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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协同治理的内涵、模式与价值考量

2015-02-13胡徽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胡 徽

(湘潭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政府协同治理的内涵、模式与价值考量

胡 徽

(湘潭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摘 要:深入研究政府协同治理这一新兴治理模式,对于完善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具有极强的时代价值。从分析政府协同治理的深层次内涵出发,总结了政府主导式、主体并行式、多元驱动式等三种协同治理模式,探讨政府协同治理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挑战,以此促进我国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关键词:协同治理;政府主导式;治理体系;善治

协同治理(joint-up governance)的研究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作为现代社会治理命题的基本趋向,它力图把经济组织、第三部门及公民社会拉回公共事务治理中来,重塑包括政府在内的社会治理主体在急剧变化的治理形势中新的角色定位,发掘政府与社会合作新的功能形态。从纵向的历史发展过程来看,政府协同治理并非自然天成,而是社会治理模式发展的必经阶段,是统治型政府模式向管理型和治理型政府模式转变的必然结果,也是探索新的政府治理模式的必然产物。

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会治理模式,政府协同治理的研究在中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协同治理理论被应用到中国的政府管理之后,它还必然地面临着为适应中国国情、社情、民情而进行修正、完善的使命过程。

一、政府协同治理的内涵

政府协同治理的灵魂支柱是马克思主义合作学,其理论源头主要来自管理学中的多元治理理论与物理学中的协同学理论,同时还吸收了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等诸多学科的理论精华和研究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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