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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影视文化安全
——基于韩剧与国产影视剧比较的视角

2015-03-20

关键词:韩剧影视韩国

江 凌

(上海交通大学 媒体与设计学院,上海 200240)

论中国影视文化安全
——基于韩剧与国产影视剧比较的视角

江 凌

(上海交通大学 媒体与设计学院,上海 200240)

在当今文化全球化和文化消费时代,影视产品成为人们最重要的文化和娱乐消费产品,它所传递的文化内涵、意识形态、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等,对本土和他国受众具有明显的涵化作用,进而影响到个体和社会群体的身份认同以及民族和国家的文化认同。目前,中国影视文化安全面临着西方和韩剧的强势冲击,影视产品“走出去”能力更显不足。本文基于中韩影视产品贸易比较的视角,以同处于东亚儒家文化圈的韩国作为比较对象,从艺术创作、文化内涵、制播模式等方面,分析国产影视剧与韩剧的贸易输出逆差的深层原因,比较两国维护影视文化安全的政策异同,以借鉴韩国经验,提出促进中国本土影视文化发展和维护中国影视文化安全的对策建议。

韩剧;国产剧;影视文化;文化安全;文化贸易

文化是社会的灵魂,它反映了人们的意识形态、精神信仰、生活方式以及我们对周围世界的看法。加拿大文艺评论家诺思洛普·弗莱(Northrop Frye)曾云:“一个国家的身份和独特性就是(而不是存在于)它的文化,而文化是一个多层次的结构。第一个层次是生活方式和习俗……第二个层次是文化身份和文化的独特性,它是传统和历史的产物,包括经济、政治、宗教等具有自身鲜明特色的国家结构,并且共同塑造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最后一个层次是一个国家所独有的创造力的体现。”[1]意识形态、精神信仰和价值观等在人类社会交往和社会发展进程中有时起着进步作用,特别是那些先进性或普适性的文化价值观能够改变人们的信念、态度甚或心理模式等。意识形态、价值观的渗透是符号权力合法化的主要途径,正如皮埃尔·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所云:“任何一种实施符号暴力的权力,即任何一种设法把意义强加于人、并通过掩盖作为自己力量的基础的权力关系而把意义合法地强加于人的权力,都把自己特定的符号力量附加到那些权力关系上。”[2]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文化全球化潮流下,一些西方国家为了达到经济和政治目的,运用文化符号权力,不断推行“文化殖民”政策,通过文化贸易输出进行意识形态、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渗透,形成“文化帝国主义”态势,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有形无形的文化主宰、支配乃至驾驭和控制,通过软实力影响和价值观与生活方式渗透达到“不战而霸”的目的。

与精英文化背影下的高雅艺术、高雅文化产品及其服务不同,基于大规模复制技术和文化产业语境下的影视文化产品及其服务对世界各国、各民族受众具有天然的亲和力、影响力和渗透力。影视剧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产品,具有明显的娱乐、经济、审美、教育等社会功能。“除了物质属性的价值外,它们借由声音、影像、图画、文字等元素交织而现的象征符号与意理信念,则与文化领域有着关联,同时这也与主导社会集体价值和民族文化内涵的政治领域形成一种张力”[3]。列宁曾对卢那察尔斯基说:“在所有的艺术中,电影对于我们是最重要的。”[4]在当今大众娱乐时代,影视产品成为人们最重要的娱乐方式,它所传递的意识形态、价值观、生活方式等文化内容,对芸芸受众具有明显的涵化作用,进而影响到个体、群体的身份认同和民族、国家的文化认同,而那些异域影视文化产品的输入、渗透和影响,则关乎国家文化安全建设,不容忽视。

一、研究文献回顾

文化安全是整个国家安全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影视产业在当前经济、文化全球化浪潮和互联网技术日益发达的背景下,对于满足民众的文化娱乐需求、维护国家文化形象、塑造国民文化价值观等都具有深远的意义。目前,关于“影视文化安全”的相关研究文献,主要集中于我国影视文化安全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以及微观层面的少数个案研究等。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世界文化报告2000:文化的多样性、冲突与多元共存》指出:“评估国家文化安全的指标应该包括广播与电视、电影院与电影、传播新技术等。”[5]王熙等指出,影视产品的进出口贸易不仅有助于我国与他国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而且对于我国文化安全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国家文化安全建设需要通过文化产品宣扬本国的意识形态、消费理念、文化价值,促进文化产业尤其是影视产业发展和产品输出,打破贸易逆差,掌握文化交流主动权”[6]。

关于中国影视文化安全的现状、原因与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于炳贵等将当前的中国文化安全问题归结为“文化真空状态”,他认为,“传统文化资源没有被充分利用,新的文化体系尚未形成,中国人的文化生活出现‘真空’地带。仅在影视产品领域,美、日、韩国影视文化在中国大陆相继各领风骚就是明证”[7]。 隋岩等指出:“目前,美国控制了世界75%的电视节目和60%以上的广播节目的生产和制作,每年向国外发行的电视节目总量达30万小时。美国电影现已占据世界总放映时间的一半以上,占据世界电影市场总票房的三分之二。由于影视产品是最直接的意识形态和文化形象的载体,因此美国影视产品向中国输出,对中国文化安全形成了巨大的挑战。”[8]朱子娟认为,“国家文化安全需把握文化产业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民族文化安全三个维度,美国影视文化大举扩张使我国文化产业安全面临严重形势,威胁我国影视形态安全,对我国传统文化及其价值理念提出了质疑和挑战”[9]。孔朝蓬认为:“除了外来冲击,中国影视产品自身文化价值的缺失是影视文化安全处于弱势的重要原因之一。当前,我国影视文化创新力度不够,缺乏大力弘扬主旋律的优秀影视作品……由于资金、技术、文化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造成了中国影视文化产业与影视文化资源不相适应的不平衡格局。”[10]

关于维护中国影视文化安全的对策,向前认为:“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国家立法的支持,需要建立健全文化产业发展的管理机制及政府的长远规划;继续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建立中国影视文化的自觉意识,把我们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和民族文化的精华注入其中;加强影视产业人才培养和人才队伍建设。”[11]王熙等认为,依托“走出去”战略推动文化安全建设,抓住机遇推动影视文化产业发展,其中,政策机制的制定是基础,内容的深度挖掘是核心,制作形式的突破是关键[6]。

