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经济的国家创新与国家垄断
2015-02-25冯小茫
学术界 2015年8期
○冯小茫
(清华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084)
一、问题的提出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新角度、新层次、新深度认识和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科学评价其历史进步性及其局限性,有利于我们全方位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积极参与全球创新网络,以应对当前正在孕育兴起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从而掌握新一轮全球科技竞争的战略主动。
创新理论最早由奥地利裔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1883—1950)提出,并论述了创新主体的变化趋势。所谓创新主体,是创新活动的发起者和实施者,即“谁来创新”。熊彼特考察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历史进程后提出两类创新主体,一是企业家个体创新主体,二是企业组织创新主体,前者向后者过渡。熊彼特之后英国经济学家弗里曼(Christopher Freeman,1921—2010)又提出了“国家创新”的概念,丰富并发展了熊彼特的创新理论。这样,创新主体便经历了从个体到企业再到国家的变化过程。资本主义经济的历史进程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17世纪四十年代到18世纪六十年代的萌芽阶段、18世纪六十年代到19世纪八十年代的自由竞争阶段、19世纪八十年代到现在的垄断阶段,其中垄断阶段以20世纪三十年代为界又细分为企业垄断阶段和国家垄断阶段。创新主体的变化是一个历史进程,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也是一个历史进程,二者在资本主义的整个历史进程中是同时进行的,那么二者之间必然存在一定的联系。创新贯穿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全程中,那么创新可能是撬动经济发展的杠杆,一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史就是一部创新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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