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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思想综论

2015-03-18许尔君

观察与思考 2015年10期
关键词:现代化法治体系

□许尔君

习近平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思想综论

□许尔君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也是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论述,就其“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以不断开启中国现代化新的宏大思路和宏伟实践。

习近平同志 国家治理现代化 思想 理论研究

引子

人类的政治发展总是遵循着从人治走向法治,从专制走向民主,从神秘走向透明,从集权走向分权,从管制走向服务,从统治走向治理这样的规律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新政治理念的提出,既是顺应了人类发展的一般规律,也表明我们党对社会政治发展规律有了新的认识,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的总结和升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也是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全党做出的战略抉择,高扬现代化精神、发展现代化理论、运用现代化思维、创新现代化方式,进行了一系列理论阐述,不断丰富和完善全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思想。同时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总布局的架构下,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而迈出了坚实步伐。2013年1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①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求是》,2014年第1期。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单靠哪一个治理国家都不行。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然而,没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作用。同时,还要看到,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虽然有紧密联系,但又不是一码事,不是国家治理体系越完善,国家治理能力自然而然就越强。纵观世界,各国各有其治理体系,而各国治理能力由于客观情况和主观努力的差异又有或大或小的差距,甚至同一个国家在同一种治理体系下不同历史时期的治理能力也有很大差距。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我们才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在一起提。”①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人民网,2014年7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系统论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历史背景、现实根据和科学内涵,深刻回答了实现这一总目标必须解决好的制度模式选择、价值体系建设等重大问题,视野广阔、思想深邃,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展示了我们党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定决心。它不仅是我们党在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对社会政治发展规律的新认识,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大发展与创新,而且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指导,反映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刻内涵

建设社会主义,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同样,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治理和治理体系?什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一)治理的深刻内涵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人们对“国家”和“现代化”两个词并不陌生,而重点需要研究的概念是“治理”这个词。治理一词最初可以追溯到古典拉丁语和古希腊语中的“操舵”,原意是控制、指导或者操纵之意。长期以来,它与统治一词交叉使用,并且专用于与“国家公务”相关的宪法或法律的执行问题,或指管理利害关系不同的多种特定机构或行业。治理这个词从13世纪起就在法国阶段性的流行过。该词曾是表达政府开明与尊重市民社会结合的一个要素。在17世纪和18世纪,治理是关于王权和议会权力平衡的讨论所涉及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在那个时代,王权在实现过程中开始依靠一些新的原则,而从这些新原则中,诞生了民众权利和市民社会理念。治理这一概念在全球范围逐步兴起始于20世纪90年代。20世纪后期,西方福利国家出现了严重的政府管理危机,由于政府“超级保姆”的角色,导致了政府职能扩张、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等种种弊病,导致公民强烈不满。全球化的深入也使毒品、环境保护、市场垄断等国际问题逐步发酵,种种不可治理性以及新地方主义的兴起,强烈地冲击了传统的社会科学。与此同时,人们也开始认识到作为新兴力量的非政府组织和公民群体,对于弥补市场机制弊端和政府功能失效的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治理理论作为一种既重视发挥政府功能,又重视社会组织相互合作、共同管理的方式和理念,于20世纪90年代正式登上历史舞台。自此,治理理论逐步成为西方学术界探讨的理论热点。全球治理理论主要创始人之一詹姆斯·Z·罗西瑙,其代表作《没有政府统治的治理》、《21世纪的治理》,将“治理”定义为一系列活动领域里的管理机制,认为治理是通行于规制空隙之间的那些制度安排,或许更重要的是当两个或更多规制出现重叠、冲突时,或者在相互竞争的利益之间需要调解时才发挥作用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治理与政府统治不是同义语,治理的目的是通过自上而下的互动过程,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其主体是多元化的。英国著名学者格里·斯托克指出:“治理的本质在于,它所偏重的统治机制并不依靠政府的权威和制裁。‘治理的概念是,它所要创造的结构和秩序不能从外部强加;它之发挥作用,是要依靠多种进行统治的以及互相发生影响的行为者的互动'。”英国学者罗伯特·罗茨指出:“治理标志着政府管理含义的变化,指的是一种新的管理过程,或者一种改变了的有序统治状态,或者一种新的管理社会的方式。”就治理概括了六种不同用法:作为最小国家;作为公司治理;作为新公共管理;作为“善治”;作为社会——控制系统;作为自组织结构。自西方学者为治理理论描绘了一幅崭新的政治画卷后,1989年世界银行在其报告《撒哈拉以南的非洲:从危机到可持续增长》中首次使用了“治理危机”,1992年世界银行又再次以《治理与发展》为年度报告的主题。联合国专门成立了治理委员会,并于1995年联合国50周年之际,全球治理委员会发表了《天涯若比邻》的专题报告,2000年的联合国千年大会秘书长报告阐述了全球治理问题。上述关于治理的观点中理论家们都反映了治理的一些共同特征,即:管理主体从传统一元管理主体向多元治理主体转变;政府职能从职能全能走向治理职能有限;政府与市场,尤其与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关系从单方强制走向自愿平等的协调合作关系;政府更加突出其透明性、责任性、回应性及有效性的特征等。近年来,随着人们对治理理论认识的不断加深,研究范围也从全球治理、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到社区治理,从治理主体、治理结构、治理机制到治理评价体系等多方面深入。