通过以上研究文献可以看出,目前关于我国影视文化安全研究,基本上从影视产业的整体发展现状入手,过多地强调美国的影视产品贸易输入对中国影视文化安全构成的挑战以及我国维护影视文化安全的简单对策,既缺乏理论支撑和详细的影视产品贸易数据比较,又缺乏微观的深层次原因探讨和可操作性强的深度对策分析,研究文献中论据多是概括的定性分析,缺乏可靠的数据支持。本文旨在从电视剧行业切入,通过定量对比中韩两国近年来的电视剧进出口贸易数据,进一步解析两国电视剧在内容创作特点、制作手段以及政府文化安全政策导向上的差异,从而借鉴韩国经验来维护中国影视文化安全。

二、中韩影视产品贸易现状及其内容艺术特征与制播模式分析

(一)中韩影视产品进出口贸易现状

中国影视作品的“走出去”能力并不尽如人意,中国影视剧的进出口贸易体量小,且进口贸易额远远大于出口贸易额,对他国影视产品依赖性较大。

就电视剧而言,从产量来看,“中国电视剧产量逐年攀升,到2012年其峰值已达到约17 000集,2013年保持在15 000集左右,年产量为世界第一”[12]。从电视剧广告收入来看,“2012年电视台和网络在线视频两个播放平台的电视剧广告约为280亿元”[13],此后呈逐年增长趋势。尽管从生产量和消费角度来说,中国已经是全球电视剧生产第一大国,但播出效果和出口效果却不尽如人意(见表1)。尽管2008~2011年中国电视剧出口额呈现增长态势,但远小于进口体量,电视剧表1 2008~2011年中国电视剧进出口贸易额(单位:万元)[14]

贸易逆差过大,在某种程度上不利于维护中国电视剧文化安全。

从2007~2011年的电视剧贸易现状来看,韩国长期保持电视剧贸易的顺差(见图1)。其电视剧进口额尽管有些许波动,但依然保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而电视剧出口额则逐年不断增长。

中国和韩国虽然同处于东亚儒家文化圈,但是,对比中国和韩国电视剧出口贸易额,两者差距十分明显,并且有增大的趋势(见图2),特别是韩国电视剧(下文简称“韩剧”)在中国的进口电视剧中具有绝对优势,在数量和贸易额上遥遥领先其他国家的电视剧。与此同时,中国电视剧的出口范围和能力比较有限,局限于东南亚、非洲等世界华人聚居区,东南亚地区占据全部出口额的2/3,中国电视剧并未真正走向国际主流市场。由此可见,中韩两国影视业之间存在严重的贸易逆差,两者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不可同日而语。

(二)韩剧的内容艺术特征与制播模式

为了维护电视剧行业在内容上的文化贸易安全,降低不同文化之间的文化折扣①文化折扣又称“文化贴现”,是指文化产品或服务由于地域、民族、国家、语言、文化传统、宗教信仰、意识形态、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模式、风俗习惯及生活方式等文化差异,不被其他地区、国家、民族受众理解或认同所导致的知识信息的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文化产品价值的降低。,韩剧首先传承了大众文化的诸多特点。具体来看,韩国电视剧一直坚定不移地站在大众文化的阵营之中,大众文化遭人诟病的几个方面,例如商品性、类型化、世俗化等,既是韩剧挥之不去的烙印,也是其获得巨大成功的原因[20],韩剧奉行商业主义基本原则,拒绝高雅和隐晦,坚持大众化和世俗化,制作大众喜闻乐见的影视产品。

1.韩剧的商业化

在商业主义和受众收视率至上的观念下,韩剧是作为商品而不是艺术品诞生的,韩国发展电视剧产业的最终目标是以此带动文化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

从流通方式看,韩剧的出口与流通已经纳入了市场化的商业机制和运作模式。面对文化贸易折扣较低的亚洲周边国家和地区,韩剧采用低价策略先占领邻国(地区)市场,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形成一定规模和市场垄断效应后,逐渐提升播出价格。在文化差异较大的国家,韩剧则另辟蹊径,采取免费赠播节目的办法,“由韩国政府出钱组织开拓播出国市场的消费品生产厂商,在韩剧播出时段投放广告。这样一来,对于播出国电视台来说,不但节目不用花钱购买,而且还能为自身创造经济收益”[21]。

2.韩剧的类型化

“大众文化的各种文本犹如外貌差异掩盖不了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而同一种类的文本更是孪生兄弟,总让人有看同一人的感觉”[22]。韩剧文本虽然雷同却让人百看不厌,保证了本国以及他国观众的收视忠诚度。韩剧在强调视听奇观、戏剧性冲突、明星效应的同时,不断尝试新的类型整合和商业主流创作,逐渐形成了包括科幻片、动作片、青春片、恐怖片、风月片、伦理片、情色片等丰富、完整的类型体系,尤以青春偶像剧、家庭伦理剧、喜剧、爱情生活剧、动作片等表现最为突出。从叙事模式看,韩剧的青春偶像剧、家庭伦理剧和爱情剧的套路大同小异,剧情在主人公不断的误会和冲突中一波三折、悲欢离合,但却十分契合受众的审美趣味和生活经验,以超现实手法唯美化、典型化各种人物形象,灰姑娘+白马王子的起伏跌宕爱情,让受众在真善美的穿越中,享受“审美幻想”世界中型男靓女的浪漫故事。

