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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书发展演变考略

2015-02-13魏昕

唐山学院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制度

魏 昕

(北华大学 文学院,吉林 吉林 132013)

制书发展演变考略

魏 昕

(北华大学 文学院,吉林 吉林 132013)

制书的发展演变,可从制度层面和文体本身两个角度进行考察:就制度层面来讲,制书作为诏令之属,其发展和完善,是在皇权的维护和国家制度的规范下实现的。随着制书规范性的明晰与强化,其名称、格式、行文、执行制书的程序等等,都具备了明确的标准和严格的律法规定。从制书文体本身来看,其演变则发生了两种情况:一方面,制书功能由普遍地颁布“制度之命”,转而变为用于“行大赏罚、授大官爵”等授命封官之事;另一方面,制书文体则衍生出“德音”这一变体形式。

制书;体式;功能;变体

制书乃源于秦代“改‘命’曰‘制’”,它的着眼点在于突出和强调皇帝诏令的权威性。《独断》载:“制书,帝者制度之命也。其文曰制诏三公,赦令、赎令之属是也。刺史太守相劾奏,申下上迁,书文亦如之。”颜师古注《汉书》有云:“天子之言曰制书,谓为制度之命也。”*《汉书·高后纪》:“太后临朝称制。”颜师古注曰:“天子之言曰制书,谓为制度之命也。”《后汉书·光武帝纪》引《汉制度》注曰:“制书者,帝者制度之命,其文曰制诏三公,皆玺封,尚书令印重封,露布州郡也。”[1]由此可知,在汉制中,制书既是“天子之言”,又是制度之命,也就是说,天子的命令便是制度。不难看出,这些表述对制书的功能性说明,远多于对其体式特征的介绍。而这种倾向,恰恰与制书文体在秦汉时期得以确立、初成的客观情况颇为符合。

秦汉以后,制书作为皇命的重要载体,始终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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