(二)治理与管理区别

管理 (Manage)是组织中维持集体协作行为延续发展的有意识的协调行为。管理者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对组织所拥有的资源(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各项资源)进行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和协调,以有效的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管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管理,是指应用科学的手段安排组织社会活动,使其有序进行。狭义的管理,是指为保证一个单位全部业务活动而实施的一系列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活动。

与传统意义上的“管理”相比,现代政治学和行政学等研究将“治理”拓展为一个内容丰富、包容性很强的概念。治理一词在政治学领域,通常指国家治理,即政府如何运用治权来管理国家和人民;是以维持政治秩序为目标,以公共事务为对象的综合性的政治行动。治理重点是强调多元主体管理,民主、参与式、互动式管理,而不是单一主体管理。治理既包括各方面科学管理,也包括法治、德治、自治、共治等内涵。

管理与治理虽非截然对立,但有如下区别:一是主体不同。管理的主体是政府,是政府中掌握管理权力,承担管理责任,决定管理方向和进程的有关组织和人员,也就是现在的公务员群体。而治理的主体是所有国家公民群体,包括社会组织乃至个人,体现了多元共治的理念。这一变化意味着,政府不再只是治理的主体,而且也是被治理的对象;社会不再只是被治理的对象,也是治理的主体。二是权源不同。政府的管理权来自于权力机关的授权。尽管权力机关授权从根本上说是人民授权,但人民授权毕竟是间接的。而治理权当中的相当一部分由人民直接行使,这便是所谓的自治、共治。三是责任不同。管理的责任则是指单位在管理水平、管理素质、管理效果等方面,对赋予其管理权的国家和有关方面应承担的义务。治理的责任则是按照治理的工作部署,主动找准位置,增强参与意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和主观能动性。四是方式不同。管理是制定和实施决策的过程,它强调强制,政府下命令、发指示,定政策、作决策;而治理是规划需要制定什么决策,强调政府、社会、民众多主体互动协作,共同处理公共事务。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必然是法治,而不是简单命令式、完全行政化的管理。管理常常是单向度的,治理是体系化的。五是运作不同。管理的运作模式是单向的、强制的、刚性的,因而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常受质疑,其有效性常难保证。治理的运作模式是复合的、合作的、包容的,治理行为的合理性受到更多重视,其有效性大大增加。六是目标不同。治理重在建立决策,怎么能够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而管理重在贯彻执行决策,并通过大力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勤政的行政管理体制,努力建设一个具有较高决策水平,能够驾驭复杂局面,能为公众知情和信任,与社会大众和谐相处的政府。

