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审计机制转型研究
2015-01-21东北财经大学唐大鹏孙晓靓
财政监督 2015年20期
●东北财经大学 唐大鹏 刘 芳 孙晓靓 马 妍
权责发生制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审计机制转型研究
●东北财经大学 唐大鹏 刘 芳 孙晓靓 马 妍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逐渐对政府会计产生了新的要求,在这一过程中,原有核算和披露中的问题成为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与此同时,国家审计作为增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可信赖程度的关键机制,在这个过程中的转型尤为关键。本文从现行政府会计改革中会计核算目标、核算方法、财务报告体系建立等多个方面,阐述了政府会计准则改革前的相关问题和改革后将出现的新变化,重点从国家审计角度论述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业务中应该如何转型并采取哪些应对措施,以促进政府部门受托责任和财政绩效审计实务过程中审计思路和方法的转变。
权责发生制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审计机制 转型
引言
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柱,良好的财税体制是资源分配到最有利的地方、实现市场的公平和效率,维护国家长期稳定发展的关键途径。十八届三中全会颁布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要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通过立法,明确事权,改善税制,从而使得中央和地方更好地做好相关工作。在《决定》的号召下,各级政府纷纷为实现财政体制改革不断努力,包括建立跨年度的预算平衡机制,更重要的是逐渐推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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