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实名制在第三方支付中的落实
2015-01-13高晶
金融经济 2014年6期
关键词:制度
高晶
一、账户实名制的概念与制度沿革
账户实名制,目前并没有统一的定义,但就账户实名制本身来讲,就是用真实的姓名、名字、名称及有关实名证件开立账户。我国在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建立法人对支付个人收入的申报制、个人收入申报制和储蓄存款实名制。”这是最早提到实名制的中央文件;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正式确立了个人银行账户的实名制度;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部门规章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单位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实名制的相关规定;中共中央2005年1月印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金融账户实名制”;2006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国家法律形式确立了金融账户实名制的要求。2007年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建成并运行了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连接了全国17万个银行机构网点,实现全国银行机构对公民身份信息的联网核查。2012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网络支付机构在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识别客户身份,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通过合理手段核对客户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以人民银行规范性文件形式规定支付账户的客户身份识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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