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教师轮岗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2015-03-31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 2015年6期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陈 瑶
一、日本教师轮岗制度概况
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战争使其国民财富总额较战前1935年损失了25.4%,近550万人在战争中死伤,三分之一的工业基础设施遭破坏,整个经济陷入瘫痪,人们每天都在饥饿线上挣扎;军国主义的精神支柱瓦解之后,整个国家出现了思想上的迷茫,扒窃、凶杀等违法乱纪行为层出不穷。面对严峻的现实,日本政府意识到,只有通过教育,才能重塑国民精神,实现国家复兴。于是,日本在战后重建伊始就建立起了教师定期轮岗制度,以实现合理配置师资、实现教育发展。目前,日本的教师轮岗制度形成市、町、村内部流动和跨县级流动两种形式完备的运作体系,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轮岗率变化不大,没有剧烈波动的现象。
1.日本教师轮岗制度的内容
(1)轮岗对象及频率。在涉及轮岗的对象方面,日本国内各府、道、都、县都有各自详尽的规定,但其核心内容不变。以首都东京的教师轮岗制度《实施纲要》为例,凡是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超过十年的教师以及新任教师中连续任职超过六年者都必须参与轮岗。此项规定将定期轮岗视为教师应尽的义务,具有一定的强制意味。同时,规定也对不适合参加轮岗制度的教师作了界定:如连续教龄不满三年的教师、57至69周岁的教师、孕产期及长期缺勤的教师等。不仅仅是教师,中小学校校长也可以通过个人主动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通过任命实现交换,这一点体现了日本教师轮岗制度的相对公平性和全员参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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