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广电网络行业如何应对“营改增”
2015-01-21彭月艳
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36期
彭月艳
摘 要:所谓的“营改增”就是将原有的营业税征税形式,改为增值税征税模式,这种结构性的减税方式,有助于重负收税的现象减少,使得企业的税收负担有所降低。对“营改增”之后对广电网络行业产生的影响作出分析,并结合一些实际情况,对广电网络行业的财务管理方面给出一些建议,使其能够适应当前的情况,并能够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广电网络行业;“营改增”;分析;探讨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6-0073-02
一、分析广电网络行业在“营改增”过后的税负对收支方面产生的影响
广电网络公司的收入主要是数字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各项增值业务收入,在“营改增”之后,其税率由原来的3%的营业税变成了6%的增值税。而在应缴增值税的计税基数里,依据销售中销项税额去掉采购环节的进项税额来得到结果,又更加确切地说明了“营改增”对该行业的收支变化发生很大程度的影响。
(一)在税率方面发生的一系列变化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于应税服务的年应税销售额小于500万元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来讲,不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证,只需办理小规模纳税人资格,但是,由于广电网络公司各分支公司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了小规模企业标准,但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但须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其总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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