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勒兹电影理论与后结构微观政治学
2015-03-23田兆耀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4期
关键词:概念
田兆耀
(东南大学 人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6)
德勒兹(Gilles Deleuze,1925-1995)的电影理论集中在《电影1:运动—影像》(1983),《电影2:时间—影像》(1985),《哲学与权力的谈判——德勒兹访谈录》(1990)等著作中。王志敏曾指出,电影理论界还基本不太知道如何来面对这些有分量的著作,“这确实是对电影理论工作者的智慧的一个严重的挑战”![1]87近六年来学界对德勒兹的研究出现迅猛发展的势头,除了编撰文选、译介《感觉的逻辑》《千高原》等重要著作外,对其哲学思想、游牧思想、政治哲学、文艺思想等已展开深入研究。对其电影理论的研究也有所改观,大致分为三类:一,从柏格森绵延学说、尼采的超人哲学以及皮尔士的符号学等角度探索其学术资源、挖掘其电影哲学思想。二,电影理论解读,阐释其关键词、梳理电影理论内涵。第三,跨学科研究,从哲学的角度不必待言,有的学者还从教育学、类型学等视角阐发其价值。徐辉、聂欣如、黄文达、以及北海道大学的应雄等学者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其中徐辉的成就最为显著。对德勒兹电影理论进行跨学科研究富有启发意义,本文以会通其学理逻辑为轴心,从哲学思维方法入手阐明其电影理论的基础、要义和蕴含的微观政治学思想。
一、哲学剧场或曰“阿里阿德涅的线”
作为哲学家,德勒兹把自己的哲学思维方法带入了电影理论领域,这是理解德勒兹电影理论的钥匙。他首先在画面与概念,电影与哲学之间寻找理论支撑,他指出:“概念本身之中即有一种与画面的关系,在画面本身之中即有一种与概念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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