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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策略

2014-12-25牟分儒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4年37期
关键词:协调监理法律

牟分儒

摘要:所谓的建筑工程监理就是有相应建筑工程经验的企事业单位,受建筑工程项目的法人委托,担当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者,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承建单位进行建筑工程控制监督,防止建筑工程中出现人为的质量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实行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必要性,然后归纳了监理中存在的问题,最后详细阐述了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改进策略。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监理体系;法律;协调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一、实行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必要性

一个国家能否保证建筑工程的高质量以及能否提供高质量的建筑工程服务,是其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同时,建筑工程质量还体现着国家的综合水平和科技水平。当前,我国建筑行业正处在新的发展时期,为了改革传统的建筑工程管理体制,建立新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就必须实行建设监理。时代发展的驱使下,只有由监理单位、承建商和项目业主三方参加的管理体制,才能够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要,才是符合世界标准的新体制,从而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二、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不能正确的认识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目前,我国大多监理单位不能正确的认识建筑工程监理,安全监理的意识非常低。在建筑工程监理中,把过多的精力放在了对建筑施工的质量、工程施工进度和资金投入等方面,把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过硬,施工进度按期完成作为了监理的主要工作,忽略了在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方面,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对于一些新成立的监理公司,甚至没有安全监理人员。有很多建筑企业的领导的安全监理意识也非常的淡薄,这间接的影响到了施工人员的思想和行为,致使在建筑工程施工的时候存在着大量的安全隐患。

(二)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缺乏责任意识

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中,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由于我国建筑监理制度的不完善,缺乏大量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这就导致了部分职业素质低下的人员加入了建筑工程的监理中,这些人员不能正确的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职责,甚至无法全面、科学的认识到监理工作的重要性。由于专业技术的缺失,他们无法发现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这就给安全施工带来了不确定隐患,这对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影响是非常大的。

(三)市场环境和监理制度存在局限性

在我国,建筑工程监理的市场环境和制度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区域局限性。地方保护主义尤为严重。由于监理市场的抵制和封锁,对于监理单位的任用,往往选择本地熟悉的监理公司,排斥外来的监理单位加入,这种现象屡见不鲜,是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发展的一个比较大的绊脚石。我国在工程管理中,过多的向监理单位强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问题,这就导致了监理单位把监理工作的核心放到了施工质量管理中,缺乏对施工中其他问题的管理,造成了监理制度的局限性,阻碍了监理工程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改进策略

(一)建立科学的监理体系

科学的监理体系能够使监理者在体系范围内开展工作,提高工作的效率。具体说来,需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第一,要监理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使得监理工作能够有法可依。这一点,需要国家相关部门的配合,国家需要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对工程监理企业的相关责任和行驶的职能进行详细规定,对于不同等级的监理职责和水平进行严格的监督控制,以此来提升监理的整体水平,使监理工作更为规范。

第二,工程监理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监理机制,优化企业结构,完善激励机制,并不断协调项目投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性能以及合同管理各方面之间的关系,使得监理工作者能够更好的开展工作。

第三,需要规范监理行为,对于监理单位在施工中存在的一些严重不负责任的现象,要进行严厉的处罚,杜绝这类行为再次发生,用惩罚措施规范监理者的行为,促使监理作用的更好发挥。

第四,要完善监理工作人员的配置,做到岗位责任制。针对当前我国监理单位工作人员内部结构不科学,很多人员无事可干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建立起岗位责任制,精简监理单位的结构,真正的发挥每个监理工作者的作用和价值,并将优秀的监理人员放在最前线,形成合力,确保监理工作真正的做到有的放矢,发挥良好的效果。

(二)注重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素质的提升

第一,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留住高素质监理人员。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应该重点培养工程监理技术多样型人才,为建筑工程单位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础,确保单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后备力量。

第二,监理工作人员应注重加强积累经验,对监理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不断的总结。在实施每道工序前,监理人员应该事先预测经常出现的质量问题,在整个进度中,应注重认真和仔细检查落实。

第三,要重视强化再培训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人员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等能力。同时,应该注重从注册监理工程师中选拔建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注重运用再培训注册监理工程师方式,把监理工程师业务素质提升上来。因此,应当充分的重视再培训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制度的建立,确保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为工作方法的大力改善提供有效保障。

(三)严格建筑监理单位进入门槛

政府监管部门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把建筑监理单位进入门槛严格建立起来,从而提升一些监理单位的监理资质和监理信誉。

1、重点抓好监理单位的资质检查工作,把监理单位不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纳入资质检查工作之中,从而对建筑监理单位行为发挥有效的制约和规范;

2、监管部门必须严肃查处所发现的监理单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严重的对其资质证书进行吊销,消除监理市场的隐患。

3、对监理单位市场准入制度必须严格执行,遵循优中选优原则,在监理市场中坚决杜绝不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进入。

4、对地方保护和部门分割的状况给予扭转,把建筑工程监理市场建成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和统一格局,对监理市场的混乱秩序要坚决给予纠正。

(四)提高监理法制理念,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由于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的项目,所以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就需要专业和系统的管理规范。在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实行监理权利的时候,与建筑工程监理相应的法律法规是监理单位的保障。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资金投入和施工进度控制,都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介入。这样才能保证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高效的管理,这也充分显示了提高监理法制理念的重要性。

目前由于我国关于建筑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使得一些不符合规范的监理单位大打擦边球,严重影响了监理单位法制化的进程。这些监理能力低下的监理单位,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也是一个重大的隐患。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相关单位应该尽快健全与建筑工程监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监理市场制度。整改或取消一些不符合相应规范的、监理能力低下的监理单位。

(五)与不同对象的组织协调工作

将监理与设计、承包方和建设单位的关系进行协调处理,这是监理工作优质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现行建设体制、我国国情和合同规定的权力和义务,“监督、协调、服务”是监理的工作方针,与建设单位、承包方多交往和配合在监理实践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既要热情帮助又要严格管理,从而达到高质量、进度快和节约投资资金的目的。监理要取得建设单位的信任、支持和放心满意,前提是监理队伍需要有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作风踏实,而且服务周到。本着对建设单位负责,尊重建设单位意见和严格履行合同的原则来进行协调,同时,再出现不同意见时要多家解释,换取建设单位的理解,努力做到让建设单位满意。

结语

综上,对于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筑工程监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目前,在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中还有一些不足之处。国家应该规范监理市场管理,完善监理招标制度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使监理工作做到有理可据、有法可依,使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发挥出越来越显著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胡天奇.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现状与激励问题研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20)

[2]杜秀娟.监理工程师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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