从传统“管理”到现代“治理”的跨越,虽是言辞微变、只有一字之差、一字之变,却是一个“关键词”的变化,是一个国家治国理政的总模式,包括权力配置和行为方式的一种深刻转变。这是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必然要求。从“管理”到“治理”的跨越,是一场国家、社会、公民从着眼于对立对抗到侧重于交互联动,再到致力于合作共赢善治的思想革命;是一次政府、市场、社会从配置的结构性变化引发现实的功能性变化再到最终的主体性变化的国家实验;是一个改革、发展、稳定从避免两败俱伤的负和博弈、严格限缩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再到追求和谐互惠的正和博弈的伟大尝试。我们国家由管理到治理,将更加突出人民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让群众自我管理,形成一种社会的自治,它体现了我们党执政理念的重大变化。它说明我国将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方面,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方面,采取具有革命性的变革,把中国带入改革开放的新阶段。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

国家治理,一方面,可以理解为对国家进行治理;另一方面,也可以理解为国家在治理体系中发挥关键作用,是国家进行的治理。国家治理是自有阶级社会以来最重要的政治现象之一。国家治理的本质在于通过其属性及职能的发挥,协调和缓解社会冲突与矛盾,以维持特定的秩序。国家治理的根本属性为阶级性和社会性。在阶级社会,主要体现为阶级性。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治理既强调其阶级性也突出其社会性,社会性主要通过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职能的发挥来实现治理。国家治理是现代国家所特有的一个概念,是在扬弃国家统治和国家管理基础上形成的。它凸显了政权的管理者向政权的所有者负责并可以被后者问责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它强调政权的所有者、管理者和利益相关者等多种力量合作管理的重要性;它把增进公共利益同维护公共秩序放在了同等重要的地位。国家治理的目的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普遍提高国民生活质量和实现可持续的稳定。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水平直接决定了国家现代化的路径和可能。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体系性的结构,表现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系统,二者相辅相成。所谓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使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从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效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一文中,深刻阐明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基本含义。他指出:“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①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人民日报》2014年1月1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总结社会主义这一全新社会的治理而得出的科学结论,是一个全新的政治理念。它表明我们党对社会政治发展规律有了新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要创新,也是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转向执政党的重要理论标志。它将对于中国的政治发展,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来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是一个制度化、系统化的改革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着力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鼓励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在社会公共事务领域的治理中,各级政府不要“越俎代庖”,社会组织不能“徒有虚名”,人民群众不是“微不足道”。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拥有更多现代化的知识和本领,才能创造性地开展社会治理工作。从“国家管理”到“国家治理”,既是社会治理理念的重大创新,又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战略部署,更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基石。

二、习近平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探索本国发展道路的过程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围绕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就国家治理等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富有创见的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已形成了完整的国家治理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治国理念、治国使命、治国策略以及对中国社会的现实的把握、解决问题办法、未来发展要求等,都值得高度关注和深入思考。

(一)完善发展中国特色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以宏观世界历史为背景,以创新为切入点,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为指导,彰显当代中国元素和气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制度立场是“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制度价值是“始终指向公平正义与共同富裕”,制度包容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制度绩效是“集中力量办大事”。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前景,必须始终坚持并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符合我国国情,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是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从而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②《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紧紧围绕坚持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人民日报》2012年11月19日。2013年1月1日,他在《求是》杂志发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文中,进一步阐释“在前进道路上,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③习近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工作》,《求是》,2013年第1期。2014年2月17日,他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强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单靠哪一个治理国家都不行。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然而,没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作用。”①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新华网,2014年2月17日。任何制度都有一个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是发展的、前进的,需要在实践中通过改革来不断完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需要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

