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强制分红政策下股利支付对央企过度投资的影响研究
2015-03-23傅文玥
大理大学学报 2015年5期
傅文玥
(云南财经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昆明 650221)
投资作为现代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企业资本产生的动力与源泉,对于企业的成长有着非凡的意义。然而,在现实的投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影响,使得很多企业出现了非效率投资的情况。所谓非效率投资,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过度投资,二是投资不足。对于我国央企而言,更多的表现为过度投资,即在完成对所有净现值(Net Presen Value,NPV)为正的投资后还进行NPV 为负的投资。Jensen的研究指出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会使得委托方与代理方之间的利益不一致,从而引发代理者的机会主义行为,产生代理问题〔1〕。而这种代理问题会使得投资行为发生偏离,从而导致企业的过度投资。
中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证监会也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来督促中央企业进行分红。譬如证监会于2008 年的“半强制分红政策”就将分红与SEO进行挂钩,2010年以来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完善分红政策及其决策机制。由于我国并没有以《公司法》的形式对企业分红作出强制性的规定,于是李常青等人将该政策定义为“半强制分红监管政策”〔2〕。尽管证监会出台多项分红监管政策,但我国央企的“铁公鸡”现象依然相当普遍。那么,央企不进行分红,将更多的自由现金流量留在企业,是否会助长其过度投资呢?不同的股利支付特征,是否对企业的过度投资行为存在不同的影响,从而需要在监管过程中进行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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