公共事务和民主管理监督的力度,保障师生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8]。充分发挥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人才引进等事务中的重要作用,真正让学术权力来处理学术事务。我们的学工部和团委要进一步做好学生会工作,真正使学生会成为代表广大学生权利、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组织。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校院两级教代会、工代会和群众组织作用,更好地维护广大教职工的权利和利益。

(五)程序公正,严格按学校设定的工作程序办事

广义的程序公正是指凡面对全体公民服务的组织,都应该有既定的工作程序,都应该严格按既定的工作程序办事。为了并不确定的所谓的实体真实而不顾正当程序,虽然可能获得暂时的极小范围的成功,但这同时给滥用权力打开了一个一发而不可收拾的缺口,权力的滥用将不可遏制。我国历来有“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在笔者看来,目前高校存在的很多问题主要原因便在于程序不完善,正当程序缺失。

要做到程序公正,这就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遵循主体合法性、职权合法性、程序合法性,建立起完善的高校管理程序,先立规矩后办事,习惯凡事按照规矩办,才能保证学校管理迈向法治化轨道。为此要运用法治理念,恪守法治程序,建立健全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系统相对分离、相互依存、有机结合的运行机制,加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与民主决策。防止“一言堂”,健全党委会、校务会等重要决策性会议的议事决策程序。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决策公开和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制度,决策、执行与监督权相互制衡。

(六)尊重和敬畏规律,按办学规律、教育规律办事

任何事物的运动发展都有其客观规律。教育作为一种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系人类延续发展、社会进步之百年大计,更应该遵循规律、依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行事,以避免出现教育失策或失误[9]。“要倡导教育家办学,教育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①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http://www.jyb.cn/ad/news/201010/t20101012-393031.html.。我们曾经不敬畏教育规律,违背教育规律,结果是南辕北辙,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建国以来,这样的教训不胜其数。

要以教育规律管理学校,围绕发展目标,按照教育规律,对学校教育资源进行科学配置和有效管理[10]。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我们在用市场理念经营学校的同时,“要结合学校特点,按照教育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科学研究规律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按教育规律管理,就是要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强校、和谐兴校’的办学理念,以‘三优先’要求和‘三联系’工程推动‘三满意’的落实;要尊重教育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科学研究规律,推进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相对分离,形成学术问题由学术权力主导、管理问题由行政权力主导、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并行的运行机制,实现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转型发展”②叶仁荪.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内涵发展加快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理工大学——在中国共产党江西理工大学第六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七)遵循公理正义,守护精神家园

公理者,天下之浩然之气也,万民皆秉之。公理是指依据人类理性的不证自明的基本事实,经过人类长期反复实践的考验,不需要再加证明的基本命题。正义是人类社会普遍认为的崇高的价值,是指具有公正性、合理性的观点、行为、活动、思想和制度等。正义是彰显符合事实、规律、道理或某种公认标准的行为[11]。

公理正义乃万世不易之长经,法律为代有更新之治具。理从法彰,法赖理立。高校的四大职能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高校寄托着民族的未来和希望,是一代又一代人探求真理、追求理想的精神家园。大学要推行依法治校,实现大发展,必须以遵循公理正义为基础,否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大学不能为世俗而抛弃学术的独立与尊严,也不能为名利而哗众取宠、放任自流,公理正义是我们永远的追求!大学有责任代表社会良知,守护公理正义的纯洁,不允许任何不良风气玷污青年人的灵魂,维护核心价值!

四、结束语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①《礼记·大学》.”教育的目标是什么?培养人的德性,培养人经世济民的本领,并要达到完善的境界。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期,依法治校以其科学性和优异性成为更好彰显大学之道的不二选择,是实现大学教育目标的重要方式。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②卢梭.《社会契约论》,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07年出版.”,我们要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将公正平等意识、权利义务观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等法治理念,融入学校办学传统、教育理念当中。把法治的种子深深根植于大学生心田,让每一位大学生都成长为法治中国建设的中坚力量。

[1]王建州.正确理解依法治校的内涵和现实基础[J].科教导刊,2010 (4):17-18.

[2]周雄文,陈雄.创新依法治校机制研究[J].中国冶金教育,2013 (4):81-86.

[3]冯俊波.高校依法治校的现状、成因及完善机制研究[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11):68-69.

[4]谢运策.把握六个构成要素 推进依法治校 [J].中国高等教育,2001(21):13-14.

[5]包家新,刘磊.高校依法治校需要处理好的几层关系[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4(10):73-76.

[6]高山,林绵优.论依法治校在大学的实现途径[J].当代教育论坛(宏观教育研究),2008(11):14-15.

[7]马志忠.高校内部规章制度建设问题研究[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04-109.

[8]杨兴林.大学不宜“依法治校”?[J].高教探索,2008(5):11-14.

[9]陶西平.敬畏教育规律 坚持不懈地探索教育规律[J].北京教育学院学报,2011(1):26-27.

[10]谢运策.关于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的几点思考[J].湖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32-37.

[11]张楚廷.试论教育公理[J].高等教育研究,2006(5):1-6.

全面推行依法治校 促进教育事业大发展

伍自强

2095-3046(2015)02-0050-05

10.13265/j.cnki.jxlgdxxb.2015.02.011

G647

A

2015-03-17

伍自强(1962- ),男,教授,江西省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高教管理研究,E-mail:777033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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