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用生物制品使用应注意的问题
2015-04-04曾广鑫
兽医导刊 2015年4期
曾广鑫
(黑龙江省林口县畜牧兽医局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黑龙江牡丹 157699)
兽用生物制品使用应注意的问题
曾广鑫
(黑龙江省林口县畜牧兽医局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黑龙江牡丹 157699)
(1)在购买兽用生物制品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该产品的说明书规定运输、贮存、使用。并根据本地区传染病流行情况,针对某些传染病在流行季节之前或受疫病威胁地区的畜禽,进行预防。
(2)预防前,应详细了解动物的品种、健康状况等。凡有病、体弱、怀孕后期等均不宜使用疫苗。
(3)使用前,应仔细查阅使用说明和瓶签是否相符,若不同,严禁使用。明确装量、稀释液、每头(羽)剂量、使用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应了解疫苗的生产日期、失效日期,特别注意是否因高温、日晒、冻结、长霉、过期等造成疫苗失败的各种有关因素。凡瓶子有裂纹、瓶塞有松动、油乳剂疫苗色泽物理性状等与说明书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4)使用疫苗时,所有器具均应严格消毒,注射器不得混用多种疫苗,针头最好逐头(只)更换,家畜注射部位应严格剪毛消毒,避免感染。注射针头长度要合适,确保疫苗注射到位。进行免疫接种当天,应禁止对禽舍消毒;免疫细菌类活疫苗的畜禽,免疫前后7天,不得使用抗生素的饲料和药物;病毒性活疫苗不能与抗病毒类药物同期使用。凡使用冻干疫苗时,加稀释液后,必须充分摇匀,达到全部溶解,疫苗加稀释液后,应放冷暗处,一般在4h之内用完,如对较大的禽群接种,疫苗稀释应采取随用随溶解的方法,以免稀释后的疫苗存放时间过长,影响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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