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实施下的校外星级实训基地建设对策研究
——以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导游专业为例
2015-03-19陈建新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5年24期
陈建新
旅游法实施下的校外星级实训基地建设对策研究
——以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导游专业为例
陈建新
《旅游法》的实施,对旅游从业人员提出了全新的高要求。旅游从业人员要依靠优异的服务品质得到社会和旅游者的认同。面对此新环境,文章指出了旅游法实施下原实训基地面临的问题,分析了星级实训基地建设的意义,并提出了星级实训基地建设的途径。
旅游法;实训基地;建设
《旅游法》的实施,对于低价招徕游客、强迫旅游者购物消费这类的经营模式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规定,同时也对旅游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旅游从业人员不可能再利用灰色手段获取报酬,而是要靠扎实的服务品质得到社会和旅游者的认同。新《旅游法》的实施对整个旅游行业提出的新要求,特别是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方式提出全新要求,院校在培养导游专业人才时必须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否则传统的培养方式及途径势必无法满足新法规实施所带来的新挑战。众所周知,校外星级实训基地是院校导游专业人才培养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其为学生接触行业、学习技能、提升实践能力等等方面起到关键作用。因此,院校迫切需要加强和改革校外星级实训基地建设,以此来应对新《旅游法》实施对导游从业人员所提出的新要求,使得院校导游人才的培养能够满足新环境下行业的需求。
一、旅游法实施下原实训基地面临的问题
1.企业传统经营受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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