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性耳鸣的药物治疗
2015-02-13曾祥丽
听力学及言语疾病杂志 2015年3期
曾祥丽
·专家笔谈·
主观性耳鸣的药物治疗
曾祥丽1
通过药物治疗使耳鸣减轻或消失是医患双方的共同期待,因而寻找有效治疗耳鸣的药物一直是耳鸣研究的重点之一。国内外学者在耳鸣的药物治疗方面进行着不懈的探索,所得结果不尽相同,尚未能形成药物治疗方面的共识[1~3];而且,至今没有任何药物被FDA(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或者EMEA(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标识为“耳鸣治疗用药”[4],医生始终在为没有疗效确切的药物可用于治疗耳鸣而苦恼。出现这种现状的原因之一是迄今为止对耳鸣病理生理机制的认识还无法深入到每一个环节,人体内众多的病理过程可能与耳鸣的发生及慢性化有关,然而,仅有不到0.5%的耳鸣患者可成功地追溯到真正的病因[1];原因之二是耳鸣为患者的主观感受,其严重程度及治疗效果均无客观的统一评估标准。因而,对各种单种药物或药物组合治疗方案的疗效研究,因缺乏令人信服的疗效判断标准而难以被其他研究者重复并成功地应用于临床。
然而,不容否认的事实是,临床上确有部分耳鸣患者可通过药物治疗获得满意疗效,药物的治疗效果源于其作用于特定的病理改变。关于耳鸣的发生机理目前已有的初步共识为:耳蜗或听神经的不同程度损伤导致的异常生物电为耳鸣的起源,这种异常的神经活动对中枢形成长期刺激,中枢对这些不良刺激产生适应性变化,最终引起大脑某些区域突触超微结构的改变而出现功能重组,耳鸣得以维持,即慢性化;……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