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历史人物的若干原则
2015-03-21黄金凤
文化学刊 2015年10期
黄金凤
(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1)
对历史人物的评价经常会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现象,主要原因在于评价者运用的评价标准不同。历史人物评价标准问题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史学界讨论最为热烈的课题之一,大致以1980年为界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以阶级标准占主导优势,后一阶段以生产力发展、民族统一和社会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历史作用标准,成为主导标准。此外,一些学者提出,由于历史人物是极为复杂的,因而评价历史人物不必有统一的标准。但笔者认为评价历史人物应遵循实事求是、全面评价、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结合的原则,这样对历史人物的评价才更公允。
一、实事求是
实事求是是评价历史人物的首要标准,要求评价历史人物必须建立在史实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看待不同时期的历史人物及其表现。因为价值观念不同,不同时代会有不同的评价标准,人们对同一个人,甚至对同一个人的同一件事可以有不同的判断。但无论如何,评价历史人物的事实基础是一致的。不能因为价值观念不同,随意虚构、夸大,甚至歪曲、篡改历史事实。
在评价一个历史人物时,弄清其相关事实是不可或缺的前提。1934年12月1日,苏联领导人谢尔盖·基洛夫在办公室走廊遭枪杀。该谋杀案直接触发斯大林进行恐怖的“大清洗运动”。基洛夫被刺事件曾被赫鲁晓夫作为攻击斯大林的罪证之一。多年来,史学家一直怀疑基洛夫之死是由斯大林一手操控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