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 保障国土审批层级一体化扎实推进
----以嘉兴市为例
2015-01-30嘉兴市国土资源局
浙江国土资源 2015年5期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 刘 玙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作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权限先行下放的地市,省政府、省厅、市政府和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将土地审批(核)权限进行了下放,总共涉及16大项28小项,涵盖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整治,土地供应,地矿及临时用地等土地和矿产资源审批的全部内容。为了确保审批(核)事项“放而不乱”,全局积极转变管理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指导。
近年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按照省厅和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市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试点、市县行政审批“两个100%”集中办理”、扩权强所,支持海宁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主动将国土资源部分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限划转到行政综合执法部门,不断深化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权限先行下放的地市,全局积极转变管理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指导,确保审批(核)事项“放而不乱”。
一、具体做法
1.依法授权,建立承接单位领导责任制
嘉兴市政府主要领导与各县(市、区)长分别签订了《国土资源下放行政审批委托书》,嘉兴市国土资源局与各县(市、区)局(分局)也分别签订了《嘉兴市国土资源下放行政审批委托书》,并按照行政委托要求和“权责一致”原则,明确对下放审批(核)事项引起的诉讼、复议、信访、投诉等具体事务性处理方法。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专门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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