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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体汉字理据性分析

2015-03-17高钰坤

关键词:任意性索绪尔理据

高钰坤

(陕西师范大学 国际汉学院,陕西 西安710062)

关于语言符号最基本的二元论是基于组成符号的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有一种观点认为语言符号的能指(音)和所指(义)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不可论证,是任意性关系,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音义之间是存在关联的,具有理据性,所以任意性、理据性这样的对立标签成为语言符号分析和讨论的关键词。本文将在古人社会生活的背景下探究独体汉字构词的理据性,更好地了解汉字的形义关系及文化内涵。

一、任意性

作为现代语言学之父的索绪尔在其代表作《普通语言学教程》中认为语言是一个表达观念的符号系统。而一切符号都是由能指和所指两部分构成。前者为符号的形式,后者为符号的内容。二者共同构成了整个符号实体。具体到语言中,就是音响形象和概念。即现代语言学家一般认为的语义和语音两个层面。他还指出二者之间的联系是任意的,能指与所指之间没有自然的联系。[1]当然我们不能理解为使用符号的人可以随心所欲的、自由选择所用的符号。相反,一个符号一旦确立之后,个人是不能随意改变它的,例如红灯表示“停”,绿灯表示“通行”。如果我们随意改变它,就必然造成交通混乱,引起交通事故。[1]任意性理论是索绪尔语言符号观的本质精华,他将这一原则视为语言符号的最高原则。它有助于语言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二、理据性

然而,任意性理论自提出以来也遭受到国内外学界的质疑甚至反驳,在十九世纪初,以洪堡特(1997)为代表的理据派认为“语言及其形式的规律性,决定着语言对人的影响,而决定着人对语言的反作用的是一种自由性原则。另一方面,虽然自由性本身是无法确定、不可解释的,但在它们独享的一定活动范围内,我们也许有可能发见它的界限。语言研究者必须承认和尊重这种自由性原则的作用,同时也要细致地探索其界限 ”。[2]

王艾录、司富珍(2001:1-2)[3]界定理据为“每一个促动或激发语言存在、变异和发展的动因”。国内语言学家许国璋(1988)[4]、王寅(2001)[5]、沈家煊(1993)[6]等通过对词语的音、形、句法和语用层面的研究发现了语言符号与其表达的意义之间的理据性。汉学家在汉语词汇理据研究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东汉许慎关于词汇理据的论述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原理基础。他不仅分析了文字构形及语词意义的联系等层面的理据性,还从文字构形角度、摹声角度、谐声角度、功用角度、工具使用角度等进行了理据解释。[7]徐通锵(1997)[8]从“字”本位性质以及编码机制人手,论证了汉语任意性和理据性的关系,认为印欧语是以不可论证的任意性为基本的编码机制,而汉语偏重理据性的编码机制。

(一)独体汉字理据性的丧失

单纯词都是由一个语素组成的,语素义就是它的词义。有关独体汉字理据性的研究还没有达成共识,以王艾录(2003)[9]为代表的少数派坚持独体字的理据性,另外一些语言学家普遍认为,独体字中除了少数摹声词外,没有理据可言。如孙剑艺就认为:“要说早期的汉字‘有字理’是可以的。但是汉字发展到今天,它所记录的汉语发展到今天,社会发展到今天,汉字的‘六书字理’早已消失殆尽了,或者说早已不起多大作用了。……实际上,汉字本身的发展史,就是一部逐渐淡化自己'字理'的历史。”[10]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把汉语描述为词汇性的语言,理据性程度最低,独体字没有理据性。他阐述到“汉字属于表意文字,一个词只用一个符号表示,而这个符号却与词赖以构成的声音无关。这个符号和整个词发生关系,因此也就间接地和它所表达的观念发生关系。”[1:50]独体字由音、形、义三个要素构成,符号内部存在着由音义关系构成的语音理据和形义关系构成的文字理据。如果从汉字单纯语言符号的音义关系分析,索绪尔的观点是正确的。从独体汉字的形义关系看,索绪尔的观点有待商榷。

汉字产生至今,形体和结构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很多现代汉字演变成为与整字读音、意义都没有关系的记号,这使得汉字的理据性大大降低。许多形声字的意符只能表示宽泛、笼统的概念,甚至有的意符失去了表意性,纯粹成为一个记号。如“笨”,本来是一个形声字,从“竹”“本”声,意为“竹子里面的白色薄膜”,后来这个字被假借来表示愚笨、不聪明的“笨”,当其本义已经消失的时候看不出跟竹子有什么关系了,形旁“⺮”失去了表意作用,在“笨”字中实际上已经变成了记号,但其声旁“本”仍有表音作用。再如“笃”,从马,竹声,“⺮”的“竹”是声旁,本义为“马缓慢地行走”,随着语言的发展这个字被用来表示“忠实”,形旁“⺮”也失去了表意作用,在“笃”字中已经变成了记号,与竹子没有任何联系。这些字的理据性都是要打折扣的。

