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语言学在外语教学中的应用
2014-12-13李国宏
课程教育研究·学法教法研究 2014年7期
李国宏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07-0004-02
1.引言
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是人类基于经验事件而实现概念表达的工具,并用以完成人际间信息的组织、加工和传递之目的(Ellis & Robinson 2008)。语言是人在与物理世界的互动中,基于“使用”而形成的系统,也就是说,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于新近的输入信息,会在自己已有知识的基础上作出“形式-意义”的推理,同时对心理词汇做出修正,因此,语言知识的获得完全是一个基于日常使用而形成的(Evans and Green 2006: 111)。人类普遍的认知加工机制(如范畴化、抽象化、隐喻等)作用于语言的各个层面,例如语音、词汇、语法和句法,同时也作用于语言学习。语言本质上是一个有意义的符号系统,意义是语言的中心。由于语言是人们基本认知能力和认知机制的反映,语言的方方面面都是有意义的,因此,语言是“形式-意义”的结合体。
认知语言学将这些语言理念统摄于体验哲学的范畴下,并从心智的体认性、思维的无意识性和抽象概念的隐喻性三个方面对之进行了论证。这三方面是一脉相承的,而“体认性”无疑是认知语言学的主旨理念,它一方面注重客观世界对概念的限制作用,但更重要的是意识到人对客观世界的概念化机制和主动性,认为经验事件对语言的构形和表义功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些论断促使认知语言学产生了一系列的关键概念,如识解、范畴化、百科知识、隐喻、转喻及构式语法等,对外语教学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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