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2014-12-13李小红
民主 2014年11期
关键词:检测
李小红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的苏丹红、瘦肉精、乳业危机等事件,使食品安全问题,尤其是农产品信任危机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要落实“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必须解决现行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政府条块管理、检测检验机构缺乏、追溯体系不健全等突出机制性问题,为此,建议从改革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入手,以落实监管责任。
当前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律法规有缺陷。一是冷链物流食品安全监管有盲区。《食品安全法》作为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没有食品冷链物流的明确规定。食品在整个物流链条中的安全管理出现了较大的法律监管盲区。二是农民自产自销食用农产品监管有漏洞。一方面农民在零售(集贸)市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长期存在,农产品分散生产、批发商田间(市场)分散收购、集中销售,且交易量较大。以湖南怀化(佳惠)农产品批发大市场为例,2013年,该市场约20%的经销户采取住乡(镇)、集市或请人在村组收购农民个人自产的食用农产品,该类农产品交易额约10亿元(约占批发市场交易额的25%,比去年同期增长约20%)。另一方面《食品安全法》规定“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因此,该类食用农产品在流通时难以区分销售方式,未能纳入直接检测检验或流通许可监管范围,在其交易量呈逐步扩大,安全隐患增大的同时,各监管部门在履行全面保证农产品食品安全职责时,缺乏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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