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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媒体融合过程中的著作权合理使用问题*——以《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为背景

2015-01-30□文│储翔

中国出版 2015年22期

□文│储 翔

新老媒体融合过程中的著作权合理使用问题*——以《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为背景

□文│储 翔

[摘 要]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走向融合发展之路是全球网络时代的一个大趋势。本文聚焦《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中的合理使用制度问题,从减少新老媒体融合发展过程中的制度性障碍的角度出发,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评价修订草案中折射的立法动向,阐述制度修改的思路和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媒体融合 著作权 合理使用 制度对策

2014年9月“今日头条”被国家版权局判定为构成著作权侵权,一时间引发社会热议。这给我们提出一个新课题,即在网络数字出版产业异军突起的时代背景下,在保护著作权人权利的同时如何兼顾数字出版企业等新兴媒体的发展。与传统媒体不同,网络新兴媒体通常以免费提供大量即时性信息来汇聚众多点击量,以获得广告商赞助作为其主要盈利模式,即所谓“免费+广告”模式。由于转载的作品数量众多,权利人分散,逐一提出使用许可的申请在操作上难度极高,并且许可申请时间过长也往往导致信息的时效性丧失。综观著作权法的整个体系,合理使用制度[1]作为著作权人和作品传播者以及社会公众三者之间的“利益调节器”,从某种意义上,它也暗含支持新型版权商业模式发展的功能。因此,设计一套有利于新兴媒体发展的合理使用制度,更好地推动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融合,成为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中亟待解决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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