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视阈下的参与式教学法分析
2015-02-06武小欣
法制博览 2015年25期
法学教育视阈下的参与式教学法分析
武小欣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61
摘要:在进行法学教育的过程中,有效的运用参与式教学法是一种与该门学科实践性特质相契合的一种方法,参与式教学法除了可以促使学生的创新能力得到提高,同时还能够促使其的实践水平逐步提高,所以,高校教师在进行法学教学的时候一定要广泛运用这种方法。为了让高校教师更好的运用到这种方法,本文将对参与式教学法在法学课堂中的具体运用意义以及相关建议展开探讨。
关键词:法学教育;参与式教学;意义;建议
中图分类号:D90-4文献标识码: A
作者简介:武小欣(1977-),女,河北宣化人,本科,河北政法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民商经济法学。
一、引言
参与式这种教学方法能够对学生的主体地位形成充分的重视,它运用的是多种多样的教学手段和方式,它能够激发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同时还能够增强生生之间以及师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使教师能够充分接收到学生的反馈意见,这样一来,教学活动就会成为一种真正地双向互动的过程。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法学教育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培养高等人才的问题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将参与式教学法应用于法学教育当中的意义
(一)参与式教学法是一种与当代世界教育民主化发展趋势相契合的教学手段
现阶段,全球的教育都呈现出一种发展趋势就是实现教育民主化。……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