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视野下民族地区生态补偿法律机制浅析
2015-02-13萨础日娜
贵州民族研究 2015年11期
萨础日娜
(内蒙古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2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这充分体现了我国将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战略决策。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中,生态补偿无疑是最为重要的制度建设之一。民族地区在国家生态补偿体系建设中处于重要地位,生态文明战略的实施,对民族地区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在推进民族地区法制建设过程中,迫切需要将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在生态文明视野下建立健全民族地区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它的实现将有利于化解各区域、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一、生态文明与生态补偿的关系
生态文明与生态补偿具有内在的相关性和紧密联系。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过程中的伟大创造,其要义在于经济社会发展中,要尊重和保护自然生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生态补偿是人们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人、区域与区域之间的机会公平,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而建立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可见,生态补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和重要内容,而生态文明又为生态补偿制度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内在地要求完善生态补偿制度,而生态补偿的制度化、法制化又进一步促进了生态文明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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