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互联网思维下的编辑意识变革

2015-01-30□文|刘

中国出版 2015年20期
关键词:舆情意识内容

□文|刘 远

互联网思维下的编辑意识变革

□文|刘远

互联网思维是一种用户至上的思维模式,追求开放、共享、普惠的理念,信息的提供者、发布者等应自觉树立服务的意识,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编辑作为各类媒体最重要的信息把关人,在互联网思维下应当从四个方面开展意识变革:确立用户至上意识,树立文本开放意识,强化信息服务意识,夯实守土有责意识。

互联网思维编辑社交媒体舆论引导

如今,社会各界都在强调“互联网思维”, 编辑是各类媒体最重要的把关人,对于信息传播活动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拥有并自觉运用互联网思维同样非常重要。在互联网思维下,编辑需要在诸多方面进行意识上的变革,以适应当下信息传播和分享的现实要求。

一、用户至上意识

互联网思维下一个本质性的改变,是以往的信息受众到用户的转变,被动接受传播者输送的信息的人是受众,而主动使用信息产品的人才叫用户。从根本上说,互联网思维就是一种用户至上的思维模式,因为互联网思维追求一种开放、共享、普惠的理念,信息的提供者、发布者等都要将自身置于服务者的地位。

网络的出现,从根本上打破了少数媒体机构对社会信息传播渠道的垄断,以网民为代表的公众获得了信息的生产与传播权利。在这个人人均可自主利用网络平台开展信息传播的数字时代,公众对于信息传播活动已经具备了强大的影响力,用户至上成为媒体不得不为的自觉举动,媒体机构必须真心维护用户、留住用户。

过去媒体机构提供信息产品,讲究的是好形式加好内容,如今在用户至上意识的指引下,内容和形式的有效组合仍需要坚持,此外还应当增加两个解决渠道失灵的要素——关系要素和场景要素,关系要素和场景要素有助于媒体在拥抱互联网的进程中,迈出内容顺畅到达用户的重要一步。

许多人认为当今已经进入社交媒体时代,各种关联了现实社会关系的社会化媒体,本质上就是以关系网络为其信息传播途径,任何个体都是媒体,相互可以随意互动、交流。在此基础上,强调信息传播的关系要素是为了解决信息内容产品价值之外的魅力和吸引力问题,现在信息传播领域并不缺少有价值的内容产品,但此类产品却必须处理好如何让人主动选择,如何对人有吸引力、有魅力的深层次难题——在信息产品严重过剩的时代,传播的信息内容无论如何重要,都必须跟人发生实际的关联,如果不能让人感受到实际价值,只能被丢弃在一边,“惨死”在社会传播的“最后一公里”。基于此,媒体编辑有必要进行数据追踪,针对某一类信息,了解其用户群分布在哪个城市或区域、男女比例、学历程度、职业背景、年龄结构、行为偏好等,乃至分析他们的关系结构等,为后续的信息传播建立关系要素提供基础性资料。

互联网思维的本质是人,而非网,网络始终是为人服务的,坚持互联网思维就要充分肯定人在信息传播价值链体系中的决定性、根本性作用,然后努力为网民打造极致的体验,使之自觉成为网络的用户、粉丝。

二、文本开放意识

互联网发展的另一特点是开放而多元,这一变革注定要强化用户在网络信息传播活动中的参与作用,而强调媒体编辑具备文本开放意识,主动为公众参与信息生产与传播预留适当途径,则是保障网络开放性与多元化的途径之一。

互联网的强大交互性不仅为众多网民提供了“听”和“说”的选择,而且使他们可以将这种选择权转变为强有力的权利,进而直接作用于作为信息传播者的媒体。“网民将更多地加入到传播过程中,他们可以提出自己对信息的需求,可以对传播的内容提出看法,也可以将自己认为有价值的信息放在网上传播。参与性不仅意味着传播者与网民之间界限的模糊,也不仅意味着网民地位的提高,还意味着网上信息内容的多元化与复杂化。”[1]信息内容的生产由以往的专业生产内容过渡到用户自己原创内容,前些年兴起的博客就是典型的网民自主进行信息生产,自己更新上传内容,随后风靡一时的微博、微信等也是走用户原创内容的模式。与用户原创内容的信息生产模式相脱节,现在大部分媒体及其编辑尚未充分确立用户参与信息生产与传播的自觉意识,依然满足于为公众提供专业级内容,单纯依赖专家、专业新闻工作者进行内容生产,却没有考虑到用户的参与,缺乏交互性。

如今,许多传统的门户网站已经普遍开放了新闻跟帖的功能,这已经成为新闻门户网站与其他网站抗衡的重要砝码——“无跟帖不新闻”,在专业传播者赋予新闻信息相对固定的意义之后,无数的跟帖对其信息内涵展开发掘,甚至将信息的含义从根本上反转过来,而这些跟帖本质上就是用户原创内容的一种方式。

实际上,用户原创内容对于许多新媒体网站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的政策环境中,大量新媒体网站缺乏独立的新闻采访权,专业性的独家内容生产难以展开,用户创造内容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这一缺陷,而相关编辑的文本开放意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用户创造内容,例如人人网针对用户的需要制定出符合他们的“参与”项目,吸纳用户主动参与信息的传播进程。而当下更常见的信息文本开放,除了开放新闻跟帖和分享之外,还可以设置用户投票、打分等,或者激励用户对信息要素、内容等展开补充和完善,促进用户直接参与到信息传播的诸环节,他们的参与能影响甚至改变信息的传播进程与结果,如此更能真正拉动用户的黏性,用户也会主动对其参与生产、传播的信息给予更大的关注,并利用各种途径进行社会化传播。