(二)推进提升国家治理水平

当今世界正处在一个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多极化在继续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格局发生新变化,国际力量对比出现新态势,全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呈现新特点。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和经济增长阶段的转换期,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利益的日益分化和社会的急剧变迁,社会纠纷大量涌现,社会矛盾不断激化。面对世情、国情发生的深刻变化,所面临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前所未有,无论是改革方案还是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利益相关性、复杂性都不亚于以往任何时期。在这个世界经济治理格局大变革的时代和我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提升国家治理水平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一文中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②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人民日报》,2014年1月1日。2014年2月17日,他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③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新华网,2014年2月17日。2015年1月5日,他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文中进一步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④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求是》,2015年第1期。我们只有从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国家软实力的战略高度,才能不断推进国家治理水平的提升。当前,我国拥有13亿人口、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国家治理任务更为艰巨繁重。加强和创新国家治理水平,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更好满足人民新的期待

天底之下,民字为大;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党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这就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础在于人民。只有做到执政为民,才能真正巩固执政地位。而巩固执政地位的目的,又在于更好地执政为民。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的先锋队,它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而始终得到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也就是说党的领导和党的执政地位,始终是建立在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的基础之上的,离开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党的执政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将无法保证党执政的稳固性和长期性。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就是更好地满足人民新的期待,使人民的生活更加美好。人民期盼“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人民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⑤《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日报》2012年11月16日。2015年1月1日,他在新年贺词中指出“把人民的期待变成我们的行动,把人民的希望变成生活的现实。”①习近平:《把人民的期待变成我们的行动把人民的希望变成生活的现实》,《法制日报》2015年1月1日。今天,伟大的祖国已经发生了历史性变化,综合国力大幅跃升,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国际地位显著提高,中华民族巍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我们正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前迈进,党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世所罕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也都更为繁重和紧迫。全党只有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以责任为“灵魂”,以落实为“生命”,带着感情,带着期待,多听群众的声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现实要求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不断增长的需求,把群众的诉求融入今后的发展思路,把群众的力量汇入实际行动,一起努力,一起拼搏,一起创造美好生活,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才能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引领中国发展进步,永远不辜负人民的信任和期望。

(四)全力助推法治中国进程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国家的基本义务,就是要依法并通过法治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对于现代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建设进程,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依法治国多次发表重要论述,阐述了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向和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②习近平:《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新华网,2012年12月5日。2014年1月7日,他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实施,那再多法律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③《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人民日报》2014年1月9日。2014年9月5日,他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各级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决不允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要深入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严肃惩治司法腐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④《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日报》2014年9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目标和路径,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对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对一般干部和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只有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律才有可能得到平等执行,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彰显,法治信仰才能得以塑造。

(五)不断加大反腐工作力度

“腐败”一词是用于描述肌体死亡状况的,想一想腐烂的动物尸体、腐烂发黑的果梨,是不是特别的恶心。在人类社会中,统治集团和官员贪污受贿、权钱交易、骄奢淫逸,欺压百姓······是国家和社会的腐败现象,如果这些腐败现象不清除,这个国家和社会就会像腐败的尸体、果梨一样,除了做肥料、被掩埋,毫无价值。腐败是和权力相结合的,腐败现象也往往出在权力集团和部门及个人。反腐的实质是限制权力的滥用和权力使用的阳光化。反腐是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是党在新时期将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建立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重要保证,它是党和国家制度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提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这深刻反映了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充分彰显了党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政治立场和决心。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到新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他要求“‘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①《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人民日报》2013年1月23日。他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最痛恨各种特权现象,这些现象对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具杀伤力。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我们必须下最大气力解决好消极腐败问题,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②《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人民日报》2013年4月21日。当前,面对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的形势,我们迫切需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反腐思想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相结合,找到科学、有效的打击腐败的办法。

(六)积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③《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积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就是排除、克服、革掉生产力得以发挥发展的阻力、束缚、桎梏,为生产力的发挥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是联结中国社会基本矛盾的关键点,是社会主要矛盾的连接点,只有通过发展生产力,改革生产关系,变革上层建筑,才能完成国家从“统治”到“治理”的变革,才能推动国家治理从不完善到完善、不发达到发达的发展,才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重要的就是解放和发展人;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生产力就会获得生机和活力,实现蓬勃发展。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者、受益者,而人是在一定社会生产关系下推动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就能够充分调动和发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对于国家治理来说,最根本的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把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进一步激发出来。矢志不渝的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就是对创造富强、民主、文明、法治、包容、和谐的现代化国家的跨世纪追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根本最紧迫的任务还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思想,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是为了更好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④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人民日报》2014年1月1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主要任务仍然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我们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促进社会生产力不断解放和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

