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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天人合一”生态伦理智慧及其意义

2015-02-25邢有男

学术交流 2015年5期
关键词:天人合一儒家万物

邢有男

(黑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哈尔滨 150080)

中国哲学研究

儒家“天人合一”生态伦理智慧及其意义

邢有男

(黑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哈尔滨 150080)

儒家“天人合一”的生态思想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生态学,而是中国先哲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独特思考的智慧结晶。它强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以及人的身心的整体和谐,蕴涵着整体和谐、厚生爱物、节用适度、尊重自然等思想。儒家的“天人合一”与现代生态伦理思想相契合。儒家“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思想作为一种中国式的生态伦理智慧,对于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人们思考在物质的时代选择何种生活方式,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天人合一;伦理智慧;生态伦理;整体和谐

儒家“天人合一”的生态思想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生态学,而是中国先哲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独特思考的智慧结晶,带有浓厚的中国文化意味。儒家的“天人合一”,既是宇宙观又是伦理道德观,它发轫于《周易》,经过历代儒者的大力阐扬,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作为一种中国式的生态伦理智慧,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对于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建设美丽中国,对于人们思考在物质的时代选择何种生活方式,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天人合一”的中国式生态伦理智慧

儒家“天人合一”强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以及人的身心的整体和谐,是一种生存、发展的大智慧。其思想中蕴涵的整体和谐、厚生爱物、节用适度、尊重自然等观点,为现代生态文明提供了一种深邃的理论资源。

(一)“天人合一”的整体和谐思想

儒家“天人合一”是指天、地、人同根同源,天道与人道、自然与人事相通、相类或统一。它强调人与自然的整体和谐,而且特别强调自然整体(天、地、人)内部各部分之间的和谐。

首先,他们认为天、地、人同源一气,人是天地自然的产物和一部分。《易传》构建了天地—万物—男女—夫妇—父子的宇宙生成链条,强调人是自然之子,天、地、人在本质上都是同一的。王充有言:“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天地合气,物偶自生矣。”(《论衡·物势》)张载也指出,气是世界的本体,万物由气构成,他说:“凡可状,皆有也;凡有皆象也;凡象皆气也。”(《正蒙·乾称下》)因此,人与万物本质同一、地位相等、和谐共处,共同构成宇宙生命整体。

其次,儒家强调天、地、人和谐共生。在儒家看来,天、地、人共处在一个生命大系统中,天道与人道相统一。儒家始终把和谐作为最高理想,强调自然与人事的协调。《易传·说卦传》云:“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在这里“三才”是指天、地、人,“三才之道”是指天道、地道与人道。“三才之道”在“道”的层面上互补相成、和谐统一。《易经》把这种和谐的建构称之为“天地设位,圣人能成”,即“天道”与“人道”有内在的统一性,圣人能“顺天应人”,主动参与到自然界的变化过程中。最终实现“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中庸》)。即,只要发挥“至诚”本性,遵循规律,就可以帮助天地培育生命,达到与天、地并列为三的不朽地位,实现三者的和谐共生。

儒家经典《中庸》也对天、地、人进行了论述,它将“中”看作“天下之大本”,将“和”看作“天下之达道”,“中”是人人都有的本性,“和”是万物遵循的原则,只有做到“中和”,才能顺天应地,万物才能生生不息。由此可见,儒家的和谐观是一种整体和谐思想,最终实现“致中和”,实现人与宇宙自然的和谐统一。正如钱穆先生所说,中国文化是把天与人“合起来看的”,离开人生,天命无从谈起;离开天命,人生也无所归依。所以中国古人最高贵最伟大处,便在于把他们两者合而为一。西方文化刚好相反,把两者分开了[1]。

儒家“天人合一”是中国哲学整体思维方式的产物,渗透着整体和谐的生态伦理智慧。它强调宇宙万物的和谐共生,把人作为宇宙生命大系统中的一部分,与自然息息相通、和谐一体,这种以追求整体和谐为目标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与现代的生态伦理思想相契合,为现代人解决生态问题提供了一种中国式的生态伦理智慧。

(二)“民胞物与”的厚生爱物思想

儒家的“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表现在对待自然的态度上,即厚“生”倡“仁”两个方面,强调人要肩负起保护自然的道德责任和义务。

儒家认为,“生”乃天地之大德,即“天”的根本意义是“生”。“生生之谓易”(《周易》),“生生”是自然界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只有遵循其规律,宇宙才能生命不绝,阴阳变转,万物恒生。“生生”是善德的自然根据,生之德即仁之德。因此,儒家主张“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要以仁爱之心对待自然万物,热爱生命,兼爱万物。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是“仁爱”,并一步步外推,逐渐扩展到对宇宙万物的爱。

