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2015-02-13李忠文
延边党校学报 2015年6期
李 忠 文
(延边州农委, 吉林 延吉 133001)
延边州位于吉林省东部,面积4.27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的四分之一。全州总人口218万人,其中朝鲜族人口81.2万人,占37.3%。自治州成立于1952年9月3日,辖延吉、图们、敦化、珲春、龙井、和龙6市和汪清、安图2县,首府所在地为延吉市,是全国唯一的朝鲜族自治州和最大的朝鲜族聚居地,也是东北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州。
近年来,延边经济社会稳步发展,201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15亿元,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8亿元,农村经济总收入14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500元,粮食产量140万吨。在农村工作上,延边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强农惠农政策,把“发展专业农场,促进土地流转,推进城镇化”作为创新经营体制、深化农村改革的全局性、战略性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有力地推进生产经营的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和农业现代化。
一、基本情况
我国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制,这种土地经营制度在上世纪80年代发挥巨大的作用,不仅解决我国农民的温饱问题还极大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但是,随着农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大型农业机械的广泛应用以及我国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许多农民已经不满足于户均耕地仅有1.6公顷,生活并不富裕的现状。一方面,许多农民进城或到国外务工发展;另一方面,又有许多农村家庭有流转土地、开展规模经营的愿望。为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延边州不失时机地提出了发展专业农场,促进土地流转工作,在经过大胆探索、试点先行的基础上,州委、州政府于2011年出台《关于发展专业农场促进土地流转加快推进城镇化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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