(七)努力强化为民服务意识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一个执政党,只有把根深深扎在人民之中,才能赢得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之本。中国共产党从成立的那一天起,就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最高原则,把代表工人阶级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作为党的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史,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历史。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实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新时期,党领导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为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自己利益、创造美好生活的共同事业。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现代化的基本方略,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依照法律法规管理国家事务和自身事务,保障人民实现当家作主。党和政府作为治国理政的领导者和执行者,应珍惜人民群众给予的权力,努力将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执政活动的出发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我们深深知道,每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只要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每个人的工作时间是有限的,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责任重于泰山,事业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①《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日报》2012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各级政府的根本宗旨。不论政府职能怎么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都不能变。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接地气、通下情,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②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3年版,第137页。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我们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紧紧抓住服务人民这一中心,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强化为民服务意识,采取多种有效手段,把为人民服务的动机,同给人民带来实惠统一起来,最大限度地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

(八)着力构建核心价值体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积极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从制度取向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定向导航作用。“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治理层面的价值取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治理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则是国家治理对公民个体的价值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上述三个方面为国家治理体系及其现代化起到了定向导航的作用。从制度整合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凝心聚力的功能。中国目前国家治理的最大缺陷在于制度以及制度体系的碎片化,碎片化的制度或者制度体系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而且极大地增加了治理成本,降低了国家治理能力,严重削弱了国家治理的效果,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的障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国家治理制度的整合提供了价值共识,它所具有的凝心聚力功能,能从思想认知、精神价值上为消除制度碎片提供公认的标准和强大动力。2014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北京大学师生座谈时强调:“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是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③《习近平考察北大时纵论青年价值取向,人生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人民日报》(海外版)2014年7月24日。2014年2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构建具有强大感召力的核心价值观,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长治久安。”④《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体的基础工程》,《人民日报》2014年2月26日。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我们必须积极培育和着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用社会主义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思想合力,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激励干部群众争做有梦想有追求的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九)加大建设强大现代国防

当前,国际形势正在发生新的深刻复杂变化。和平、发展、合作的要求和呼声在上升,但围绕国际秩序、综合国力、地缘政治等的国际战略竞争和矛盾也在滋长,一些国家和地区动荡频仍,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新干涉主义有所上升,国际军事竞争依然激烈,安全威胁的综合性、复杂性、多变性日益明显。我国虽然始终不渝地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但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安全环境,和平发展必须立足于自身强大,必须有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来保障。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长,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我国同世界的联系日益加深,保障我国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范围越来越宽、领域越来越广、责任越来越大,国际社会要求我国承担更多国际安全责任的呼声和期待也越来越高。一个日益繁荣强大的中国,不可避免要有日益现代化的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这是历史的自然逻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建设强大现代国防做出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2012年12月8日至10日,他在广州战区考察时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可以说,这个梦想是强国梦,对军队来说,也是强军梦。我们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努力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①《习近平在广州战区考察时强调: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努力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大》,新华网,2012年12月12日。2013年7月29日,他到北京军区机关视察时强调:“要紧紧围绕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聚焦能打仗、打胜仗,全面加强部队建设,不断提高履行使命任务能力,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②《习近平“八一”前夕视察北京军区时强调:紧紧围绕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全面加强部队建设》,新华网,2013年7月29日。2014年3月11日,他在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实现强军目标,必须勇敢承担起我们这一代革命军人的历史责任。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必须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我们希望和平,但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决不放弃维护国家正当权益、决不牺牲国家核心利益。现在,强军的责任历史地落在了我们肩上,要挑起这副担子,必须敢于担当,这既是党和人民的期望,也是当代革命军人应有的政治品格。”③《习近平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网,2014年3月11日。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防现化代的系列讲话精神,持之以恒地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这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客观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结果,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共同责任。

