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问题的探讨
2015-06-04金华市国土资源局蔡樟炎
浙江国土资源 2015年5期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蔡樟炎 李 雷
与商业、办公、娱乐和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相比,工业用地涉及的行业门类多,对产业政策、产业布局结构、环保标准等要求较高。金华市工业用地总量约6.6万亩,总量较大,增速较快,加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管理迫在眉睫。为加快转型升级,推进赶超发展,2014年5月28日经金华市委、市政府同意,在全市开展“四破”专项整治,调研起草制定了《市区规范工业用地流转管理办法》等一批规范文件,进一步完善金华市工业用地二级市场交易。
一、金华市工业用地流转现行制度
1.工业用地转让依据
金华市工业用地流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和《市区规范工业用地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允许符合转让条件的工业用地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出售、交换、赠与方式进行转让,2014年金华市工业用地转让643.55亩。《办法》对金华市工业用地分割转让作了规定,待分割宗地面积不大于40亩,且分割后单宗用地面积不得小于10亩,并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符合规划、消防、安全生产等要求的工业用地,可实施分割转让。
2.工业用地的收回机制
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可由企业主动向当地政府申请收回,政府给予合理补偿;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满2年,又不主动申请收回的,由政府依法收回。不属于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协商收回。2014年金华市收回工业用地3585.45亩。
3.其他形式的流转
企业通过投资入股、合并分立等方式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移行为,对其过程进行监督和严格税费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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