3.韩剧的世俗化

作为商业主义和文化工业的产物,韩剧具有典型的世俗化特征。由于韩剧的编剧主力是女性,且大多是入世型的家庭妇女,这对韩剧的世俗化风格具有重要影响。“她们擅长表现的题材大多是生活剧和爱情剧,从娓娓道来的舒缓叙事中细腻地刻画女性的内心,表现他们的情感经历和价值观念,并通过剧情,使女性的话语权得到释放”[23],生活中的家长里短、平凡琐事都会在剧情中得到真实展现。从表现主题来看,韩剧喜欢用“小叙事题材”取代“宏大叙事”,比如,《大长今》、《张玉贞》等历史剧,为了迎合现代审美体验,故事重点放在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上,历史线索成为了矢志不渝的爱情的背景与见证。同时,为贴近受众,韩剧热衷于叙述小人物、普通人的故事,剧中人物无论社会角色和地位如何,都是各自人生舞台上的主角。“正是通过描述小人物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强大的生命力和具有传奇色彩的命运转变过程,韩剧成功塑造出了一大批深入人心的励志偶像”[24],尤其是剧中身世坎坷的灰姑娘们,凭借善良、智慧、自强这些美德,她们不仅在事业上证明了自身价值,还赢得了男主角的青睐。

4.韩剧的音乐化

近些年来,韩剧成为一种亚洲娱乐现象。在韩国,电视剧被人们简单而亲昵地称为“剧集”,剧集的唯美音乐及其画面,穿越民族、地域的时空,风靡世界各地。比如,韩剧《花样男子》共25集,情节错综复杂,节奏快中带缓,在看似简单的故事背后凸显了深刻的社会等级划分和社会不平等问题,那无所不在、效果奇佳的音乐,在剧集发行的前期被作为初步宣传的工具,后期则成为风靡亚洲的韩国流行音乐,推动了原声带的热销。

韩国电视剧制作公司GROUP8创办人宋秉俊说:“在韩版《花样男子》中,我们保留了原版漫画的节奏,扣人心弦的情节是制造悬念的关键,精心设计的高中生活,让成人从F4身上看到了自己年少轻狂的影子……在欧洲,人们把韩流归纳为韩国的艺术片和实验电影,但在本地,主要指剧集的成功……韩流是大众娱乐现象,是主流。”[25]224

5.韩剧人物形象的唯美化

韩剧注重演员外貌和形象,韩剧人物形象是清一色的俊男靓女。比如,《流星花园》有中国台湾版(2001年)、日版(2005年)、韩版(2008年)三种版本,第三次翻拍的韩版取得了巨大成功,数百万的青少年粉丝尤其是少女粉丝们,分析不同版本,无休止地争论着四个韩国男生谁最帅气。宋秉俊说:“演员的美貌是韩剧的重要特征,特别是男演员的美貌,因为观众群主要是家庭妇女和年轻女孩,比如韩版《花样男子》,每个角色都是让400个演员试镜之后才选定的。此外,我们的电视剧都是要出口的,所以要译制,那么最重要的不是演员的声音或语调,而是外形。在亚洲,人们常认为韩国年轻人是亚洲美貌的精髓,是顶级代表。我们也出口这个概念。”[25]225

6.韩剧的主流价值观

韩剧的主流价值观是东亚儒家文化,秉承儒家社会秩序体系和家庭伦理道德体系,如爱国、诚信、宽容、孝悌、友爱、尊老爱幼、注重家庭礼仪、尊重自然和生命,等等。由于文化折扣较低,这也是韩剧在亚洲流行的主要原因之一。宋秉俊说:“儒家思想在韩国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不是作为宗教而是文化。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尊重长辈,意味着家庭是社会的主轴,亲情高于一切。在韩国,兄弟姐妹非常重要,父亲或兄长的话是不容置疑的……爱是一种责任和承诺,你不能与一个遭到你家族反对的人结婚,你必须遵从韩国人‘善’的准则,接受父母安排的婚姻……我们的剧集必须反映这个犹如伦理准则一样牢固的道德标准。”[25]225韩国PAN娱乐公司总经理金正植说:“日本不采用儒学,只有我们的韩剧保留了孔子的思想,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的电视剧能够在亚洲获得成功。中国人有意识等待的就是这些,日本人无意识地寻找的也是这些。”[25]228在版权方面,在取得版权合同后,韩国制作公司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电视剧进行本土化改造和翻拍,在情节、人物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使之符合本土的价值观。

总之,在故事情节、内容设定上,韩剧一直中规中矩,在带给观众美好的感官体验同时,积极弘扬真、善、美以及家庭礼仪、伦理道德等普世价值观。加上精良的制作手法以及成熟的市场运行机制,使得韩国影视剧的文化安全得到了很好的保障,也很容易被各国观众接受认可。

7.韩剧的制作与播出模式

在制作和播出方式上,韩剧一般是“边写、边拍、边播”,起初,编剧只需提供剧本提纲约三分之一的故事内容,剧本故事的最终结局和剧本播出长度不受限制,主要根据受众反馈情况随时改进和作出取舍,从而实现“编剧、拍片、播出——受众反馈——再编剧、拍片、播出”同步循环,即“电视台或网络视频播放——受众反馈——编剧创作剧本——导演和演员拍摄——播出”同时进行。这样,一方面保证了拍摄进度和效率,另一方面根据播出后的受众反馈,在制作过程中剧本不断修正和改进,提高了受众参与度、反馈率和受众市场满意度。该模式极大程度地提高了电视台的投资有效性,使投资效果更好地把握在电视台手中。从“制播一体”到“制播分离”,无论是电视台还是影视制作公司,基本遵循这样的流程:“制片人策划——选择编剧、导演——选择演员——选定名称——练习剧本——拍摄外景——剪辑——后期录音——拍摄内景、同时剪辑。”[26]该流程与好莱坞影视制作流程趋近,趋于高度专业化和市场化。

(三)国产影视剧的内容艺术特征与制播模式

就内容而言,韩国影视剧中历史剧、喜剧、警匪动作片,特别是爱情生活、家庭伦理以及政治商业片等成熟类型不断涌现。与韩剧相比,中国电视剧在内容题材上多生产历史剧、武侠剧、战争剧、现代生活剧、情景剧,等等,出口多以武侠剧、历史剧为主。在现代生活剧中,题材多涉及退休、下岗、城乡户口等问题,这些社会问题是中国特有的,对于其他国家来说却是难以想象的;军旅题材和间谍题材因具有较强的时代特殊性,因此较难引起他国观众的共鸣。至于那些个性化和艺术性较强的艺术电影则因曲高和寡、缺乏观众支持率也难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空间。

