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反腐败的制度权威
2014-12-13李抒望
民主 2014年11期
李抒望
腐败既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经过建国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反腐实践,全党逐步认识到:反腐败,制度是第一位,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维护反腐败制度的权威性,尤为重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这不仅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害和关键,而且对于建设廉洁政治,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充分认识制度建设在反腐败中的重要作用
少数人靠觉悟,多数人靠制度。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邓小平的话,可以理解为两层含义:一是制度与人的关系十分重要;二是制度的好坏与人的关系更重要。这话今天听来,仍然振聋发聩。
谈到制度,人们首先想到的往往是那些“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的条条款款,这只是制度最浅层次的含义。制度的深层含义,是保证这些“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的条条款款得以严格执行的组织体系。而作为保证“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的条条款款得以坚决执行的组织体系,需要具备三个元素:决策、执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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