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转课堂在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探索
2015-03-31广东省亚视演艺职业学院经管系
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 2015年6期
广东省亚视演艺职业学院经管系 张 帆
总体而言经济法是一门知识内容比较抽象、繁杂,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课程。其内容相较于民法而言,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不易接触到,经验性常识性的认识较少,教学难度更大。这就需要教师不断探索更好、更适合的教学模式,才能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此前,案例式教学、法律诊所式教学、辩论式教学、模拟式教学等教学方法、模式都被引入了经济法的课堂,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但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的改进永无止境。目前,随着信息化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广泛应用,一种依托信息化平台的教学模式引起了教育界的极大关注,这就是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本文试图结合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特点,探讨在教学中中,应用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来提高教学效果的策略。
一、翻转课堂的定义及内涵
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起源于美国林地高中,经过可汗学院的大规模专业化发展,目前翻转课堂已形成一套理论体系。翻转课堂的定义是利用信息化平台,教师通过提供教学视频为主要形式的学习资源,让学生在上课前完成对课程的学习,对课程内容有初步的了解,师生在课堂上以作业答疑、协作探究和互动交流等活动为主的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翻转课堂包含教学过程、师生角色的转换、教学资源三个方面的内容。
1.教学过程。翻转课堂教学与传统的教学模式相比,存在着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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