孔子说“仁者爱人”(《论语·颜渊》),主张以“仁”待人待物,他提出:“断一木,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礼记·祭义》)孔子将仁爱之心扩充到自然万物,主张“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并将对自然万物的态度提升到“孝”“恕仁”的道德高度,体现出孔子对自然生物的深切关爱和道德情怀。孟子发展了孔子仁爱生物的思想,要求对人、对物都要有“不忍之心”,仁政之德不仅施恩于百姓,更要泛爱万物,“恩,足以及禽兽。”(《孟子·梁惠王上》)进而主张“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这里的“而”是“继而”之意,赵岐注说:“先亲其亲戚,然后仁民,仁民然后爱物,用恩之次也。”孟子自己也讲:“仁者无不爱也,急亲贤之为务。”(《孟子·尽心上》)由“亲亲”到“仁民”,再到“爱物”,清晰地表达了儒家之“仁”渐次外推的层次性和递进性。

儒家的“仁”包含了“亲亲”“仁民”“爱物”三个层次,“亲亲”是指仁在血缘层面的实现,“仁民”是仁的政治伦理层面的实现,“爱物”则是仁外推到宇宙万物层面的实现。对万物的爱,是儒家之“仁”由血缘层面渐次外推的必然逻辑结果。这种层次分明、差等有序、渐次外推的仁爱观念,既满足人类血缘亲情最基本、最自然的需要,又突出了普遍的人类之爱,并用仁爱将人与万物贯通为一个和谐的整体。这种博大而开放的仁爱思想,是境界极高的生态伦理智慧。此后的历代儒者,遵循着先秦儒家的思路,汉儒董仲舒由“爱民”推及“至鸟兽昆虫莫不爱”(《春秋繁露·仁义法》)。宋代张载主张“民胞物与”,强调民众百姓是我的同胞兄弟,宇宙万物是我的朋友。此后,二程又提出:“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朱熹则主张把爱人与爱物统一,认为仁体现在天地为“生物之心”,体现在人则为“利人爱物之心”(《文集·仁说》),两者是一体的。

儒家“民胞物与”厚生爱物思想,其根本意义是重视生命、兼爱万物,人类要肩负保护宇宙生物的责任和义务。在此,儒家对万物之爱仍然是一种人类中心主义,是出于对人类自身道德完善的需要。这种从追求人类道德完善的角度,进而主张承担爱护自然、保护自然道德义务的思想,即使中国式的生态伦理智慧,也与现代生态伦理的基本理念相契合,是现代生态文明建设值得借鉴的宝贵资源。

(三)“以时禁发”的节用适度思想

儒家“天人合一”重“时”尚“中”,强调“以时禁发”,主张俭用节欲、取物有时,用物有度,反对奢侈浪费和破坏资源,与现代的生态保护主张不谋而合。

首先,儒家强调俭用节欲。孔子在《论语·八佾》中指出:“礼,与其奢也,宁俭。”他认为与其奢侈浪费,不如俭朴更好。又说:“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论语·子罕》)用麻编织孝帽花费大,改用丝织更俭省,孔子赞许这种节俭。孔子把“惠而不费”(《论语·尧曰》)作为君子“五美”之首,要求统治者可以有欲望但不要贪婪,施恩惠但不要有所耗费。他认为,“以约失之者鲜矣”(《论语·里仁》),认为因约束而犯错的人很少,要求统治者要节制欲望,用礼约束自我。他还要求自己“奢则不孙,俭则固。与其不孙,宁固。”(《论语·述而》)为了反对奢侈而从俭,即便被人鄙陋也无所谓。这种节欲俭用思想对于当时生产力不发达,减少百姓疾苦,珍惜资源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其次,儒家重“时”尚“中”,强调“以时禁发”,取物有时,用物有度。这里的“时”是自然节律,这里的“中”是“不偏不倚”适度而行的方法和态度。《周易》云:“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材,不害民。”这是说,天地有节制,四季才会形成,君主用制度来节制,资财才不会浪费,百姓才不会受伤害。因此,中国古人很早就认识到自己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为了实现永续发展,他们有意识地节制自身的过度行为,主张“以时禁发”,即“非时则禁,及时则发”。

