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利益形成及其空间实现
2014-12-13秦瑞芳刘名远
人民论坛 2014年3期
秦瑞芳 刘名远
(作者分别为石家庄学院政法学院教授,福建江夏学院经济贸易学院讲师)
区域经济利益是区域经济活动过程中对经济需求的满足,是把区域作为人格化利益主体的一种利益类型。区域经济利益存在是市场化区域经济发展的利益基础,它不仅包括区域经济利益创造,还包括区域经济利益空间实现,并在不同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利益特征。
区域经济发展及其经济利益形态的动态演进
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表现出显著政策驱动特征,政府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行政参与长期存在。在此背景下,区域经济利益的形成和发展与我国区域经济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演变相适应,经历由国家经济利益向地方经济利益,再向区域经济利益的动态演进过程。
国家整体经济利益导向下的区域经济发展。改革开放之前的30年,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在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通过优先发展重工业并采用国家直接投资方式,实现沿海与内陆地区均衡发展。有数据显示,“一五”计划期间,我国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主要安排在东北、西北和华北地区。1952~1975年期间,沿海和内陆地区国家直接投资资金比例分别为40%、55%,其中位于三线地区的国家直接投资资金比例就占到了40%。①在这一发展阶段,国家为了平衡沿海与内陆生产力布局和巩固国家政权,把区域经济发展重心放在内陆地区,而且地方政府没有独立的经济决策权,地方政府以完成国家直接投资项目和计划指标作为其工作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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