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引入优先股制度对其业绩影响模拟分析
2015-03-01顾纪生
时代金融 2015年1期
关键词:银行
顾纪生 李 娜
(江南大学商学院,江苏 无锡 214122)
一、优先股制度概述及其特点
优先股是与普通股相对应的股票,是指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的股票,比如优先分配公司盈利和剩余资产权。相对于普通股而言,优先股在其股东权利上附加了一些特殊条件,是特殊股票中最重要的一个品种,它的存在对股份公司和投资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对股份公司而言,发行优先股可以筹集长期稳定的公司股本,而其固定的股息率可以减轻利润的分派负担。另外,优先股股东一般无表决权,可以避免公司经营决策权的改变和分散;其次,对于投资者而言,优先股股息收益稳定可靠,在财产清偿时也优先于普通股股东,风险较小。综上所述,优先股具有以下特点:股息率固定、股息分派优先、剩余资产分配优先、一般无表决权[1]。
二、欧美优先股制度发展过程及其功能分析
优先股制度虽然在英美国家得到广泛发展和运用,但却始于德国。经过2次世界大战,德国的经济遭到重大挫伤,临近崩溃边缘,德国马克暴跌,大量股票被他国公司以低价收购,德国政府为了防止本国经济被他国公司控制,就发行了一种新的股票类型即优先股来取消外国人所持有股票的表决权,又不破坏他们的经济利益。此后该种做法为他国效仿,优先股在世界各国迅速兴起。法国的公司法也一直存在有优先权利的股票,但是与德国不同的是,该有优先权利的股票带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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