就海外贸易输出而言,目前,“中国式输出大片主要聚焦于古代虚幻的功夫世界、神话故事或历史演绎”[27],总体而言,出口影视剧的题材还比较狭窄。由于武侠剧具有深厚的中华文化传统和武术文化底蕴,同时结合了现当代民族文化元素,尤其是汲取了西方优秀的文化元素和好莱坞的高科技制作,因而日益得到受众特别是年轻人的喜爱。中华文化的深厚内涵和古老文明、山川的文化奇观和神秘景象可以满足国外受众的“猎奇”和“窥视”心理,因而历史剧具有一定的海外市场,然而,近几年一些“官场争斗、谍战枪影、后宫争宠、权谋算计、血腥残杀”等权力文化以及与之相关的权谋、厚黑心理等历史剧颇为盛行,“穿越”到海外,虽满足了部分观众的猎奇心理,但却引起了更多受众的反感和不满,从而不利于中国影视产品的海外贸易输出。以中国宫廷剧《甄嬛传》和韩国宫廷剧《大长今》为例,前者主人公甄嬛初入宫时纯朴善良、清纯美丽,不懂权谋和作恶,但她生活在权谋争斗的后宫世界,屡被暗算,逐渐悟出了斗争和权谋的真理——必须比对手更心狠手辣和擅长玩弄阴谋,由此借机上位,不断设计陷害于皇后并取而代之。而韩剧《大长今》里美丽隐忍的主人公大长今在宫廷斗争中同样受到无端的迫害和折磨,但她始终坚持隐忍和以德报怨的儒家道德准则,拒绝同流合污的权谋技俩,最终,正义战胜了阴谋和邪恶。同是宫廷剧,但两相比较就显示出剧本立意和价值观的高下,因而《大长今》更有内容优势和“走出去”的海外市场魅力。此外,《白雪公主》、《灰姑娘》、《哈利波特》等好莱坞影视剧都有权谋斗争的戏份,然而它们最终的主题则是主人公隐忍、吃亏和坚守善良、正义的道德节操,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韩剧的“文化折扣”低于中国影视剧的文化贸易折扣,值得我们深思。

就制作播出而言,中国的情况更是与韩国相对而行。由于制播分离,电视剧制作行业准入门槛较低,导致制片公司林立,2012年我国电视剧制作机构已有5363家,近几年仍呈上涨态势,但这些制作机构力量分散、实力不强。清华大学教授尹鸿指出:“2012年国产剧100多亿元的交易份额,没有一家公司占比超过5%,这意味着,电视剧行业几乎没有真正的领导型企业。”[28]

此外,由于需要先将电视剧制作完整再由电视台择片购买,这些制作公司的资金周转往往十分困难,没有余力在制作时再考虑出口海外的成本,只能在国内播出获得良好效果后才能考虑向海外发行,因而局面十分被动。同时,制作公司对电视台采取出售播出权而不是版权的方式,电视台没有版权和其他经济回报,只能靠收视率换取广告收益。这种模式常常使制播双方产生利益和矛盾冲突、互相掐架,形成恶性循环。

由此可见,国产影视剧无论从内容还是制作、播出上都与韩剧存在较大差距,缺乏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作品,主题内容普遍过于沉重复杂,不符合受众的娱乐消遣心理。而市场运行机制也很不成熟,电视剧的制作水准得不到保障,导致了很多国内观众“崇洋媚外”,被韩剧、美剧、日剧等外来文化迷住了双眼。国内市场尚未稳定,海外市场更难打开,影视文化安全状况着实堪忧。

三、中韩影视文化贸易与安全政策比较

学习和吸收世界各国先进的文化价值观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学习和吸收先进文化价值观固然重要,但是,伴随西方文化产品尤其是美国影视大众文化符号权力和文化帝国主义权力而生的西方文化价值观渗透,并非适应于每个国家、民族和地区,对于秉承原有价值观和文化的民族、国家而言,外来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则有可能消解本民族的价值观,甚至打乱本民族原有的社会生活秩序和道德体系,甚至被西方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同化。尽管受众不是没有思想的“靶子”,美国主流文化的“魔弹”不能随便将他国受众击倒,受众既是文化产品的消费者,也是文化产品意义的再生产者,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的渗透并不能保证受众的理解与认同。外来影视产品所预期的传播效果受各种因素的左右,尤其是民族文化传统以及由这传统所长期形成的文化共同体,更具有稳定性和持久性。德国社会学家卡尔·曼海姆(Karl Manheim)曾指出:“一个人只要其民族的和地方群体的传统没有被打破,那么他就仍然受这种传统的习惯思想方式的制约……人们暂时既不怀疑他自己的思想传统的正确性,也不怀疑在思想总体上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只有当横向运动伴随有强化的纵向运动,亦即在社会地位的上升或下降意义上的阶层之间的迅速变动时,人们对于自己思维方式的普遍永恒的有效性的信念才会动摇。”[29]也就是说,民族文化共同体的构建和民族文化自觉、自信、自强比一味的文化殖民反抗更重要。这对于稳定性、持久性、连续性比较强的中华文化圈(包括韩国在内的东亚儒家文化圈)尤其如此。相比于中华文化在中国人、海外华人乃至东亚儒家文化圈的强势地位和影响力,在受众“选择性定律”和社会“团体内部动力”之下,美国等西方文化特别是非精英的影视娱乐文化难以撼动中华文化的根基和命脉。当然,面对文化帝国主义的外部威胁,必要的文化防范特别是对西方意识形态、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防范是毋庸置疑的。

文化战略和文化政策代表了一个国家在文化问题上的基本态度和价值取向,从侧面反映了其文化安全形势和文化安全观。文化战略是文化政策(包括文化贸易政策)的宏观构架、总体规划和指导方针,文化政策是国家文化战略的具体细则和落实措施。世界各国的文化战略和政策都比较重视公共文化建设、文化传统保护、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人才培养及文化对外扩张。同时,各国文化发展战略根据国家、民族的文化特色及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的倾向性,按政府介入强度分类,世界各国文化战略与政策大体可以分为放任型、扶持型和积极介入型。韩国采取政府扶持型文化战略和政策,鼓励文化的市场化,放宽政策限制,政府牵头带动民间力量支持文化产业(包括影视产业)的发展。