(十)充分彰显中华民族气派。“中国民族气派”这个语汇有着深刻的内涵,它是民族魂体现在精神层面上的综合特征,是一种源于中国人内心的大气和文化现象。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酿造出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这种民族精神铸就了实现中国梦所需的“民族魂”,也成为21世纪中华民族的国魂和气派。一个国家必须要有自己的国魂,一个民族必须要有自己的气派。只有用国魂和气派才能长中国人的根,铸中国人的魂,聚中国人的心。只有具有中国魂、中国气派,才能堂堂正正地走向世界和屹立于世界之林。培育弘扬以中华民族气派为内容的中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既是时代发展的现实要求,也是中国人民的基本共识,更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当前和今后的工作重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这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种精神是凝心聚力的兴国之魂、强国之魂。”④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3年3月18日。2013年6月7日,他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安纳伯格庄园同美国总统奥巴马举行“庄园峰会”的第一场会晤时指出:“中国将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中国梦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是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梦,与包括美国梦在内的世界各国人民的美好梦想相通。”⑤《中国梦与美国梦相通》,新华网,2013年6月8日。2014年11月28日至29日,他在北京举行的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争取世界各国对中国梦的理解和支持,中国梦是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梦,我们追求的是中国人民的福祉,也是各国人民共同的福祉。”“使我国对外工作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⑥《中央外事工作会议在京举行》,《人民日报》2014年11月30日。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和平与发展已成为时代的潮流,人类社会出现了光明的前景。我们国家正处在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伟大的时代,激发着我们奋进的力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在全体中国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以“熔铸中国气派、塑造国家形象”作为发展目标、方向,瞄准发展前沿,打开认识视野,拓展思维空间,努力熔铸具有当代中华民族时代风骨的新气派,塑造具有当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形象,为坚定不移地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三、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途径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握好的第一要求,是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完善党的执政方式的一项新的伟大工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进行的深刻的理论构思和全面的战略部署。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唯有积极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才能有效解决和应对我国当前面临的种种矛盾和挑战,不断把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一)不断解放思想

解放思想,是一个民族保持其理论思维的先进性和激发其精神活力的生生不息的源泉,只有解放思想,才可能冲破传统和教条的束缚,提出新的观点和见解。我国改革开放取得成功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解放思想、大胆探索,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就采纳,是错误的就纠正,在实践中探索,在曲折中前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路径毫无疑问是改革,就是要以问题为导向,拿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刀”。由于现在的改革属于“刺激—反应”式改革,就是发现了问题再去解决问题,通过探索、发现、研究、解决一个个具体的问题,逐步积累经验,摸索把握规律,最终整体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这比起其他改革更具有政治敏感性,更容易使人们畏首畏尾,就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做到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由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一切从实际出发,总结国内成功做法,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勇于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只有打开解放思想这个总开关,强化攻坚克难导向,广泛凝聚共识,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敢为天下先,用“增进人民福祉”的新观念和新实践去为百姓谋利、为党和国家尽职,才能形成吸引最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理论体系、制度体系和政策体系,才能形成同心协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强大力量。

(二)搞好顶层设计

关于国家治理的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推动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强大思想武器,是构建一个“和谐”的大工程,体现在系统性、协调性、动态的平衡,是一个具有内在一致性的有机整体。这一大工程要求构建者运用顶层设计的理念统筹推进。正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的:“既要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探索;又要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宏观指导。”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制度系统,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必须从总体上考虑和规划各个领域的改革方案,从中央宏观层面加强对治理体制改革的领导和指导。碎片化、短期行为、政出多门以及部门主义和地方主义,是我国现行治理体制和公共政策的致命弱点,它们严重削弱了国家的治理能力。国家治理现代化也是顶层设计与实践经验的综合体,不是循序渐进的自然演化结果,而是一个人为设计、需要不断完善的、大规模的人类协调的复杂系统;正确的思维范式导向、理论基础和良好的策略设计,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前提;鉴于这样一种现实情况,顶层的制度设计和宏观指导尤其重要。我们必须加强对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研究,按照总体目标在对现代化国家发展经验和政治理论回顾基础上,探索中国建立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论范式、实践基础和实施途径,分阶段制定改革的路线图和任务表。一方面,要站在国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的高度,超越部门和地区利益,进行全局性的统筹规划,挣脱既得利益的束缚。另一方面,既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也不能草率从事,应当广泛讨论,从长计议,避免短期行为。

