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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研究动态述评

2015-03-27李中天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守法宪法司法

李中天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100872)

改革开放30 多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伟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基本实现了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中“有法可依”的目标。但不可否认的是,现实实践中“有法不依”、“有法难依”等法律实施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建设新十六字方针,其中执法、司法和守法均指向“法治实施”,这说明当前我国法治建设重心已从立法主导的法律制度建设向发挥现有法律实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建设战略转移。因此,“法治实施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五大体系之一,其建设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对其进行系统研究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试对现阶段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

一、“法治实施体系”的“体系”研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目前国内学界相关系统研究尚少,往往是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研究中有所提及,笔者将现有相关论述概括为法治实施体系的内涵、构成和目标三个方面。

(一)法治实施体系的内涵

何谓法的“实施”?简单来说,就是法要发挥作用、取得实效,即法的“实现”。“法律的门外汉常常觉得只要制订出法律,世上的一切全会发生变化。……可是即使制订出了法律,若现实中不具备法律的社会基础,现实中法律则只能部分实行、或者完全‘行不通’”[1]。可见,法律要体现其价值必然要求其规定在各种社会关系中得到实现,法的实施是一定法律后果发生的方式[2],法律的尊严、权威及作用通过实施得到体现,换言之,法律要有实效性,即法的功能和作用实现的程度和状态,主要是强调一个实际结果的范畴,所展示的是一种事实[3]。国内学者普遍侧重于论述法的实施就是使法律规范转化为人的行为之意,如夏锦文认为法律实施是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贯彻于施行[4];孙国华的观点是法律实施是将法律规范要求转化为人们的行为和现实关系的过程[5];李亮则将其具体化为:法律体系形成后的应有之义是实现法律,只有将法律体系中所包含的法律规范落实到现实社会生活中,被遵守、被适用、被执行,法律体系才具有真的意义[6]。

值得一提的是,从以上表述可以发现,国内学者以往普遍使用“法律实施”这一提法,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开始使用“法治实施”的概念,其实二者在法治实施体系这一论域中的区别并不大。因为从应然的意义上讲,亚里士多德曾提出法治已经包含制定良好的法律和制定的法律获得普遍服从两重含义,法治是以法律为基础的。再者,法治实施体系是使各种法律规范变为人们实践行为、确保立法目的得以实现的体系,其目的就是法律的实现。

(二)法治实施体系的构成

目前国内研究者对法治实施体系的具体构成尚未完全达成一致,但由于法治实施以法律实施为基础,法律实施至少执法、司法和守法三个部分[7](P259),这三个部分实际上处于法治的同一个阶段,本质在于将法律规范运用于事实[8],因此法治实施体系包含此三方面是题中之义,周强曾指出,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需要全体公民和组织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必须深化执法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9]。此外,有些学者侧重于从保障法治实施体系的角度来论述其构成,如:法律实施方式方法包括立法、执法和司法领域中的具体运作方法和保障系统[10]。法治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解决法律的可实施性、法律实施必需的体制、执法与司法人员的素质能力、法律实施必要的执法和司法环境四方面问题[11],涉及法律体系的严谨性、执行程序的法定性、救济渠道的畅通性、法治队伍的可靠性、普法教育的全面性等多个层面的法治要素[12]。

综上,笔者认为,宪法是我国根本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帅,对其他法律的实施具有指导作用,因此法治实施体系应包括: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个部分,而对于法律的可实施性、法律实施监督机制、法治实施人员素质等则应属于法律规范体系、法治监督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的研究范畴。