(一)韩国“文化立国”战略与影视文化安全政策

韩国政府提出“文化立国”的战略,强调文化是通过与社会各领域的直接互动而积极奉献于国家发展的核心因素[30]。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提出了文化繁荣的四大战略:①扩大国民文化体验感受;②人文、传统的重新发现;③培育文化基础服务产业;④文化价值的扩散。从这四大战略可以看出,由于近年来韩国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对外扩张十分顺利,相比之前激进的扩张战略,韩国当前的文化战略逐渐内收,更注重公共文化服务、国民文化体验及文化传统的保护。同时,韩国政府成立“韩国文化内容振兴院”,“该机构每年的预算约为5700 万美元,在北京、香港和新加坡设有办事处,用以推广韩剧和韩国流行音乐等”[31]。韩国在影视管理上,采取政府监督调控、财政扶持和行业机构自律相结合的模式,通过法律保障、政策引导、资源协助等方式扶持和保护本土影视产业。韩国通过“文化立国”战略和相应的政策选择,使得本国传统文化和相关的产业获得迅速发展,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一定的文化软实力,缓和了本国的文化安全形势。

1.放宽政策限制,激发本土影视创作积极性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出于经济振兴的考虑,韩国政府开始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给予文化产业更多的自由发展空间,政府逐渐从全面监管的角色退出,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这一过程具有明显的由扶持型文化政策向放任型文化政策转型的特征。“1998年,韩国宣布以电影分级审查制度取代此前的电影剪阅制度。放宽规制后,电影电视剧题材大大放宽,电影人获得了巨大的创作自由,创作热情高涨,这为文化产业发展奠定了宽松的外部环境”[32]。政府放宽政策限制的目的是让市场主导影视文化产业发展,因为政府政策的过度限制会阻碍影视创作的积极性。韩国在取消剪阅制度的十几年里,影视产业迅速发展,韩剧在世界市场取得了成功。

2.政府采取经济援助引导商家投资并提供免息贷款

政府除了采取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以外,还设立相关的发展、扶持基金,积极参与文化发展资本的管理与运营,主导资本流入的方向和方式。同时,积极引导商家投资,帮助影视制作公司、网络视频商和电视台周转资金。此外,韩国注重保护与扶持本土文化,每年各电视台都有固定的资金收益投入拍摄本土影视剧,除了在韩国播出外,政府有关部门还向各制作者提供免息贷款,鼓励本土影视产品向海外输出。

3.保护本土影视文化,鼓励其迈入世界市场

韩国对内实行影视文化保护政策,对外则积极促进本土影视产品“走出去”。“由于担心进口电视剧冲击国内市场,因而主流的韩国电视台坚决抵制播出外国电视剧”[33],政府设置种种贸易壁垒,直接或间接干预他国影视产品进入本土市场。直到2006年6月,在美国的强大压力下,韩国为了本国电子、农业贸易出口而牺牲影视产业的利益,同意放开电影配额限制,在电影和音乐领域实现国际市场自由化,与此同时,韩国积极鼓励本土影视产品贸易输出。韩国向全亚洲销售韩剧,同时也销售剧(节)目模式,发生在韩日之间、韩国与台湾地区之间的影视产品制作与贸易之战,事实上是一场“剧目或节目模式”之战。韩语作为小语种,文化折扣高,对于韩剧而言,将影视概念和模式商业化比将影视娱乐产品商业化更具有价值,目前,韩剧的模式销售量是成品影视剧销售量的两倍,韩剧概念或模式的全球化、市场化魅力无穷。

(二)中国文化战略与影视文化安全政策

中国实行积极介入型的文化战略和文化政策,文化战略从核心价值体系到公共服务、再到文化市场全景覆盖,至于科学技术条件、政府管理理念及产业发展状况等,构成了国家文化战略的其他影响因素。政府一直对国家文化发展进行战略指导,以《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例,在《纲要》中明确提出的文化发展战略有以下几点:①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②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③加快发展文化产业;④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⑤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⑥加强传播体系建设;⑦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⑧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⑨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34]。中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纳入了文化发展规划之中,强调政府的监管职责,主要采取政府部门干预和强力监管模式,对于影视文化及其产业领域的管制措施比较严格,一方面大型媒体(集团)、文化演艺机构具有国有背景,另一方面政府对于影视文化娱乐活动的审批权力较大。这种模式虽然有利于保护本土影视文化的稳定健康发展和国家文化安全,但不利于其进一步市场化和海外传播。

1.严格的影视产品审查管理制度

每个国家都有影视产品审查制度,中国影视剧的发行和管理比较严格,行政管制在影片生产制作和发行的各个环节都存在,影片制作一开始就要获得剧本的通行证,而且剧本的每一次修改都要重新申请许可证,每到一个新地点拍摄,也要申请相应的许可证。中国没有电影分级制,所有影视产品都要面向广大观众,因此,审查确有必要但过于严格。对于海外影片的进口,中国的审查机制和进口配额限制更为严格,播出时段限制更为明显。同时,海外影视公司在中国大陆没有独立影视产品发行权,需要与内地影视公司合作发行。在互联网全媒体时代,民族影视产业发展是王道,只有拥有强大的本土影视产品才能避免进口依赖,只有通过强大的国内市场占有和海外贸易,才能有效保护本土影视文化安全。

2.积极引进韩国和港台地区影视剧

由于同属于东亚儒家文化圈,文化接近性较高,文化贸易折扣较低,中国大陆对香港、台湾地区和韩国影视剧的引进政策限制比较宽松,港剧、韩剧进入中国大陆市场具有“绿色政策通道”,并进一步带动了“韩流”现象。中央电视台文艺中心影视部曾表示,“着力引进韩国电视剧,一方面是为了加强频道的国际化气质;另一方面,在海外剧中,韩国电视剧更适合中国观众的欣赏口味”[35]。随着互联网媒体的发展,韩国影视剧将会绕过政府的严格审查、强制性堵截,形成涌入中国的新一波浪潮。