三、信息服务意识

在传统媒体时代,编辑如同公众的导师,承担的职能仅仅是单向传授信息;互联网使传媒业作为服务业名实相符,网络时代打破了信息垄断,公众需要并接受的不再是单纯的信息,而是有温度的信息服务,信息的选择、整合、按需供应、私人定制等都可以纳入信息服务的范畴,信息服务体现的是对用户充分尊重并自觉与之合作的意识。

当下,各类新闻传播机构均面临着从单纯的信息提供商向集成式大众信息服务平台转变的问题,它们最突出的功能是提供一个平台,一个发布、交换、保存的平台,只有把这个平台做得更好,提供用户真正需要的内容和服务,才会实现更大的价值。在此进程中,编辑的职能要表现出巨大的变化,他们不再仅仅是信息的筛选者和过滤者,还需要对信息展开研判和重新组合,并按照用户的兴趣和意愿加以整合,还要不露痕迹地进行分析和推荐,营造用户使用这些信息的最佳环境和氛围,最大限度便利用户。

社交媒体作为新兴的网络媒体形态,通常会表现出强大的整合力量,可以跨越平台展开协作,不同的社交媒体可随时、随意交互作用。在许多时候,不同社交媒体平台上的众多信息具有密切相关性——或者各有侧重,共同完善信息事实;或者针锋相对,提供对立的事实依据;或者泾渭分明,观点迥然不同,这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了网络信息传播的特点过程。但是,网民对于信息内容的生产,大多体现为零散的事实、偏激或片面的观点等,无助于公众从整体上把握事实的全貌,这时就需要编辑在其中进行有效的信息整合,不仅要将核心的事实梳理出来,还要思考采取恰当的形式表达出来,使公众易于理解;同时,基于网络信息快速更新的实际,编辑还应当及时补充网民新注入的信息内涵,并随时祛除已经被公众否定、抛弃的旧内容等,使网络信息尤其公众高度关注的热门信息尽可能长时间地保持生命力。

在如今社会信息严重过剩时代需要专业机构提供更精细化的信息服务,对重要或热门信息更明晰的呈现、更准确的分析和更深层的解读,借助大数据技术,网络媒体编辑可以通过制作信息图表等,发挥揭示关系、展现情状、整合内容、表达意见、分析解读等功用,使公众对信息的解读更加全面、深入。编辑人员只有具备了这种自觉意识,才可以在许多领域为用户提供此类有价值的信息服务。

四、守土有责意识

媒体编辑树立牢固守土有责的意识,主要表现为两个层面:一是在较低层面,编辑作为网络媒体的把关人代表,行使把关职责,杜绝虚假、有害信息的流出给社会带来“信息污染”;二是在较高层面,编辑要主动开展舆情分析,为全社会的舆论引导提供依据。

社交媒体等网络媒体的勃兴消解了信息传播中的把关作用,带来了话语权的普遍开放,也导致了大量的话语权滥用;此外,一些商业网站为了追求所谓的影响力和点击率,对信息传播也缺少必要的把关制度,网民发帖和跟帖非常随意。这样,唯一要对信息负责的就是发布者本人。没有了严密而谨慎的信息筛查,使得人们的表达更为自由——只要用户愿意,就随时可以进行信息的传播。[2]

实际上,“网络媒体无把关”是一种典型的法律误读,即使开放性的社交网络平台,也必须对其平台上传播的信息承担法律责任——2000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我国再度强化了这一制度,2012年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按照这些法律法规确立的规制原则,包括各类社交媒体平台在内的网络媒体均有责任杜绝各种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传输的信息在各自的平台上传播,不能以自己没有直接参与相关信息的生产而免责。

如果说,防范有害信息的传播是网络媒体编辑“守土有责”的基本要求,那么主动开展舆情分析无疑就是编辑更高层次的操守体现。网络舆情通常表现出突发性、即时性等特点,迅速掌握这些信息,对于社会和政府在第一时间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对其加以引导和控制,具有重要作用,而长期处于网络信息传播第一线的编辑人员在海量信息的抓取和梳理方面占据着无可替代的优势,他们提供的舆情分析报告对于社会应对突发事件、提升处理效率将发挥关键作用。

对于编辑人员而言,舆情分析同样是“意识大于行动”的问题,大数据相关技术极大地消解了处理海量信息的难度,编辑人员只要充分意识到此事的重要性,按照事先确定或临时确定的主题,就能够实时查找网络上的海量信息,包括来自各类网络平台的新闻报道、评论、跟帖等,从中抽取与事件相关的舆情信息,进行定性定量的舆情信息分析,准确判断具体舆情的发展变化趋势,对重大舆情及时发出预警,提高舆情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辅助领导决策。[3]换言之,编辑人员处理这些事情,难度不在于“做不到”,而在于“想不到”,只要意识到位,实际操作起来也不会遭遇太多意想不到的困难。

(作者单位:山西师范大学语文报社)

[1]匡文波.网络传播理论与技术[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178

[2]靖鸣.微博表达自由:言论、出版和新闻自由边界的消解与融合[J].新闻爱好者,2012(16)

[3]尹培培.大数据时代的网络舆情分析系统[J].广播与电视技术,2013(7)

猜你喜欢

舆情意识内容
内容回顾温故知新
人的意识可以“上传”吗?
增强“四个意识”发挥“四大作用”
意识不会死
数字舆情
数字舆情
强化五个意识 坚持五个履职
消费舆情
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