(三)正确处理关系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国家统筹各个领域治理主体、处理各种主体关系,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水平与质量。当前,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的局面,说明我们国家治理现代化总体上是好的,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然而,相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还有许多不足。如何通过方式的转变,谋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如何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保持现代化进程的连续性?如何在提高效率的同时,满足人民对公平正义的需求?如何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总目标、总抓手,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这是值得当前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对此,我们必须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要以制度为基础,正确处理好、协调好各种重大关系。这关系包括:以现代财税体制为基础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关系,以使市场在配置资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为指导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充分发挥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为基础处理好党与政府的关系,以坚持人民是改革的主体为原则处理好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处理好执政者个人经验与群众实践的关系等等。对上述各种关系的驾驭,不仅体现着党和政府的执政理念和价值观,更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回避不了的问题。

(四)培育价值体系

价值体系是一个国家社会意识形态的主体和灵魂,在所有价值目标中,它处于支配地位,发挥着统领作用,引领和整合着所有社会意识和社会思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从本质上来说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是科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中国化形态,是激励中华民族努力进取的精神力量,是维系中华民族和睦团结的思想纽带。国家治理体系是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是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本领,赋予其生命与活力的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不仅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而且也是顺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和精神灵魂。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如果不能够坚持自己的价值体系和价值观,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独立性,那么,其政治、思想、文化、制度等方面也就会失去自主性和独立性的根基。所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加快构建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106页。要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我们必须努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实现入脑、入心,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融入社会生活、形成制度规范,成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自觉意识和思想保障。

(五)构建法治体系

法治体系是立体的、动态的、有机完整地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都纳入其中,体现了法治的整体要求。实践表明,法治体系是降低国家治理成本、实现治理价值目标的最佳途径。没有国家治理的法治化,就没有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一个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本质上是一个法治体系。法治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以法律体系为首的法治体系建设。当前,在我国法治的实施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时有发生;法治的权威尚未完全树立,整个社会缺少对法治的信仰和敬畏;立法阶段还存在“部门立法”,影响立法质量;执法人员的素质不高,造成不文明执法、选择性执法、牟利型执法、不公正司法和不作为等现象;法律实施的评价考核制度缺失,难以对执法机构和人员形成激励奖惩机制等问题。要保证法律的高效实施,构建法治实施体系,必须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治实施的需求、参与和监督为依归;必须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法治实施机制,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和其他法治实施活动的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法治实施的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理由;必须以信息化为依托,打造法治实施公开平台,实现法治实施信息系统内畅通、系统间共享;必须着力打造法治实施流程平台,让法治实施活动全过程公开透明,保障人民群众对法治实施的知情权、有效行使监督权及法治实施活动的公开公正运行。

(六)提高执行能力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二者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国家治理现代化,制度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只有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才能更好发挥制度效力、有效保障社会发展。制度思维是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一条重要线索。而我们的制度建设,须在不断变革与完善中,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最终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干部深感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够用。为何这样?归根结底,还是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养和工作本领不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不够。制度执行力、治理能力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制度优势充分发挥、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我们必须有紧迫意识,危机意识,以只争朝夕的态度,努力提高制度建设水平,增强治理国家的能力,从而使我们的治理适应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适应实现“中国梦”的时代节奏,以更加深厚的制度实力,建设一个更加强盛的现代中国。

责任编辑:凌 雁

作者许尔君,男,甘肃省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兰州 7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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