3.实行积极的影视制作政策,促进影视产品对外贸易

中国电视剧产业政策主要基于国内市场考虑,但对电视剧贸易输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2006年,广电总局曾出台政策限制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偏颇、创作质量低下的古装剧生产和播放,势必对历史剧的海外贸易额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换个角度来看,这促进了历史剧创作和制作质量的提升,促成了一批优秀现代剧题材的生产和海外贸易,比如《蜗居》、《杜拉拉升职记》、《裸婚时代》、《媳妇的美好时代》等现代生活剧远销海外,初步实现了“走出去”的战略目标,从长远来看,这有利于中国电视剧生产和海外贸易输出的多样性。同时,政府积极培育电视剧交易平台,目前主要有“上海电视节”、“北京国际电视周”、“中国国际影视节目展”、“四川电视节”等,这些博览会、影视节平台有利于国产电视剧争取更大的海外市场交易空间。尽管如此,中国的影视剧贸易还是长期处于逆差地位,有学者认为,“我国目前还缺乏地方性法规及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支持和引导,如对文化服务贸易出口单位的税收优惠、外汇优惠、版权优惠、收益分配优惠、出口风险担保以及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尚未完善”[36]。

4.实施影视文化“走出去”战略,提升影视文化软实力

一个民族(国家、地区)的影视文化蕴藏着这个民族(国家、地区)的文化记忆和文化魅力,彰显着其文化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行为习惯、生活方式等。为促进影视产业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影视文化软实力,《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就已提出“加快实施广播影视的走出去战略工程”,此后,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等重要会议均强调在国家宏观战略层面实施中华文化(包括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工程和战略,并辅以种种措施和制度保障。影视产品“走出去”战略对于中华文明的对外传播、中国文化安全建设和中华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大有裨益。目前,这一战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涌现了一批优秀的版权输出影视产品。然而,政府层面大力推动的影视产品“走出去”战略任重而道远。在贸易输出方面,中国影视产品输出范围几乎没有超出传统市场——香港、台湾地区以及新加坡、美国华人社区,也包括韩国和东南亚国家,中国转向非洲、南美洲国家和俄罗斯等国但收效甚微。同时,基于国内影视文化资源丰富和影视剧市场空间较大,容易使国内影视剧养成“出口惰性”。再者,中国历史文化传统悠久深厚,中文语言的国际通约性较弱,影视内容和题材相对单一,内容原创乏力,缺乏品牌力量,故事情节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剧作的制作方式不灵活,剧目的历史感厚重文化折扣较大,因此,中国影视文化产品“走出去”战略任重而道远。

目前,在全球化和网络化时代,纯粹以防御外来文化和保护本土文化为目的的积极介入型文化政策已经无法抵御传播渠道多样化、传播工具即时化背景下的外来影视文化扩张和价值观渗透,因此,积极介入型政策的现代转型成为了中国影视文化政策的必然选择。国家实施中华文化“走出去”战略和增强中国文化软实力工程就体现了文化政策的现代转型,这种转型的结果就是政府放弃积极介入型政策,转而采取扶持型政策。然而,我们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转型,第一,面对全面放宽政策后可能出现的文化失控心存疑虑,担心一旦放松可能对本国影视文化安全造成冲击;第二,在没有充分的市场化准备、在本国文化软实力尤其是影视文化软实力还没有足够强大之际,贸然进行政策的全面转型也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四、维护中国影视文化安全的主要对策

当下,文化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国际和区域文化合作成为主流。在文化政策上,中国要抓住一切机遇推动中国影视产业的版权贸易输出,向世界展现中华影视文化风采,依托“走出去”战略推动影视文化安全建设。这里,我们主要从内容题材创作以及政府政策主导两方面借鉴韩国经验,推动内容和题材创新,加大文化政策的保护和开放力度,扭转文化贸易逆差局面,维护中国影视文化安全。

(一)充分挖掘和利用中华民族文化资源,提升影视文化内涵,扩展影视产品海外市场

1.挖掘和展示儒家文化的普适性价值观,减少文化贸易折扣

中国影视剧若要切实维护影视产业的文化安全,应进一步扩大“走出去”的深度与广度,降低“文化折扣”。“文化折扣依据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文化接近性而变化,各种文化之间越接近,文化理解上的差距就越小,文化贸易也就越大。这种接近性既与语言、地理等因素有关,也与心理因素有关”[37]。影视产业是与文化折扣密切相关的典型产业,国产影视剧要减少文化折扣,首先要语言国际化,如采用世界通用的英语语种或对象国的本土化语言;其次要进行“文化升级”。郎劲松认为:“‘文化升级'有三种途径:民族文化的国际化处理、历史文化的当代化演绎、主流文化的现代化传递。”[38]更重要的是,影视剧应注重他国受众的接受度,以弘扬普世文化和价值观为主。国际化视野是国产影视剧进入国际市场的关键,比如,真、善、美、民主、自由、法治、平等、爱国、反战等普适价值,更容易得到海外受众的文化认同。纵观韩国电视剧的儒家伦理文化和道德、审美主题,就具有很强的普世性。反观中国宫廷剧,极尽权谋和厚黑,受苦受难的好人与穷人总是不能得到最终的美好回报,使观众感到做好人太苦太难。中国影视剧只有在语言、文化传统、影视形态和价值观等方面更契合国外受众的心理和文化需求,才能进一步降低文化折扣,进军国际市场。

2.把握海外受众需求偏好,促进本土影视产品进军海外市场

瑞典经济学家斯戴芬·伯伦斯坦·林德(Staffan B Linder)于1961年提出了“需求相似理论”:“如果两国之间都有共同需求品质的情形,我们称之存在‘重叠需求’。两国消费偏好越相似,则其需求结构越接近,或者说需求结构重叠的部分越大。”[39]语言和文化传统相近的国家之间更容易产生重叠需求。当然,由于好奇心和求新求异心理,人们固然会对相异的文化产品产生兴趣与需求,但根据“文化的接近性”原理,他们对符合自身文化背景的文化产品更容易理解,更具有认同感,这就使得具有相同或相近文化背景的国家之间对文化产品的需求具有较大的重叠性。以曾经风靡东亚文化圈的韩剧《大长今》为例,以忍耐、包容、内敛、含蓄、礼仪、仁义、诚信等道德伦理为基础的东亚儒家文化在该剧中都有明显的体现,该剧含蓄、细腻、温婉的爱情表达,剧中人物乐观、坚韧、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质,使东方女性的温婉贤惠与男性的深情豁达得到了完美的诠释,谦恭平和、含蓄内敛、善良纯洁的主人公长今则彰显了东方女性的个性魅力。这些普适性的价值观念和行为、生活方式,契合国际尤其是东亚受众的文化需求偏好,使韩剧成功实现了产业的国际化。

