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D打印商标使用与侵权认定法律问题研究
2015-01-21孙益武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5期
孙益武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1121)
3D打印商标使用与侵权认定法律问题研究
孙益武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1121)
如果3D打印机家庭应用得到普及,个人可以打印3D物品和商标标识,传统产品制造和销售过程的商标使用和侵权认定将面临冲击和挑战。根据现行商标制度,打印附有商标的3D物品构成对注册商标的使用;未经授权的商标使用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权例外规则只能有限适用,而大量分散3D打印行为对权利人的经济利益造成严重损害,3D打印中的商标使用不能适用“合理使用”和“个人自用”等商标权例外规则。设计者在3D数据文件中对商标的使用应当属于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虚拟商标”,需要取得商标授权;未经授权的使用构成商标侵权。我国可通过建立3D打印控制系统、规范3D数据文件上传和谨慎设定商标例外规则等措施,确保在3D打印时代对商标权有效保护,同时促进3D打印产业的健康发展。
3D打印;商标使用;商标侵权;合理使用;权利例外
随着3D打印技术在我国的运用和发展,3D打印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引起学术界的普遍关注;目前,鲜见对3D打印产业化与商标制度的相关研究。“3D打印产业化”是指3D打印机桌面化应用普及到普通家庭;对于家用消费品,传统的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身份出现混同,商品的销售渠道和经营者被3D打印“所打即所得”(What You Print Is What You Get)的行为模式所取代。这些特点将对商品流通密切相关的商标使用与商标侵权问题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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