(三)法治实施体系的目标

法治实施体系的目标是实现现有法律的效率价值。法律价值是一个多元体系,包括公平、正义、自由、安全和效率,以往我们总是过于强调法的公平、正义等价值而相对忽略了法的效率价值,其实在人类历史上,价值往往因为不同主体和实践而发生变动[13],在我国法治建设从“法律制定”向“法治实施”战略转变的今天,更应当强调法律的效率价值,因为效率作为法律的基本价值,是评价、判断法律的主要尺度,是检测现有法律功效的标准,影响着法律的运作、实施、实现,推动着法律的发展、变革[14]。西方学者在此方面研究成果颇丰,如美国法学家庞德、博登海默等。国内学者也很早就开始了这方面的研究,普遍同意效率价值是检验法律实效性的标准,可以推动法治进步[7](P260)[15][16][17][18][19][20]。值得一提的是,学界在论述法律效率价值的同时,往往会讨论“公平”与“效率”的辩证关系,目前较为统一的观点是“公平效率并重”,但是目前很少有学者从法治实施的角度研究法律的效率价值,只是有研究者从具体部门法的视角进行了一定研究[21][22]。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建设法治实施体系应在坚持公平、正义等价值的同时更加重视效率价值,侧重于:一是法律实现程度;二是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三是法律实施中的资源配置效率。因为法律实施使法律得到实现,法律制定时所蕴含的公平、自由和安全价值同时也得到了体现,但是其实现程度和效果更多的体现为效率。再者从法律经济学视角分析,任何法律的实施,必然会消耗一定的社会资源,包括在执法、司法、守法方面的人、财、物投入的社会成本。

二、“法治实施体系”具体构成研究

(一)宪法实施

宪法的地位决定了其在法治实施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对此国内研究者已基本达成共识[23]。目前宪法实施领域的宏观研究不多,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中国宪法实施与宪法方法》[24],还有魏建新讨论了我国宪法的实施机制[25]。微观方面,国内学者对宪法实施的效果存在不同看法,原因在于对我国宪法实施的内涵存在争议:如张友渔认为,法是国家根本法、对其他法律有指导作用,所以其他法律实施得好就等于宪法实施效果好[26][27]。但是,如果把宪法实施与公民的宪法意识、宪法监督、违宪惩罚机制等进行综合考量,宪法实施可能还未达预期,《中国公民宪法意识调查报告》[28]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此外,范进学等提出法律实施和国家机构规范的实施并不意味宪法实施,宪法实施最重要的是对宪法价值的普遍认同—全社会有宪法信仰。只有将宪法价值与宪法实施有机结合,才能正确认识我国宪法30年来实施的真实状况[29][30]。对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违宪成本低、实施保障措施不完备、违宪不能进入诉讼等方面[31][32]。解决对策方面,则提出在宪法文本框架内讨论可行的制度完善、宪法司法化[33][34]等。

(二)行政执法

目前国内研究侧重于学理性阐释[35]以及对特定行政执法领域的研究[36][37][38][39][40],相关“问题—对策”角度的探讨有待深入。对“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的区别,姜明安认为“管理”是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思维,而执法的本质特征在于依据法律[41]。对存在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执法理念上缺乏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执法正义[42];表现为行政执法拖延和运动突击式执法两个极端,体现出执法的被动性和功利性[43][44]。对存在问题的原因,有学者进行了客观分析,以城管为例,因为行政执法权集中,导致执法风险向城管等一线部门集中,执法存在客观危险性和现实复杂性,但执法受益人是“沉默的大多数”,导致舆论对城管的讥讽也不完全客观公正[45];对上海“钓鱼执法”案件,应当考虑黑车泛滥的确存在取证难问题,不应让媒体、专家意见进行舆论审判,导致成为网络群体性事件[46]。解决对策方面,学者提出创新行政执法理念、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监督[47][48][49][50]等。

(三)司法

目前国内相关专著也相对注重于学理性论述[51][52][53][54],关于司法实务[55]和历史分析的不多。司法体制建设和司法改革方面,有一些研究[56][57][58][59],但对二者并没有进行泾渭分明的区分,对司法改革的起止时间和划分也没有完全统一的看法。对于司法改革,有些学者认为应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应坚持自主性司法改革道路,保持社会主义司法的特色的同时吸取传统法律文化精华,不断推进司法现代化[60][61][62]。对于存在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在司法管理体制上,地方化单向性物质与人事双重依赖结构是当今中国司法权地方化的成因[63];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上,目前公检法流水作业导致以公安侦查为中心,法院审判职能被边缘化,不利于司法公正[64]。对策方面,提出要以解决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司法外部环境建设和司法权力高效运行的内部运行机制为重点;在我国省级行政区划内普遍“按地区设立”中级法院和省检察院分院解决地方司法化问题;完善司法权配置、配合和监督机制;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和人民监督[65][66][67][68]等。

