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的几个问题
2015-04-13肖北雁王文彬
中国特种设备安全 2015年8期
肖北雁 王文彬
(1.锦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锦州 121000)
(2.锦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锦州 121000)
2009 年以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相继颁布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消防员电梯等6 个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梯规》),系统规范了电梯检验检测工作,对电梯检验检测工作起到应有的指导作用,这是值得庆幸的事,但由于某些原因所致,在实际工作中感觉到《梯规》在某些方面有着不妥之处。
1 《梯规》中的几个问题
1.1 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一体的规则模式不妥
现行《梯规》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为一体的规则模式,将其属性、内容不同的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两大检验类别人为硬性合并,相同的检验内容将电梯生产(安装、改造、重大维修)(以下简称“生产”)和使用环节强制覆盖。
监督检验是指在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在受检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经核准的检验机构对其相应生产过程进行验证性检验。而定期检验是在检验周期内,对使用中的特种设备现实状态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强制性定期检查验证。两者都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制度,是确保安全的必要手段。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是两类属性不同的检验(见表1)。

表1 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属性区别对照表
由表1 看出,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各自属性不同,前者对应的是生产环节,后者对应的是使用环节。
在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检验时,需要对生产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管理制度的执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进行监督检验,这也是国际上同行对这类具有危险性设备进行监督管理的通用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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