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与廉政风险防控的关系
2015-03-21张芳
财经界(学术版) 2015年18期
摘要:2014年是我国的反腐年,审查出了很多大贪官,甚至是副国级的具有超大实权的贪官也榜上有名,防止腐败已经作为我们党我们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行政事业单位又是防治腐败的重点领域,因此,本文就围绕行政事业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作用,讨论如何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来实行高效的廉政风险防控,防治腐败的发生。
防治腐败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腐败的危害人人皆知,但是腐败的事件却屡禁不止,给我们党、我们国家造成了很大的危害。从国家层面,近些年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的公职行为进行规范,加大了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从基层单位层面,行政事业单位也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建立适合本单位的内部制度,提高对腐败行为的事前和事中监督能力。但是,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以及与内部控制相结合的能力上有很大的欠缺。本文就上诉问题做简单的分析。
一、利益冲突是引发腐败的根本原因
(一)利益冲突的含义
利益冲突是指“公职人员的公共职责与其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其中公职人员的私人身份的利益不恰当地影响他们履行官方义务,这是国内学者对于利益冲突的定义。公职人员是对服务于国家的工作人员的总称,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以及在国有企业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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