(四)守法

目前国内相关系统性研究很少,相关博士论文侧重于伦理学分析[69][70],夏瑜杰[71]对守法进行了一定体系化的研究,认为守法是立法、司法和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学术文章方面,研究热点是分析公民守法原因:基于法律的强制性,公民不守法就会受到法律制裁;公民守法是因为迫于道德压力而产生的一种心理惯性[72][73];中国传统伦理中与公民的守法精神[74];守法包括对法律的服从、运用、信仰和批判[75]。研究者普遍认为,公民守法最重要的是要有法治意识,如果没有公民主体上对法律的认可和服从,无论法律制度设计多么精巧,法治实施的效果都不会达到预期,法治意识需要信仰法律[76][77][78]。对我国开展全民普法活动培养公民法治意识,研究者普遍认为这是中国特色的一项堪称创举的活动,对其重要性和成效都予以了充分肯定[79][80][81]。

三、结论与展望

法治实施体系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最新提法,是党的法治思想理论的重大创新,正因如此,目前学界对于法治实施体系提出的背景、在党的法治思想理论体系中的定位及其内涵、构成、建设路径和目标等方面尚缺乏系统深入研究。

目前学界对于法治实施体系的具体构成还未达成一致,“问题—对策”导向研究还略显薄弱。笔者认为,研究法治实施体系,应侧重于讨论法律实施的具体构成,包括: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个部分。同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建设法治实施体系要坚持效率标准,侧重于讨论法律实现程度、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法律实施中的资源配置效率三个方面的问题,为建设高效法治实施体系提供有益建议。

另外,通过文献梳理可知,目前研究法治建设相关问题以理论法学视角居多,基于中共党史视角的研究,如厘清法治实施体系提出的历史脉络等成果相对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研究偏重理论性,缺乏历史视野的问题。当然这种局面的形成是因为法治建设研究涉及党史、政治学、法学等多学科,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学科界限和和学者视阈不同,交叉研究在客观上具备一定难度。但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法治理论的进步对于总结历史经验和找准未来的法治建设方向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当加强关于该领域党史视角的研究。

[1][日]川岛武宜.现代化与法[M].王志安,等.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2][英]戴维·M·沃克.牛津法律大辞典[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

[3]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4]夏锦文.法律实施及其相关概念辨析[J].法学论坛,2003,(6).

[5]孙国华.法理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

[6]李亮.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从“建构理性主义”到“进化理性主义”以中共十五大到十八届四中全会政治报告为分析基点[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4,(6).

[7]沈宗灵.法理学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

[8]李莎莎.法治体系是价值、规范与事实三位一体的统一[J].网络财富,2010,(1).

[9]周强.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J].求是,2014,(22).

[10]陈金钊,宋保振.法治体系及其意义阐释[J].山东社会科学,2015,(1).

[11]江必新.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J].领导科学论坛,2014,(22).

[12]贵州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子系统分析[J].理论与当代,2015,(1).

[13][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M].邓正来,等.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180.

[14]唐馨敏.我国法律价值理念模式分析—基于正义、秋序和效率的视域[J].法学研究,2011,(4).

[15]顾培东.效益,当代法律的一个基本价值目标[J].中国法学,1992,(3).

[16]张明乃.论法学中的公平与效率[J].法学,1992,(3).

[17]公丕祥.法律效益的概念分析[J].南京社会科学,1993,(2).

[18]张文显.法学基本范畴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

[19]李晓安.法律效益探析[J].中国法学,1994,(6).

[20]万光侠.效率与公平—法律价值的人学分析[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21]王军.税法效率研究—税法供给需求的视角[D].济南:山东大学博士论文,2007.

[22]江涛.民事诉讼效率研究—以程序设置为主要视角[D].上海: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11.

[23]张文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J].法学研究,2014,(6).

[24]范进学.中国宪法实施与宪法方法[M].上海:三联书店,2014.

[25]魏建新.宪法实施的行政法路径研究—以权利为视角[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博士论文,2008.

[26]张友渔.张友渔文选(下卷)[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27]马岭.违宪审查相关概念分析[J].法学杂志,2006,(3).

[28]韩大元,王德志.中国公民宪法意识调查报告[J].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2,(6).

[29]范进学.宪法价值共识与宪法实施[J].法学论坛,2013,(1).

[30]莫纪宏.宪法价值的适用区间于宪法实施的可能性[J].广东社会科学,2013,(2).

[31]虞崇胜,李炳辉.从违宪成本看当代中国宪法实施的突破口[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3,(2).