一直以来,中华民族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在东亚、东南亚和其他国家海外华人中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所以,现阶段中国影视剧进军海外,仍应以文化接近性市场和满足国际受众需求偏向为突破口,研究这些区域受众独特的审美心理、行为和文化需求偏好,挖掘这些地区的受众需求和消费潜力,以促进中国影视产品走向世界。

3.充分挖掘和利用中华民族文化资源的比较优势

1815年,罗勃特·托伦斯(Robert Torrens)在其《关于玉米的对外贸易》中提出了“比较优势”概念,后来,英国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进一步提出了“比较优势贸易理论”,即“各国不仅可以以成本绝对低廉的产品参加国际贸易,而且可以通过相对成本比较,发挥各国的相对优势,从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中取得比较利益”[33]。而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Heckscher)和他的学生俄林(Ohlin)的“要素禀赋理论”则“把各国间要素禀赋的差异(即要素存量比例差异和产品要素使用比例的差异)看作是国际贸易的基础,认为各国以自己相对丰裕的生产要素从事商品的专业化生产交换,就会拥有比较优势,使自己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40]。

在文化资源方面,韩国作为单一的民族国家文化具有鲜明的直承性,而中国作为多民族文化具有独特的多元性和丰富性。具体到影视产品而言,中国具有拍摄影视剧的良好文化资源禀赋和历史文化素材,与其他国家相比,尤其是与美、日等历史不太悠久的国家相比,中华民族文化资源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如何充分发掘、利用和进行现代化转换与当下转型,中国影视人责无旁贷。其实,目前韩剧的定位大多在爱情或家庭伦理主线上,题材发展的空间比较有限,中国影视剧产业可以以此为契机,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多制作和播出一些以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为内涵的优秀剧目,充分挖掘中华民族文化价值和商业娱乐价值,让他国受众更完整、真实地了解博大精深的中华民族文化,并使中国经典文化薪火相传。

4. 基于中华民族文化本位,汲取和转换世界优秀文化资源进行融合创新

对于文化而言,市场本身并无所谓好坏,是中性的;“意识形态”也只是一个中性词汇,只是给它赋予“政治权力或制度”内涵时,意识形态才容易给一些国家的社会群体带来强制和偏见。当然,尽量少用诸如政治意识形态的强制性、灌输性、权力性等观念确有必要,然而,文化产品总是附带有自己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历史悠久的中华民族文化从来不缺普世性的价值观念,以“以德治国”、“怀柔远人”为核心的文化软实力思想源远流长;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天人合一”的整体观,更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世界品牌”;“和合、和谐”的价值观亦是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的文化基因。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在“市场经济+法治社会+人文情怀”的中国渐进式发展模式下,中国经济、社会和文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改革开放后的社会主义新文化蕴含丰富的普世性价值观。鉴于此,我们完全可以梳理影视文化的新价值理念,挖掘中华民族文化的普世价值观,赋予中国影视产品开拓国际市场以文化力量,为彰显中华民族文化价值观和文化软实力谱写新篇章。

中国影视文化需要树立中华民族文化自信、自尊和自强,不能以他国尤其是好莱坞、韩国影视文化为取舍标准和判断依据,应该构筑不同于美欧、韩日国家的中华民族文化追求,在以中华民族文化为本位的基础上,汲取世界优秀文化资源,并融入本土和贸易对象国受众相通融的价值理念,以丰富的文化内涵、先进的制作技术和美丽的画面赢得国际市场。

(二)调整中国影视文化(产业)政策,从政府主导型转向扶持型、开放型政策,从“影视文化管理”模式转向“影视文化治理”模式

世界各国维护文化安全的贸易政策都比较重视文化与产业的结合,注重对国际文化市场的占领和争夺。当前,在中国将“文化兴国”、“文化强国”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大背景下,应当借鉴他国文化政策方面的先进经验与举措,以切实维护中国影视文化安全。

1.从政府主导型转向扶持型、开放型影视政策,从“影视文化管理”模式转向“影视文化治理”模式

由于中国实施政府积极介入型的影视文化政策,尽管目前出现了从积极介入向政府扶持转型的趋势,但中国影视管理模式的政府行政手段过强,电影、电视剧审查和市场监管力度较大,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影视创作活力,也不利于院线的市场化改革,从而影响影视产业的国内、国际竞争力。因而,从总体上看,中国的影视文化政策需要进一步开放和向市场化转型,特别是借鉴韩国经验,从政府主导型转向扶持型、开放型,从“影视文化管理”模式转向“以政府为主体,政府+企业(影视制作公司)+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受众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的“影视文化治理”模式,更好地激发影视创作人才的艺术想象力和内容创作力,提升本土影视产品的文化内涵和艺术品质,促进中国影视产业的国际化、市场化转向。

2.影视文化政策的制定:从“高度行政行为”走向“现代法治行为”

影视文化政策的制定是否科学、透明、客观、公正将决定或影响一个国家(民族、地区)影视产业的发展程度、发展方向、自由开放度和国际化水平。目前,不同国家根据自己的影视管理模式,其影视政策和制度的制定主要存在法治化和“法治+人治”相结合的高度行政化两种模式。前者如韩国,后者如中国。以韩国的《电影振兴法》为例,从1995年韩国政府正式颁布《电影振兴法》之后,经1996、1999和2002年三次修订,先后废止电影制作登记申报制度、电影行政审议制度,实行电影分级制度,完善电影支援振兴政策,设立纯民间机构——电影振兴委员会代替政府执行管理职能,一步步迈向开放的市场化、法治化,有效推进了韩国电影的振兴与繁荣。而中国影视政策的制定则有待于提升法制化水平,由粗放型的《电影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政策,向清晰有力的“文化+市场+人”理念至上的法律政策迈进,特别是正在酝酿的《电影促进法》等,应切实遵照文化规律和市场规律,加强行业自律,改进电影审查机构和制度,明确电影分级(审查)制度,激发影视创作活力,促进影视文化政策制定的科学化、合理化、客观性、透明性和公正度,保障其法治化、产业化和市场化水平。

