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科技型企业应处理好四大关系
2015-03-13罗慧慧
企业导报 2015年2期
罗慧慧
摘 要:笔者认为,发展科技型企业应处理好以下四大关系,即一般企业、科技企业与高科技企业之间的关系;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关系;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关系;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企业;科技型企业;创新
一、一般企业、科技企业与高科技企业的关系
从广义上来说,所有企业都是科技型企业。但是狭义上说,科技企业则是直接以科学技术及其产品的开发和经营为内容的企业。企业的本质就是创新,其核心就是科学技术的创新。科技企业和高科技企业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他们都是从事科技开发和科技产品的生产经营的企业。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企业所达到的科技水平的不同。现代工业本身就是几次科技革命的产物。从这个意义上说,严格意义上的现代工农业生产企业都是科技企业。当然按照企业所达到的技术水平的不同,可分为一般科技企业和高科技企业。在西方发达国家,经过一次次科技革命和经济危机考验后能够生存下来的企业首先都是科技企业,更不用说在新科技革命条件下新创立的一大批科技企业了,其中一批高科技企业又引领着方向。
由于历史的原因,开始于西方的两次工业革命并没有带来我国的工业化。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开始并逐渐加快了工业化的进程。但直到今天,我国依然还是一个没有实现工业化的国家,实现工业化依然是我国面临的头号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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