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鄂赣三省发展核电的安全风险不容低估
2015-03-18何祚庥王亦楠
中国经济周刊 2015年9期
何祚庥 王亦楠
自2012年10月国务院做出“十二五”不建内陆核电站的决定后,“十三五”成了部分核电业人士重启内陆核电的希望所在。2014年11月,国家核安全局核电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汤搏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根据核电相关规划,“十二五”期间不会核准内陆核电项目开工,“十三五”能否开工仍在讨论,目前无定论。近期,业内却一直盛传“湖南桃花江核电站、湖北咸宁大畈核电站和江西彭泽核电站(下称‘湘鄂赣核电站’)的各项准备工作都按照2016年开工进行”。
“采取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是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的核电发展前提。然而,以这一前提重新审视“2016年或将动工”的湘鄂赣核电站,却发现无论是电站选址还是所采用的技术,其安全问题还有一些关键因素亟待深入研究、审慎决策。湘鄂赣核电站均地处敏感的长江流域,其安全风险不容低估!
一、湘鄂赣核电站的厂址条件与欧美内陆核电差距甚大
与沿海核电相比,内陆核电选址要求更为复杂,除了地理位置、地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等自然因素外,电站选址的安全要求还涉及人口增长限制、应急撤离、放射性废液和废气排放等重要的社会稳定及生态环境因素。因此,尽管美法两国60%以上的核电机组都在内陆地区,但绝不能简单笼统地因为“欧美都有”就推断出“中国也该有”,而应该具体比较中外内陆核电的厂址条件是否一样以及是否适合建设核电站。
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2013年公开发布的《内陆核电厂环境影响的评估》及湘鄂赣核电站公示的环评报告,不难发现,按照美法两国在内陆地区的核电选址标准,我国湘鄂赣三省并不适合建设核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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