3.在政策的制定、实施与监督等各环节保护本土影视文化(产业)

鉴于“文化例外”和“文化多样性”的国际准则,韩国主要依靠影视放映配额制度保护国产电影的上映、播放,同时,通过民间影视协会等社会团体监督和防范院线因为追求商业利益而执行配额制度不力的行为。中国政府虽然也有相应的国产影视保护政策,但有效执行和监督力度不够。一方面,中国的电影配额制度没有明确规定每家影院每块银幕的国产和海外影视放映标准,为院线放映提供了政策漏洞,致使一些院线为追求商业利润而规避本土影视保护政策,减少本土电影放映,达不到保护本土影视产品的实际效果;同时,国产影视剧放映的考核和奖惩标准,以院线自行申报的数据为依据,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技术和视频技术的发展,网络视频盗版、盗用、盗播海外影视剧现象严重,监管乏力。为此,我们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本土影视文化保护政策,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影视公司、行业协会以及受众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监督体系和治理体系,有效监管和治理网络视频行业,加强治理网络视频的侵权、盗版现象,监管其本土影视文化保护政策的执行力度,等等。

4.完善影视文化政策,规范和引导市场制播体系

自2009年开始,中国政府实行影视产品“制播分离”改革,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率先启动,但迄今为止,我们对“制播分离”概念和内涵的认识仍存争议。在目前的市场体制下,影视内容制作方与电视台、网络视频等影视播出方的地位严重不平等,前者处于弱势地位,民营影视制作企业更是如此,他们的知识产权和经济利益往往被分割,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影视播出方持有国家特许的播出渠道,掌握着影视剧播放的绝对话语权。这种严重的制、播地位不平等现象,使“制作分离”改革造成了内容知识产权和影视制作方利益得不到保护,从而在制、播实践中执行难度很大。因此,政府应该尽快出台市场制播体系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范制作公司的行业运作模式及制作水准,合理分配制、播双方的权益和收益,打造影视剧产业从内容制作、开发到渠道播出再到相关产品延伸的完整产业链。

5.借鉴韩国经验,以政策和资金扶持本土影视公司,助力其打入国际市场

从某种程度上说,影视文化安全即是本土影视文化保护现象,也是实行文化扩张主义逐步、持续推广本土影视文化走向世界的过程。影视文化产品是具有特殊品质的文化消费产品,它的价值随着消费群体的扩大而提升或放大。只有让本土影视文化产品积极走向世界,在贸易对象国积累受众个人消费资本和社会群体消费资本,影视产品的文化价值、品牌才能够随之确立。

韩剧采取低价策略抢占市场,成功实现了对文化折扣程度较低的周边国家(地区)的市场占有,获得了更多的资金回馈,从而进一步完善影视剧的编剧和制作水平,形成良性循环。在面对文化消费差异较大、文化贸易折扣较高的国家(民族、地区)受众时,韩国则免费赠播节目,即“由韩国政府出钱开拓播出国市场,并在他国电视台或网络视频的韩剧播出时段投放广告。这样, 对于播出国电视台来说,非但不用花钱购买节目,而且还能创造经济收益,韩剧的播出通路便打开了”[19]。这种营销策略因地制宜,抢占低价和国外市场的双重先机,进而将韩剧打造为韩国的“文化名片”。我们需要借鉴韩国这种政府扶持与补贴的出口模式,对那些积极出口影视产品的本土公司进行资金或贷款扶持,使其能够以低价策略打入国际市场,让本土影视剧逐渐积累他国受众的消费资本,在国际市场拥有立足之地。

6.积极创造条件,通过第三方贸易和国际合作等新形式,促进国产影视剧“走出去”

近年来,中国影视剧交易平台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如上海电视节上第三方的交易比重逐渐增大。所谓第三方交易,就是两个外国展商在中国进行交易。我们可以以此为契机,大力设计、宣传各种电影电视节,争取吸引更多外国展商参与,以此增加国产影视剧外销的可能性。同时,还可以积极采用国际合作的方法制作影视剧。比如,邀请国外当红影星、大牌导演的国际合作制作模式,通过本土文化与贸易对象国文化的融合与创新,降低文化折扣, 增强他国受众的影视文化消费趋同性,助力本土影视开拓国际影视文化市场。同时,合作的方式不仅能降低制作成本,各合作方也能收获更大的经济和文化利益。在经济、文化全球化步伐加快和跨国资本运作力度加大的今天,高投资、大制作的影视文化产品生产打破国别、地域限制,进行国际影视产品联合制作和播出势必将成为新常态。

五、结 语

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影视文化贸易竞争已经进入白热化状态,日益凸显了国家影视文化安全的重要地位。人们常常因为影视产业娱乐、休闲的商业化特点而忽视了其中包含的经济和政治意义,放松了对文化扩张主义背景下他国影视剧等文化产品涌入和价值观渗透的警惕。因此,探索影视文化产业的振兴和国际贸易输出之道,对于提高国家影视文化软实力、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韩剧的内容创作、制播特点以及政府政策扶持等诸多方面,我们看到了韩国在维护影视文化安全领域的一些先进经验。在文化全球化、文化消费娱乐化浪潮扑面而来的今天,任何国家、民族的受众不可能不受到外来影视文化产品的影响。事实上,韩剧主要定位于爱情剧或家庭伦理剧,继续发挥的国际市场空间比较有限,而中国拥有五千年悠久文明和广袤的美丽山川,只要我们深挖和利用那些普世性强、海外受众接受度高的中华传统优秀文化资源和当代文化资源,不断吸纳和消化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加以本土化转换和创新,中国影视剧一定会拥有更广阔的国际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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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彭国庆]

2015-04-0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编号:12&ZD027).

江 凌,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副教授,史学博士,新闻学博士后,主要从事文化产业学、新闻与传播学研究.

G229.1

A

1009-3699(2015)05-05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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