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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邦的田野:剑桥札记(下)

2015-01-27徐新建

贵阳文史 2014年6期

徐新建

五、人类学的域外性

本周,剑桥人类学系本期系列讲座的讲题是《土地法:作为统治关键的原住民土地权——以印度尼西亚的加里曼丹岛为例》(“The lows of the Land: Indigenous land rights as a key to government in East Kalimantan, Indonesia”)。

我注意到本期8次讲演多以不同区域的个案为例,空间范围涉及很广,从莫桑比克到亚马逊流域,再从马其顿、黎巴嫩、巴勒斯坦到巴布亚新几内亚,跨越了地球上的几大洲(Amazonia, Mozambique, Panapompom, Papua New Guinea, Macedonia, West Bank Palesitine, Lebanon)。这说明什么呢?说明人类学在起点和核心上是西方的一门世界性学问,其全球性和域外性特征至今保存。在达尔文那里,其表现为人类与自然;而自泰勒、马林诺夫斯基、布朗以来则是欧洲与世界、西方与和非西方,以及白人与原住民。相比之下,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有人类学么?

这是值得追问和细想的。近年来国内学界对此有两个提法,一是“人类学本土化”;一是“本土人类学”。如果说前者还带有某种批判、改造和超越意味的话,后者则是暧昧的。什么是本土人类学?难道只是先把西方范式照搬进来,然后再让学术和社会都自我人类学化?由此反观作为马林诺夫斯基学生的费孝通,其当年被“马老师”盛赞的所谓人类学转折,即从研究的域外性到本国性,到底对中国的人类学建设起到什么样的根本影响,或许还需重新反省。其中一个明显的后果是,自那以来,中国的人类学,如果有的话,似乎便走上了一条只看中国不顾世界的狭窄之路。其结果之一便是有人类学之名的研究大多演变为关在国门内的汉人社会学和少数民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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