(二)独体汉字的理据性分析

索绪尔把符号看作是能指和所指的结合,能指就是用以表示者,所指就是被表示者。拿玫瑰花来说,玫瑰的形象是能指,爱是其所指,两者加起来就构成了表达爱情的玫瑰符号。根据索绪尔的理论,东汉许慎是最早研究汉语能指(结构形式与读音)的学者,他解释了所有汉字的结构,让读者了解了汉字的系统。他的语言理论为研究语言能指与所指的微观结构提供了基础。汉字是象形文字,从图画演变而来,它的部件当初是表示事物的某一部分的。部件的名称和形式就是能指,它所表示的意义就是所指。能指与所指之间是有联系的,其当初的构造方法就是它的理据,而且理据性就表现在字形直接与语言中的词义发生联系。从能指的角度来说,部件是最简单的基础构件,它的名称与形式也比较单一。但是从所指的角度来说,它是高度压缩的语句,就像分子变为原子,原子变为中子一样。太空中有一颗白矮星,就是一颗中子构成的恒星,它是恒星引力收缩的产物。汉字单纯符号的理据分析如下。

1联想理据

古人在造字时不是信口而言、信手而指的,而是运用了许慎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六书”理据中的“会意”造字法,即把几个独体字的意义组合起来,凭借它们的联系表示新的意义。并根据世间万物的声音、形态,展开丰富的联想与想象,用两个或两个以上象形字拼合的方法创造新字。为清晰了解汉字单纯符号造字理据,将按照从形切分的原则把其从字形上分解为若干个组成部分。例如:“学”字结合古人的社会生活在我们面前展现了一幅袖珍版的古代私塾画。“学”字字形中间的“宀”(能指)代表老师的讲台(所指),上面的三“丶”中间一个“丶”形如人手指的尖端,相当于一个指示代词(能指),似乎是表示私塾老师坐在讲台前,在用手指一点(作动词用)说:“这是……”或者“……在这”,两边的两个“丶”(能指)表示两把戒尺分别放在老师的左右手边,随时准备惩罚注意力不集中的学子(所指),下面的“子”(能指)代表认真听老师训诫的学子(所指)。又如:“葬”字字形能够很清楚地看到古代的丧葬风俗。“葬”字字形中间的“死”(能指)义为尸体(所指),上面的“艹”(能指)表示人死后用柴草把尸体包起来(所指),下面的“一”(能指)表示尸体被抬送荒野时所用的木板之类(所指),两“丨”(能指)代表抬送尸体的人(所指)。还有“妻”字,形象生动地描绘了上古社会中抢夺别人的妇人作为自己配偶的一种风俗。“妻”字字形中上面的“十”(能指)表示女子向上梳起的长头发(所指)。中间的“手”(能指)表示抢劫女子的人正把手伸向其头部,将她的头发抓住(所指)。下面的“女”(能指)表示被抓住的妇人(所指)。同样,可以从“帅”字的字形中联想到古代最高军官一手挺举利剑、一手执握令旗指挥作战的场景。“帅”字字形中左边的“リ”(能指)象征军权的兵符,强调军队指挥权(所指)。右边“巾”(能指)表示令旗,传达指挥命令(所指)。

2特征理据

另外,汉字字形与客观事物之间往往具有一定的联系,从汉字字形能够直接获得其所表达的意义的相关信息。古人也从事物的特征出发,造出与该事物符合的字。例如:根据农耕文明以种植业为主,家庭畜饲养业为辅的特点运用“会意”造字法造出了“家”字。上面的“宀”(能指)表示古人居住的洞穴(所指),下面的“豕”(能指)表示驯化了的猪(所指),因为古代生产力低下,人们多在屋子里养猪,所以屋子里有猪就成了人家的标志。同样,从"酒"字能看出我国酒文化的特点。“酒”字字形中左边的“氵”(能指)代表酿酒的液体(所指),右边的“酉”(能指)是装酒的大酒缸(所指),酿酒的过程清晰可见。再如古人造“解”字时充分参考了剖牛过程中技术最复杂、最具代表性的取牛角步骤,借取牛角代表用刀分解以牛为代表的动物,使骨肉分开。"解"字字形分解为“角”、“刀”、和“牛”三个组成部分,左边的“角”(能指)就像屠夫双手从牛的头上剖取牛角(所指),右上边的“刀”(能指)代表屠夫分解牛的工具(所指),右下边的“牛”(能指)指被剖的牛(所指)。同样,从“寒”字字形能看出古代住所的特点。“寒”字字形分解为“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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