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情感类电视节目的公共与公益
2014-12-21□文/孟伟
中国记者 2014年2期
关键词:情感
□ 文/孟 伟
编 辑 王清颖 wangqy1012@gmail.com
情感类电视节目中的商业卖点
情感类节目的发展进程体现了商业化元素运作的成熟过程:第一阶段,如“真情对对碰”“真情互动”等,节目体现“感受真情、呼唤真情、传递真情、回报真情”的追求,随着同质化节目的大量涌现,受众进入疲劳期;第二个阶段,节目在选题和制作上商业化趋势明显,攫取受众注意力的畸情、娱情及激情要素被强化;第三个阶段,由煽情转变为商业模式运作阶段,例如节目制造“意外”成为此类节目普遍的设计。其商业“卖点”体现在:
(一)隐私的曝光
情感类电视节目的当事人通过电视这一公共媒体把私人生活问题、情感困惑和心理矛盾等展示在公众面前,私人事件进入公共领域后,若没有适当的机制控制将会引发隐私危机。例如在一档《我该不该生下孩子》的节目中,主持人反复追问当事人“是否要生下情人的孩子?”为追求节目效果,主持人作为话语权的控制者,在收视压力下,可能会有意无意诱导当事人透露隐私。电视制作者游走在媒体公共性与对“奇观”事件的窥探中。
(二)猎奇心理
全球新闻业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问题:当前富有争议的、人情味的、奇观色彩的社会边缘议题,正被拉入到社会中心视域,以显示社会消极中的积极作为,新闻的价值和意义随之被消解。①相当一部分电视情感类节目在选题上集中于婚外情、第三者、出轨、不伦恋、畸形恋等题材,满足观众的猎奇心理。若在影视剧中,受众是作为商业奇观去看,但是成为电视节目选题,直接影响受众的现实生活,其负面的影响要严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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