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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御史制度对我国纪检监察工作的启示

2015-02-05欧阳庆芳向丹三峡大学湖北宜昌443002

湘潮(上半月) 2015年9期

欧阳庆 芳向丹(三峡大学 湖北 宜昌 443002)



明代御史制度对我国纪检监察工作的启示

欧阳庆芳向丹
(三峡大学湖北宜昌443002)

摘要:明代御史制度在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中是最完备的,对后世影响也极为深远。本文从明代御史制度的亮点中剖析出其成功原因主要源于领导者、前代经验、经济发展三个方面,从而进一步升华为对我们当代纪检监察的启示,即从干部队伍建设、体制改革、纪检监察立法执法、专项治理、外部监管等方面完善的我国纪检监察制度。

关键词:明代御史制度;纪检监察;现代启示

向丹,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法治。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是统治者加强中央集权、推进经济发展的政治手段,也是封建时期的一大特色。明代的御史监察制度,集继承和创新为一体,成为历史监察制度中一颗璀璨之星。

一、明代御史制度的亮点

(一)监察官员选任标准多重限制

第一,学历。明代御史多从进士或监生中选拔而来,据于登在《明代监察制度概述》一文中记载到:御史官员两百零九人之中,进士出身者多达一百八十人,非进士者只有二十九人。可见学历要求是何等之高。第二,经验。首先有年龄的限制,只有年满30周岁以上的进士才能去吏部考选御史一职。其次是不许新进初仕御史并首领官,只有日积月累、老成历练的进士才能担任御史。第三,考选。通过考试,只有获得上、中二等成绩的才有资格被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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