据此,儒家提出了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主张,这些主张与“休渔”“休猎”和“封山育林”等现代生态理念完全契合。《新书·礼》有言“取之有时,用之有节,则物蓄多”,既考虑了生物的生长周期,又照顾了人的取用需要。孔子也要求对动植物取用要适度,反对竭泽而渔、覆巢毁卵、毁灭生物物种的破坏行为,他提出“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的可持续发展观点,要求人们捕鱼用钓竿而不是用绳网不分大小一网打尽,用生丝的箭射杀鸟却不能射杀栖宿巢中的鸟,这是深层的生态意识,也是孔子倡导的仁爱之心的体现。

孟子从仁政的角度,将对自然资源的合理使用与国家治理相联系,将其认为是实施仁政的起点,提出“不违农时”“数罟不入洿池”“斧斤以时入山林”的主张,使其政治伦理具有鲜明的生态关怀意味。荀子将“时禁”的养民富民思想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其“王制”思想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意蕴。他说:“王者之法,等赋,政事,财万物,所以养万民也。田野什一,关市几而不征,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而不税。”(《荀子·王制》)又说:“修火宪,养山泽林薮草木鱼鳖百索,以时禁发,使国家足用而财物不屈,虞师之事也。”这些都是强调,以时禁发、规定赋税等级,养护山林,用来养民富民。可见,荀子圣王之制的“时禁”思想,就是对农时的正确认识与遵循,对自然节律的严格遵循和实行,对生态环境的合理利用和保护,表现出一种中国式的“时中”生态智慧。

儒家以时禁发,俭用适度思想关乎人类的生存发展和长远利益,具有强烈的生态保护意识;他们反对任意砍伐、捕杀生长和孕期的动植物,按照自然规律,适度、有节地取用自然资源,这种取物有时,用之有节、永续利用的生态道德观,闪烁着中国古人的智慧之光,对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启迪价值,契合现代生态伦理学的基本理念。

(四)“顺应天常”的尊重自然思想

儒家“天人合一”强调敬畏天命,要按照自然规律办事,不能恣意妄为。儒家的生态观建立在尊重自然内在规律性的基础之上,因此要求人们日常起居、处事举措要时时处处顺应自然,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唯有如此,才能避凶趋吉、造福人类。据此,儒家提出了“顺应天常”的主张,强调尊重规律、不违农时、发展农业,这些观点对我们今天的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生态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孔子提出,“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论语·季氏》),把天人放在一个生命系统内来思考,彰显了人生与天道的联系,强调人要遵循自然规律。孟子以“牛山之木”为例,认为只有遵循自然规律,保护资源,生物才会丰富,否则,生物物种就会消亡。荀子更提出自然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只有按规律办事,才能避凶趋吉,由乱致治的朴素思想。他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王。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备养而动时,则天不能病;循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荀子·天论》),既然天道有其自己的运行规律,因此必须要“循道而不贰”。荀子认为,圣王的作用是上察天时变化,下用土地资源,利用自然万物,此即圣王之用,“上察于天,下错于地,塞备天地之间,加施万物之上,微而明,短而长,狭而广,神明博大以至约”(《荀子·王制》)。同时,荀子从制度层面阐述了只有严格按规律办事,才能“制天命而用之”,造福人类社会,保证民众的安居乐业,此即荀子所谓的“圣王之制”。由此可见,荀子的“制天命而用之”并非主张违逆自然规律而动,而是强调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从而达到“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荀子·王制》)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互利共荣的境界。

二、儒家“天人合一”的现实意义

当今世界所面临的生态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也是一个关涉人类生存、福祉的“全人类问题”或者“全球问题”。以中国而言,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但毋庸讳言,靠拼资源,甚至是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方式,也给中国的经济社会带来了诸多始料未及的问题。习近平主席指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可见,生态问题已成为当前人类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文明问题,它关系人民福祉,影响社会稳定,关乎民族未来。

当前,我国资源枯竭、生态破坏、气候变异、灾难频发,环境恶化日益严重,甚至危害到人的健康乃至生命。一些地方“已经出现‘癌症村’。据2013年1月初,全国肿瘤登记中心发布的2012年年报显示:我国每年新发肿瘤病例约为312万例,平均每天8 550例,每分钟有6人被诊断为癌症。专家分析,肿瘤患者增加与环境日益恶化等因素有关。而环境污染大多难以恢复,有的破坏具有毁灭性,如河流、土壤被污染后,即便经过上百年时间治理,也恢复不了原状”[2];即便能修复,代价也十分高昂,环境恶化不仅让当代人蒙受损失、危及生命,更会殃及子孙后代。从目前的情况看,这种恶化趋势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因环境问题引发的信访和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环境问题已不仅仅是一个局部问题,而事关经济社会的总体运行目标。若不从根本理念上扭转,必将威胁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美丽中国的建设。

