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区1986-2014年孕产妇死亡分析
2015-01-10喻玉珍彭陈岑
中国社会医学杂志 2015年4期
喻玉珍, 彭陈岑
孕产妇死亡是指从妊娠期开始至妊娠终止后42天内死亡者,不论妊娠时间和部位,包括内外科原因、计划生育手术、异位妊娠、葡萄胎死亡者[1]。孕产妇死亡率是代表一个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及卫生的综合性指标,也是反映一个地区妇幼保健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世界各国已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作为维护妇女健康的主要指标[2]。为探讨孕产妇死亡的原因,从而为有关部门制定行之有效的干预措施提供依据,笔者对武汉市洪山区1986-2014年29年间的孕产妇死亡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资料来源于洪山区1985年10月1日-2014年9月30日(“3+1”模式)正式户口或居住满半年的孕产妇的死亡监测报告卡、孕产妇死亡调查表、入户调查资料、孕产妇漏报调查资料、妇幼卫生工作年报表及孕产妇死亡评审资料。
1.2 调查方法
按《武汉市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规定的统一表格要求,区妇幼保健所派专人负责辖区内孕产妇死亡入户调查,核对原因,每季度进行一次孕产妇死亡漏报检查。孕产妇死因的诊断由区级孕产妇死亡评审专家组根据国际疾病分类(ICD-10)进行评审和分类。
1.3 统计学方法
所有数据核对无误后输入计算机,采用SPSS 11.5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算孕产妇死亡率及构成比,对死亡原因进行排序,对不同户籍、不同文化程度、不同经济水平等进行四格表卡方检验。
2 结果
2.1 孕产妇死亡率情况
29年间,洪山区孕产妇死亡50人,同期活产数137 854人,平均死亡率36.27/10万,其中2000年最高,为109.77/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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