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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娃翻拍”是与非的评价主体应是孩子

2015-02-14魏勇刚

幼儿教育 2015年16期
关键词:消极影响成人主体

“萌娃翻拍”是与非的评价主体应是孩子

这是一个萌娃风行的时代,各种宝宝秀和萌娃照铺天盖地,让人应接不暇,刺激着我们的敏感神经。近日,随着电视剧《何以笙箫默》的热播,翻拍该剧“幼儿版海报”的活动在不少地区盛行,引发了人们的热议。这究竟是一种热爱孩子的新潮,还是一种行为观念的误导,大家莫衷一是。那么,究竟有没有一个孰是孰非的评判标准呢?

稍加总结,不难发现,对于此类活动,大家争论的焦点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会不会对孩子产生消极影响;二是究竟有没有意义。

一次短暂的萌娃翻拍剧照活动,究竟会不会对孩子产生消极影响,的确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难以验证的命题。其实,那些饱受非议的宝宝秀和萌娃照,常常或多或少带有一些“成人化”的话题或仪式,如爱情、婚礼等。而对于那些扮演和翻拍明显适合幼儿年龄的剧目或故事,如《蓝精灵》《七个小矮人和白雪公主》等,则很少有人发表异议。由此可见,是否符合孩子特定阶段的身心发展特点,是公众判断这类活动是否恰当的主要标准。一方面,我们的确不能牺牲孩子的身心健康来满足成人的各种需求。这就要求成人在举行类似活动之前,仔细评估一下自己的主观需求和行为方式是否适合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以及是否会导致一些明显的或潜在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对于像上述这样的翻拍剧照活动,我们也不必过于敏感、妄加指责或贸然否定。在幼儿的世界里,它们或许就如“过家家”游戏。谈虎色变的陈规俗念或成人自居的文化意识,同样会让孩子的世界少了许多童真与乐趣。

带着这样一份包容,再来看这类活动究竟有没有意义。对于绝大多数家长和教师来讲,让孩子体验一段难忘的经历、让孩子享受一份愉悦的情感,是活动的初衷。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活动是难能可贵的,孩子们的开心笑颜足以证明一切。因此,并不是每个亲子活动或师幼活动都要有“教育意义”才值得称道,这个意义的评价主体应该是孩子,孩子的愉悦体验就是最大的意义。当然,那种毫不顾及孩子的感受,甚至用牺牲孩子的健康来满足成人虚荣与娱乐的活动与行为,必须加以批判与制止。

尊重孩子的需求与选择,顾及孩子的特点与感受,萌娃之风就不再是雾里看花的迷境,也不再是莫衷一是的舆论。

(《中国教育报》2015年2月8日魏勇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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