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制度环境分析
2015-01-13张德红龙云飞边桂莉
北方经贸 2014年12期
张德红+龙云飞+边桂莉
摘要:我国产业投资基金是对初始制度的创新,但产业投资基金非正式制度存在严重缺失的问题。为此,产业投资基金发展需要建立一个与之相适应的、根深蒂固的资本文化体系,对其发展进行非正式制度的约束。
关键词:农业;产业投资基金;非正式制度;资本文化;创新
中图分类号:F30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12-0067-02
随着中国经济持续稳定的高速增长,企业的权益资本需求日益增加,传统的融资渠道已无法满足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2006年以来,产业投资基金作为国际融资的一大潮流,正在中国资本市场上悄然活跃,成为促进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中国资本市场孕育着对产业投资基金的巨大需求,制度创新势在必行。2011年2月12日,黑龙江省发改委正式批复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分行、省供销合作社、省投资总公司关于设立寒地黑土农业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联合申请,成为全省农业创新直接融资方式的开端。
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的制度缺失、文化缺失及国家本位主义等因素都影响和约束着资本市场的效率与发展。为了更好地推动黑龙江省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有效运作,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需要对黑龙江省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制度环境进行深入分析。
一、我国产业投资基金是对初始制度的创新
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产生与发展是在我国经济体制变迁过程中对公有制初始制度和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创新。……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