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式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实践
2015-03-28张少云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15年5期
张少云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教务处,新疆 和田 848000)
互动式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实践
张少云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教务处,新疆 和田 8480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高校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和法治观念教育的必修课。由于部分教师教学方法滞后,使得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不明显。为了实现教育教学的有效性,论文作者尝试运用互动式教学法在课堂上大胆实践,来实现教育教学的预期目标与效果。
互动式教学法;教学实践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是高校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和法治观念教育的必修课,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重要课程。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对学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1]要实现这一教育教学的有效性,主要是通过教师的课堂教学活动实现的。因此,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无疑是十分重要的。本文是作者运用互动教学法讲授“基础课”的几点体会,旨在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与同行共同探讨如何提高大学生学习思政理论课的“兴趣”问题。
一、互动式教学法概述
教学的过程实质是“教”与“学”的关系,传统的教学模式以教师的“教”为中心,学生的“学”为辅。现代教育观认为,把课堂还给学生,“教学的过程是师生为实现教学任务和目的,围绕教学内容共同参与、通过对话、沟通和多种合作活动产生交互影响,以动态生成的方式推进教学的活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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