[32]郭华.中外宪法实施保障制度比较研究[M].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

[33]王彬.宪法实施的中国问题[J].环球法律评论,2013,(5).

[34]丘川颖.宪法实施的范畴及路径选择[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2).

[35]张猛.行政执法理论与实务[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3.

[36]公安行政执法全书[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

[37]刘惠荣.海洋行政执法理论[M].北京:海洋出版社,2013.

[38]蔡恒.执法效率与有效组织—我国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构建研究[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博士论文,2004.

[39]何新春.当代中国工商执法权威构建问题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7.

[40]陈学斌.中国林业执法改革问题研究[D].武汉: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博士论文,2012.

[41]姜明安.论行政执法[J].行政法学研究,2003,(4).

[42]李海滢,王立峰.执法正义:法治政府的价值理念[J].社会科学研究,2012,(5).

[43]朱晓燕,王怀章.对运动式行政执法的反思—从劣质奶粉事件说起[J].青海社会科学,2005,(1).

[44]胡宝玲.中国行政执法的被动性与功利性—行政执法信任危机根源及化解[J].行政法学研究,2014,(2).

[45]陈柏峰.城管执法冲突的社会情境—以《城管来了》为文本展开[J].法学家,2013,(6).

[46]桑本谦.“钓鱼执法”与“后钓鱼时代”的执法困境[J].中外法学,2011,(1).

[47]王春业.论柔性执法[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7,(5).

[48]李德峰,周伟科.论行政执法的精神追寻—兼论我国行政执法理念的创新[J].行政与法,2008,(11).

[49]丁玉海.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J].大连干部学刊,2014,(12).

[50]王晓,任文松.多维视角下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制度[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1).

[51]孙谦,韩大元.司法机构与司法制度[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13.

[52]邹川宁.司法理念是具体的[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

[53]高一飞.司法公开基本原理[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

[54]葛天博.司法基础理论范畴探析[M].北京: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12.

[55]最高人民法院编写组.当代中国能动司法》[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

[56]虞浔.1997年以来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的实践与探索[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博士论文,2013.

[57]鲁强.当代中国司法改革过程研究[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博士论文,2008.

[58]迟日大.新中国司法按制度的历史演变与司法改革[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3.

[59]公丕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改革道路概览[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08(5).

[60]江国华,周海源.《司法基本法》与中国司法改革[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

[61]公丕祥.当代中国的自主性司法改革道路—基于中国司法国情的初步分析[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0,(3).

[62]徐昕.中国司法建设三十年的成就、经验与展望[J].政法学刊,2009,(1).

[63]谭世贵,梁三利.构建自治型司法管理体制的思考—我国地方化司法管理的问题与出路[J].北方法学,2009,(3).

[64]陈瑞华.从“流水作业”走向“以裁判为中心”—对中国刑事司法改革的一种思考[J].法学,2000,(3).

[65]杨小军.法治中国视域下的司法体制改革研究[J].法学杂志,2014,(3).

[66]吴高庆,董琪.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理想、现实与未来[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4,(5).

[67]廖永安.社会转型背景下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路径探析[J].中国法学,2012,(3).

[68]汤维建.人大监督司法之困境及其消解[J].苏州大学学报,2014,(1).

[69]刘同君.守法的伦理学分析[D].南京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5.

[70]郭芙蓉.公民守法道德养成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13.

[71]夏瑜杰.当代中国守法问题研究[D].南京大学博士论文,2012.

[72]吴亚辉.论守法的逻辑——基于法经济学分析范式[J].广东商学院学报,2011,(2).

[73]李三辉.浅析公民守法的一般原因[J].知识经济,2011,(4).

[74]郭英华,李彩虹.中国传统伦理与公民守法精神[J].云南社会科学,2007,(3).

[75]占茂华.法理学视角下的守法概念解读[J].湖南社会科学,2013,(1).

[76]许章润.法学公民与知识英雄[J].法制资讯,2012,(12).

[77]蒋熙辉,李师伟.建构具体法治的两个维度[N].法制日报,2002—12—09.

[78]范愉.法律则样被信仰[N].法制日报,2002—11—07.

[79]张明新.对当代中国普法活动的反思[J].法学,2009,(10).

[80]凌斌.普法、法盲与法治[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10).

[81]季卫东.普法随潭[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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