可以说,当前我国以及世界所面临的生态危机,是世界范围内的工业化进程所带来的,其内在症结则是“天人对立”“主客二分”的价值误区。如何消除全球生态危机,保护生态环境,儒家“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智慧可以为我们提供有益的思想资源和实践原则。

(一)有利于构建和谐的人与自然的关系

儒家的“天人合一”是一种中国式的生态伦理智慧,是以中国哲学的整体性思维为基础的。在儒家看来,宇宙并非是相互割裂的,而是一个充满联系的有机整体。儒家认为,人是宇宙中最高贵的存在,万物之中人为贵,但儒家的人类中心主义并非简单粗暴地宣称人是万物的主宰,而是将人放到宇宙整体中来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儒家的宇宙图景中,万物井然有序,人与自然和谐。这种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理念,对于我们今天摒弃人与自然对立的思维,构建和谐的人与自然关系,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儒家在重视人的价值的同时,为现代的生态伦理贡献了一个独特的价值理念“和而不同”,即承认多样性,尊重差异性,这有利于摒弃人类中心主义,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尊重人的价值的同时,亦尊重其他生命的价值,维护大自然的稳定性、完整性和多样性,维护物种延续,消除生态危机。在开发、利用自然的过程中,要摒弃人与自然对立的思维方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理念,一方面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促进人与自然良性循环,最终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二)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尊重自然规律是儒家“天人合一”生态伦理智慧的重要内容。儒家认为,自然有其自身的秩序和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只有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只有人事符合天道,才能天遂人愿,天人和谐。可以说,保护自然就是保护生产力,尊重自然就是发展生产力,善待自然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恩格斯曾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3]经济越是发展,科技越是发达,越容易陶醉在虚幻的人类对自然界的所谓“胜利”中,无视自然规律,为所欲为,终将遭到自然的惩罚。

顺自然规律者兴,逆自然规律者亡,这是宇宙的铁律,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内核。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要靠资源和环境的后续支持。资源和环境的破坏,最终破坏的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只有尊重自然规律,因势利导,因地制宜,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与人类的巨大需求相比,自然资源极其有限。不仅如此,高度工业化和经济的高速发展,必然带来环境污染,而地球对污染的吸收和承受能力又是有限的。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一方面,不能因噎废食,要在发展中解决发展所带来的环境问题。另一方面,要树立代际伦理的观念。人与自然的关系,归根结底是人与人的关系,是我们这代人与后代子孙之间的关系。过度地消耗自然资源,破坏自然环境,是提前预支子孙后代生存发展空间的不道德行为,是吃子孙饭,断后代路的短视之举。只有树立代际伦理的观念,才能保证中华民族代际间的永续发展,绵延不绝;才能走出生存与发展的困境,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三)有利于人们思考选择何种生活方式

儒家的“天人合一”亦包含俭用适度思想,要求人们要节制贪欲、简约节用、消费有度,反对奢侈浪费,这对于遏制当前人类无止境的贪欲、奢侈的生活方式和过度的消费模式,树立健康的消费理念,构建健康的生活方式具有重要的启示价值。

我们生活在一个物质的时代、消费的时代。科技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经济的高速增长,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现代人对物质的需求,刺激了人们对物欲的追求。物欲、消费、购买,诚然是现代人权利意识的应有之义,诚然是现代人对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选择。但是,我们不禁要问,这是“正当”的吗?当人们为自己的高消费买单的时候,更多的人要为资源和环境的消耗买单。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中,人们更应该思考过怎样的生活,思考人类对自己生活态度、生存方式的选择。

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经济的发展,物质的富足,但同时更离不开人们健全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如果人类不克制过分膨胀的物质欲望,依然固守高消费的生活理念,继续高耗能的发展理念,势必造成资源短缺、环境恶化,刺激人的物欲膨胀,进而形成人的无限需求与有限的资源之间的紧张关系。儒家“天人合一”俭用适度、取用有节的思想,对于倡导人们转变观念,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树立有限需求的消费理念,重新思考在科技发达、物质富足的今天选择何种生活方式,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汤一介.读钱穆先生《中国文化对人类未来可有的贡献》[J].北京大学学报,1995,(4):50-52.

[2]用行动建设美丽中国——环境恶化怎么扭转[N].光明日报,2013-09-16(5).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83.

〔责任编辑:刘 阳〕

B8;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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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8284(2015)05-0027-05

2014-11-18

邢有男(1970-),女,陕西耀县人,讲师,博士研究生,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伦理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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